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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信阳、郑州、南阳为交通管控一类地区!健康申报系统今日上线!附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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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自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20日,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命令》(以下简称“命令”),明确根据全省疫情发展情况和公路路网及运输需求特征,确定信阳、郑州、南阳三个省辖市为交通管控一类地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交通管控二类地区。

一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疫情防控策略,按程序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实施交通管控,保障社会必要基本通行需求,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及电力、通信等各类应急处置车辆顺畅通行;

二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策略,不得擅自采取交通管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全文: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关于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

保障工作的命令

豫疫情防指〔2020〕1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机构,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的要求,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秩序恢复,现就分区分级做好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发布命令如下:

一、分类细化交通运输保障措施。根据全省疫情发展情况和公路路网及运输需求特征,确定信阳、郑州、南阳三个省辖市为交通管控一类地区(以下简称一类地区),其他省辖市和济源示范区为交通管控二类地区(以下简称二类地区)。一类地区实施“内防扩散、外防输出、严格管控”疫情防控策略,按程序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后实施交通管控,保障社会必要基本通行需求,确保各类应急物资、基本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医护及防控人员的运输车辆和农民工返岗包车及电力、通信等各类应急处置车辆顺畅通行;二类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疫情防控策略,不得擅自采取交通管控措施,保证交通运输、城乡公共交通正常运转,确保人员正常出行和生产生活物资正常流通,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全面减少公路防控检查点。要按照国务院部署要求,本着“总体全面畅通、重点地区严控”原则,自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全部取消高速公路收费站交通管制,全部撤除二类地区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连接线及服务区、国省普通干线公路、县道、乡道防控检查点(确有必要保留的,必须经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全部撤除农村公路上所有硬隔离设施;一类地区经批准后可暂时在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连接线、国省普通干线公路设置防控检查点。
三、确保公路交通运输畅通。继续施行应急运输AB通行证和农民工返岗包车通行证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扩大发放范围。各市县要严格落实绿色通道政策,对持有通行证车辆实行“三不一优先”(不停车、不检查、不收费,优先便捷通行);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防控检查点查验效率,保障正常通行,防止出现车辆大面积、长时间拥堵;要落实畅通人流物流的要求,不得限制货物运输车辆通行,对经过防控检查点的人员(持通行证车辆人员除外)进行信息采集,查来源、查去向、测体温,经检测符合防控要求的正常放行,取消不合理的车辆和人员劝返措施;要严格落实全面强化小区、单位、村庄防疫措施的各项要求。
四、有序恢复公共交通运营。一类地区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逐步恢复市内、县际公共交通运营。二类地区要于2020年2月21日零时起恢复市内公共交通、市域内县际客运班线运营,2月底前恢复与其他二类地区间市际、县际客运班线运营。各运营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防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
五、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大交通运输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公布防控检查点分布情况,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六、强化协同督查指导。省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对交通运输保障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解决存在问题,及时纠正执行偏差,确保全省交通运输网络畅通、秩序良好。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0年2月20日


今日(21日)凌晨

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

正式上线啦

无论是返岗复工还是进城

持有健康申报证明

到达目的地(省内)无需再隔离

返岗人员持健康申报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

快来看看如何办理~


河南省健康申报证明申报入口




①关注 河南共青团 微信公众号


②对话框发送 健康证明 

即可获取申报入口



点击申报 即可进入网上服务平台


④点击 申报入口 即可进入资料填写。

请如实填写资料!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如实逐项填报,如有隐瞒或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填完信息后点击 健康查询 

可以查询状态


注:部分地区暂时还未查询到邻近医疗机构,持续更新,请安心等待

返岗人员持健康证明可正常出入小区 




河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有序做好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办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所有在省内居住14天以上、纳入居住地村(社区)网格化管理,需跨县以上返岗复工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集体运输的人员,应办理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其他人员自愿办理;理后,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


持有省卫生健康部门统一印制的《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的人员,纳入其所在社区疫情防控管理,可凭证入住小区、正常出入。除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外,不得对其采取留观、劝退和其他限制性措施。


返岗复工等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办理





通知明确了规范办理流程,其中,网上预约需要统一在省卫生健康部门开发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上进行,该平台2月21日已全面上线。
通知明确,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通过新冠肺炎健康申报网上服务平台,收集汇总辖区内申报参加集体返岗复工人员数量和人员名单,提交给县级卫生健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按照出行时间顺序和服务能力,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健康部门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制定分时段办理计划,实行集体预约办理,通知申报人按照预约时间到基层医疗机构接受现场健康评估。未接到预约通知或提前到达的,基层医疗机构不予受理。
对个人分散出行的,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医疗机构统一安排办理。
申报人员出行时间和居住地较为集中的,基层医疗机构可安排医生团队入村提供健康证明办理服务,并按规定做好防护。

附件:河南省新冠肺炎健康申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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