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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乐业法院集中兑现执行款

4月28日,乐业县人民法院在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兑现执行款,向12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130多万元,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地见效。
2018年2月,申请人龚某代等人在乐业县新化镇百眉屯种植三叶青。被申请人某路桥公司因运输材料需要,租地修建了一条跨河便道,该便道位于种植三叶青土地上方。2019年7月6日夜间因大雨山洪暴发,被申请人为泄洪而挖除便道填土、涵管,造成洪水下泄冲刷损毁了申请人种植的三叶青。2020年2月,龚某代等人起诉路桥公司赔偿损失。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乐业县人民法院经多方努力,顺利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并予以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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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乐业法院    

编辑 | 兔子大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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