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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处理规则

2016-04-21 智善法律新媒体 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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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事故处理规则

----从一起叉车事故案件分析



不久前,我们发布了一篇《争论:影响交强险适用之关键因素—通行》,引起了业界广泛关注,如约,文中预约的叉车案件今天来了:



观点


1. 依《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属于道交法规定的“车辆”。

2.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与非车辆发生事故(物损、人伤),应依《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规定处理。

3. 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与车辆发生事故,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理。



案情简介


1

2014年6月5日 


悬挂“厂内鄂A×××××”号叉车,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农贸市场“富达物流”门前,与行人发生事故。


2

2014年6月20日


武汉福田司法鉴定所出具《鉴定报告》认定:叉车系平衡式叉车属于机动工业车范畴;本次事故中,叉车后部左侧与行人发生接触。


3

2014年7月30日


东西湖交警队出具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质量技术部门进行报案。





说法


1、《特种设备目录》规定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不属于道交法规定的“车辆”。


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以下简称专用车辆)是指除道路交通、农用车辆以外仅在工厂厂区、旅游景区、游乐场所等特定区域使用的专用机动车辆(包括机动工业车辆、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


由此可见,专用车辆的使用区域是限定的,其中并未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道路”。从其不能在“道路”上行驶来看,专用车辆不属于“车辆”,故作为机动工业车辆之一的叉车也不属于“车辆”;又依据G B /T 3730.1- 2001《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未将叉车列入其中,因此,叉车并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的车辆(以下统称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2、专用车辆与非车辆发生事故(物损、人伤),应依《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规定处理。


专用车辆发生单纯的物损或人伤(非车辆)事故,因为没有车辆的参与,故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119条第5款交通事故定义: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应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6条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23条规定处理。事故发生后,由事发单位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报告,质监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调查组应当对事故性质和责任作出认定,并出具调查报告。


(参见相关批复)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66

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第23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清事故发生前的特种设备状况;
(二)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特种设备损坏、经济损失情况以及其他后果;
(三)分析事故原因;
(四)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
(五)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六)提出防范事故发生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3、专用车辆与车辆发生事故,可依《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处理。


专用车辆若与车辆发生事故,此时因其中一方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车辆,且又依据《道交法》第77条“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之规定,无限扩大了适用道交法处理事故的范围(参见《湖北省内首起对企业法人追究刑事责任的交通肇事案》一文)。所以任何场合中专用车辆若与车辆发生事故,既属交通事故又属专用车辆事故,但考虑到按交通事故程序处理有保险机制分摊风险更有利于保护各方权益,故上述案件叉车若是与车辆发生事故,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参见周兴福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皋市支公司、沙俊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宁波市安监局关于要求明确叉车管理权限请示的批复)[点击阅读原文获取该文]





特别提示


根据《特种设备目录》专用车辆也包括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如下图),此类型车辆在现实生活中多见,发生事故后也按上述情形分类处理,比如《江西城管执法车撞死初中生案》(新闻链接:http://m.kdnet.net/share-11339735.html?id=11339735&boardid=1)




 

作者| 王攀迪 李涛

责编| 高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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