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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速看!德城区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公布!每生每课时不超过......
近日
关于全区中小学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和
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一、学校向学生直接提供课后服务,可以收取服务性收费。本着自愿参加的原则,学校对自愿参加校内课后服务的学生适当收取服务费用。
二、校内课后服务收费标准:每生每课时城区学校不超过 3.5元,乡村学校(地处农村或乡镇的学校)不超过3元。(注:均不含餐费)。
三、校内课后服务收费应当按月据实收取,不得跨月预收。学校按照学生当月实际参加课后服务的情况,向学生出具收费告知书,于次月据实收取费用。课后服务收费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收取。对于不参加学校提供的课后服务、在校内临时托管以及晚自习等,不收取课后服务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课后服务的,免收服务性收费。严禁乱收费、搭车收费,严禁超标准收费。
四、为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校内课后服务的积极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法定工作日从事课后服务,一般按照每课时不低于50元标准核定补助。
五、课后服务经费主要用于参与课后服务教师绩效工资分配、聘请的校外人员劳务补助、社会志愿者劳务补助、为参与课后服务人员购买的人身意外保险等,以及用于购买第三方机构服务、与开展课后服务工作相关的消耗品购置、弥补相关运行经费支出等。不得挪作他用,接收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六、学校应当对课后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期限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公示栏、明白纸等多种形式进行公开公示,费用支出情况要主动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七、本通知规定的课后服务性收费标准自2022年5月6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德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德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5月6日
来源:德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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