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 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指南
一、办事依据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三条、第七条和第八条,《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九条等要求,并结合海珠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指南。
二、办理内容
相关单位开展政审考察、选拔录(聘)用、人才引进等工作需出具《现实表现》证明。
三、办理条件
单位申请:被查阅人的档案在本中心保管
四、办理材料
(一)网上办理
1.《介绍信》
(二)线下办理
1.《查(借)阅流动人员档案审批表》(附件1)
2.查阅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五、收费标准
免费
六、办理方式
(一)网上办理
电脑端:访问网站“广东省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系统”(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rsdabzh),使用单位账号登录并选择“为相关单位提供政审(考察)服务”业务。
(二)线下办理
办理地点: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七、政审服务说明
1. 经阅档未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和未参与政治风波活动的记载,可予以出具《政审回复函》(附件2)。反之则无法出具证明并反馈审批不通过的原因,申请单位如需核实可按“档案查阅”业务到现场阅档。
2.办理结果默认使用《政审回复函》送达,线下办理现场获取纸质版《政审回复函》,网上办理采用电子版送达。如申请单位采用自有模版,申请时应提供空白政审表格,我中心将根据档案记载填写相关信息及政审意见。线下办理现场获取,网上办理采用邮寄(到付)方式送达。
八、办理地点及咨询方式
办理地点:海珠区同福中路399号(海珠区人才服务管理中心);
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咨询电话:020-34371347,按“5”转人工
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附件1.查(借)阅流动人员档案审批表
附件2.政审回复函
附件3.档案查阅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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