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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儿童黑幕揭开,减少买孩子需求很关键

度一叨 狐度工作室 2020-11-24


对于非法收养的地下链条,要强化打击,更要有源头治理。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未出生的婴儿被当做明码标价的待售商品,说到底还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


文 |  熊 志

“上市公司高管被指性侵养女”事件近期引发轩然大波,非法送养、领养孩子的乱象也引发热议。新京报最近调查发现,从事收养、送养的中介组织打着“营养费”“感谢费”的旗号收取钱财,甚至孩子未出生就被预定,一个新生儿的价格从几万元到十数万元不等,并且包办出生证明并落户。从报道来看,非法送养的地下链条已相当成熟,相关人员隐匿在各类社交平台上,形成了隐蔽的圈子。在这个圈子中,送养、收养的讨论有专门的暗语,比如送养是用“S”替代。而交易金额一般用“营养费”来代替。并且,孩子出生之后,还有专门办证的一条龙服务。“送养” 群里发送的“送养”信息打着“营养费”的旗号,私下将孩子当做商品交易,难逃买卖儿童的嫌疑。《收养法》明确规定,送养和收养人要符合一定的主体条件,同时送养行为要办理严格的登记手续。所以就算签了送养协议,类似的地下交易也根本不受法律保护,送领双方都有违法的风险。而且,据报道,地下送养链条中,还寄生着一些黑中介。不是所有孩子都是送养人生育的,那么那些来路不明的孩子背后,是否涉及非法拐卖?再者,这个灰色地带还是行骗的生意场,一些诈骗分子利用领养家庭迫切的心理需求,建群并找人当托,收取定金行骗。因此,对地下送养的灰色利益链条,以及衍生出来的非法办证、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还得加强打击治理。报道中的一些家长,甚至根本不知道这种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而从执法方面,除了明显的有偿送养、拐卖儿童的行为,一般的非法抱养行为该如何处理,法律上缺乏相应规定,这就难以对送领双方形成有力的约束,也方便一些中介组织打着“感谢费”的旗号在法律的边缘行走。可见从法律上完善民间收养的监管措施,提高执法惩戒力度相当必要。不能因为孩子的家长有种种困难,就将私下送养可能涉及的儿童买卖问题,当作家事淡化处理。除此之外,还得看到,送养领养之所以形成一条地下利益链,一个关键原因在于,民间收养需求始终存在。与此同时,《收养法》等相关法律设定的收养门槛太高,导致正规的收养渠道无法满足需求,于是这部分需求只能转向地下,一些家长才会铤而走险地“买卖”儿童。送养方和领养方的聊天截图比如《收养法》规定,符合条件可以收养的未成年人有三类,分别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对领养的家庭,同样有年龄等方面的限制,要求年满三十周岁,必须“无子女”等,收养门槛比一些发达国家高出不少,同时程序比较繁琐。此前的数据显示,收养儿童数量持续减少,这种局面和生育放开有很大关系。但其实想要通过非己生育来拥有孩子的家长,数量依旧很庞大,否则地下送养链条不会如此繁荣。另一方面,不少年轻父母在孩子出生后,确实也无力抚养。所以,降低收养门槛的呼声,近些年一直都没有断过。考虑到收养需求无法被完全满足,且转入地下之后衍生种种非法问题,甚至发生儿童拐卖犯罪——适当降低收养门槛,的确应该尽早纳入考量范围。当然,此次性侵养女事件也提醒,对收养行为的后续追踪同样需要强化,确保被收养人得到了妥善的照顾和合理的对待。另一方面,家长之所以铤而走险,花钱领养孩子,除了年龄大无法生育等因素外,也有一些是在孩子夭折之后,抱着儿女双全的想法,希望再养一个,但受制于生育政策,不能满足生育意愿。因此,在开放二孩的基础上,全面放开生育限制,同样很有必要。事实上,开放甚至鼓励生育的,不仅可减轻非法送养的灰色需求,还能缓解老龄化问题。总之,对于非法收养的地下链条,要强化打击,更要有源头治理。正所谓“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未出生的婴儿被当做明码标价的待售商品,说到底还是因为有庞大的市场需求。只有这些需求能够被纳入合法渠道予以满足,非法买卖行为才会失去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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