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西点案」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批捕广西首例地铁站内盗窃案
案件
近日,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批准逮捕了在南宁市地铁1号线内实施扒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农某。这是广西检察机关批捕的首例地铁站内盗窃案。
案件的经过是这样的
2017年1月2日14时35分许,犯罪嫌疑人农某锁定作案目标后尾随廖女士,在南宁市地铁1号线动物园站内,伺机将廖女士放在外衣口袋的一部手机盗走,随后逃离现场。2月18日,犯罪嫌疑人农某在横县老家被抓获;公安人员当场查获了被盗手机。
南宁市公安局地铁公交分局以涉嫌盗窃罪,向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农某。该院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请输入标题 abcdefg
该案批捕后,针对扒窃案件在地铁里易发、多发的特点,南宁铁路运输检察院与地铁公安机关多次就扒窃案件进行沟通,统一执法尺度,力争做到精准、有效打击此类犯罪,维护广大群众的财产安全。
下面是检察官小西的说法时间——
2011年5月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八)》对盗窃罪入罪的范围进行了扩展,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不受金额限制,均应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在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上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为扒窃。
在司法实践中,对扒窃行为的判断一般遵循两个特征:
一是在公共场所实施盗窃行为。
二是窃取的对象通常为被害人贴身放置的财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非情节严重)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来源:综合南宁铁检院、西乡塘区检察院订阅号
猜你喜欢
◆<第1001期>崔智友:全区检察机关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案件发布厅」广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韦剑涉嫌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受贿案提起公诉
◆「榜单」第91期广西检察机关微信周榜前20名(3月13日-3月19日)
◆「反腐动态」南宁市良庆区原区委副书记、区长谷明佳严重违纪被立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