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33期>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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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日,自治区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扩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陕西延安和河南安阳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最高检有关会议精神等。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茅仲华主持会议并讲话。自治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作学习发言。
会议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完整、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广西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举措新成效,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广西检察机关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尽收其效。
会议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对广西工作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各项部署要求,聚焦党的二十大作出的战略规划和具体部署,牢记“国之大者”,依法能动履职,脚踏实地、苦干实干,把党中央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红旗渠精神,持续抓实基层院建设,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广西检察队伍,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检察力量。
审核 | 邓铁军
文字 | 廖崇甫 刘瑞玲 邹鹏
图片 | 房子跃
编辑 | 陆玉鑫
校对 | 黄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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