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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倡议书

联合倡议书

     

     2019年世界精神卫生日的主题是“心理健康,社会和谐,我行动!”,为了消除社会对精障群体的偏见与歧视,促进社会各界共建社会支持体系,打造多元参与的资源合力培力平台,促进精神残疾人平等、充分参与社会生活,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在深圳市残疾人联合会的指导下,由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主办、深圳市福田现代社工事务所承办的“多元共创,融合共生”2019年首届精英交流会于2019年10月9日在深圳召开。


      

      我们是来自广东省各地的精障群体及其亲友代表,其中有自倡导者、康复者亲属及来自医学医疗、社会工作、残障研究、法学研究、法律支援、残障社团、社会服务机构、组织能力建设等不同界别的与会人士,通过交流会中服务、维权、监督三个分会场的专题分享和讨论,我们就推动精障群体的服务、福利、权益和福祉达成共识,深圳市精神残疾人及亲友协会、深圳市福田现代社工事务所、深圳市鹏星社会工作服务社、深圳市东西方社工服务社、深圳市龙岗区龙翔社工服务中心、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及所有与会共识者联合向社会发出倡议如下:


      精神障碍是人类多样化的生命样态中的一种。精神障碍并非个体的疾病、缺陷或悲剧;而是个体处境和社会结构、环境、态度等多种因素互动而形成的状态,是变化,且多元的。每个人的生命周期中都有可能会在不同程度上,以不同的形式与这种状态相遇。


      2006年12月13日,联合国大会通过《残疾人权利公约》,再次确认了《联合国宪章》、《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国际人权公约所宣告的原则,重申了人类大家庭所有成员——包括精神障碍(康复)者都应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一切权利。我国的《残疾人保障法》、《精神卫生法》等法律、法规也为精神障碍者权益保护提供了制度框架。


      立足当前精神障碍者权益保障的现状,我们从维权、服务、监督三个方面发出以下倡议:


一、维权

     尊重精神障碍者的独立自主,从全人的视角保障精神障碍者的权益。

     精神障碍(康复)者首先应当被认可为独立、平等、自由的人,具有作为人的固有尊严和价值。和其他人一样,他们可以有不同的社会身份——是父母、子女、手足、丈夫、妻子;他们应当有机会参与社会,并贡献自己的力量——无论是在学校继续求学,还是根据自己的意愿从事不同的工作。


      作为一个独立、平等、自由、完全的人,精神障碍(康复)者应当在与他人平等的基础上享有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上获得平等承认、平等的健康权、平等的教育、就业权、与他人建立亲密关系的权利、享受文化娱乐等权利。并且,精神障碍(康复)者有权在他们行使权利的时候获得正式或非正式的支持。


      但是,目前对精神障碍(康复)者的支持仍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医疗领域,尤其是住院治疗和服药;有一些支持措施并不符合精神障碍者的意愿,造成的效果是对他们基本权利的侵害。对于精神障碍(康复)者参与社会生活的支持仍非常有限,大部分精神障碍者在大部分时候仍是独自应对者社会固有的偏见、污名、和各种障碍,他们作为一个人应当享有的各项权利没有得到充分、有效的保障。“精神障碍”只描述了他们日常生活的一个面向,治疗和服药只是他们的一种需求,并不能定义他们的全部。


      因此,我们倡议,应当尊重精神障碍者的独立自主,尊重精障服务从业者的专业性,保障从业者的权利及继续发展的机会,保障他们作为一个人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应当享有的权利,并根据他们的意愿,为他们行使权利提供有效的支持。

      1、精神障碍者相关福利/政策建立相关的宣传渠道和平台;

      2、在亲友会中,希望亲友能站在精神障碍者的角度,给他们独立生活权;

      3、残联、民政、社保保持畅通表达诉求的渠道,并有反馈;

      4、精神障碍者未来的照顾得到相关部门的重视,家庭照顾者的相关权益得到保障;

      5、希望全社会承担起对精障人士的支持责任(政策、保障、社会服务);

      6、康复者和家属积极走出来,为他人服务。

 

二、服务   

      以需求为核心,服务为导向,整合数据和资源。

      从权益为本的视角出发,为精神障碍(康复)者提供的服务和支持应当以其本人的需求为核心,为其整合各类专业人员和资源,从而提供符合其需求的服务,支持其生活的各个方面。

      但是,目前对精神障碍(康复)者的需求的了解仍是碎片化的,缺乏系统、有效的数据收集和更新。另一方面,相关服务的资源也是零散的,没有形成组织网络的联结和配合。现有的数据更侧重于实现“管理”,而非“服务”。精神障碍(康复)者的需求和相应的资源供给均没有有效的数据收集和整合,难以产生有效的供需平衡。

      因此,我们倡议,应当以需求为核心,服务为导向,建立精神障碍(康复)者需求和资源供给的数据库,为有效的服务供给提供保障。

      从全生涯的视角,确保多元化服务的可得、可及。

      精神障碍(康复)者在不同的生命阶段都有不同的支持需求。根据目前收集的不完全统计数据,在精神障碍(康复)者人口中,18-59岁这一年龄段的占据最大的比例。这一年龄段涵盖了教育、就业、婚姻家庭、养育子女等多个重要的生命历程,精神障碍(康复)者在这些生命历程中可能产生多样化的支持需求。

      但是,目前针对这一年龄段的精神障碍(康复)者的支持性服务在数量和种类上都非常有限。这种显著的服务断崖有可能大大降低精神障碍(康复)者此前诸多努力的效果,也有可能进一步限制他们参与和融入社会的机会及可能性。原本可以为社会作出贡献的人,可能会因为社会支持的缺乏而成为需要社会救助的对象。

      因此,我们倡议,应当从全生涯的视角,发展多元的服务,回应精神障碍(康复)者在不同生命阶段的不同需求,确保多元化的服务可得、可及。

      1、以需求为核心,服务为导向,整合数据和资源;

      2、以全生涯的视角,确保多元化服务的可得、可及。

 

 

三、监督

      建立完善的服务监督机制,在服务准入和过程监督中均须纳入服务使用者视角。

      有效的服务监督是服务质量和服务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机制。但目前在精神障碍相关的服务领域,仍没有形成完善的服务监督机制。服务使用者作为最应当对服务质量具有发言权的人,鲜有机会参与到服务监督的环节中。

      因此,我们倡议,应当建立完善的服务监督机制,在服务准入和过程监督中纳入服务使用者视角,确保相关的服务具有专业性,可持续性,且符合服务使用者的真实需求。

      1、建立完善服务监督机制

      2、在服务准入和过程监督中,纳入服务使用者视角。确保服务的专业性,可持续性,且符合服务使用者的真实需求

      3、康复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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