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来看温州市各县(市、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温州市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7.6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2.38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66.75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2867倍以内。
乐清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7.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38.5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735倍以内。
瑞安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2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1.0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99.6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15倍以内。
永嘉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6.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2.02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63.4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95倍以内。
文成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24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9.4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04.84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539倍以内。
平阳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9.06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69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34.7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99倍以内。
泰顺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6.37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4.1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502.36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180倍以内。
苍南县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4.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22.6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841.30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273倍以内。
龙港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7.5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6.0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57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控制在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000倍以内。
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强化区域协同、陆海统筹,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城乡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
严格保护温瑞平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集中片区,优化现代化都市农业生产空间,打造复合高效的农业、渔业空间。
筑牢山水兼备、通江达海的自然生态基底,加强生态系统一体化保护修复。
推动温州市区、乐清市、瑞安市、永嘉县中心集聚,平阳县、苍南县、龙港市功能提升,文成县、泰顺县跨越式发展,强化城镇基层节点服务功能,构建规模适度、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集约高效的城镇体系。
营造美好宜居城乡空间 统筹城乡生活圈建设,完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传承永嘉学派历史文脉,加强重要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和活化利用,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要求。
严格城市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等重要控制线管控,稳步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持续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强化国土空间设计引导,优化城乡空间形态,打造富有地域特色的城乡风貌。
完善设施网络协调布局,提升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优化综合交通网络布局,强化综合交通枢纽功能,加强轨道、高速公路等重大区域交通设施的空间预留管控。
强化水利、能源设施空间保障,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配套。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优化防灾减灾救灾设施布局,提高国土空间安全韧性。
坚持系统观念,加强森林、湿地、矿产、水、海洋等自然资源的保护和修复,推动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合理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做好分阶段时序管控。
加大存量用地挖潜力度,统筹推进闲置土地处置、低效用地再开发,引导土地复合利用,实现紧凑集约高效绿色发展。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切实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功能,健全规划实施监测网络,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科学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地落实。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来源:浙江发布
编辑/一审:王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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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审:胡恩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