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1.龙泉驿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家泉等人套取工作经费购买酒水、违规接待问题。2018年10月,陈家泉召集开会研究解决部分无发票和无报销途径的经费问题,决定以虚增相关费用开支的方式从工作经费中套取资金解决。2019年上半年,陈家泉等人用套取的38040元,分三次购买了30瓶白酒(共计27840元)和60瓶红酒(共计10200元),违规用于工作接待。2020年5月,陈家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人员分别受到诫勉谈话、谈话提醒处理;陈家泉等人退还38040元工作经费。
【龙泉驿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陈家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却带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虚报套取资金方式,购买高档酒水违规接待。该案警示我们,当前个别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牢,想方设法“钻空子”的侥幸心理依然存在,“四风”问题隐形变异随时可能发生。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不管身处何种岗位,都要树牢严于律己、廉洁奉公的思想根基,自觉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擦亮“眼睛”,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坚决不放过“四风”问题的蛛丝马迹,以铁的纪律捍卫作风建设取得的成效。
2.新都区原木兰镇宫王社区党总支书记李光利等人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购物卡问题。李光利等宫王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在2008年至2019年期间,每年均接受辖区内企业宴请并收受购物卡,共计接受宴请44人(次),收受购物卡总计价值人民币27000元。2020年6月,李光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他有关人员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27000元已按规定予以收缴。
【新都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李光利等人作为基层党员干部,在党的十九大之后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长期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并收受礼金,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映出个别基层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淡薄,把纪律规矩当成耳旁风。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时刻绷紧作风建设之弦,坚决守住纪律底线。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决纠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覆盖到“最后一公里”。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易发多发问题,紧盯转入“地下”的吃喝歪风、收受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坚决防范和查处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信号。
3.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原主任干事姜夏平违规发放车辆补贴问题。2016年7月至2019年8月,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决定按每人每月650元标准向该俱乐部事业人员发放车辆补贴,共计98800元。时任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主任干事、法定代表人姜夏平,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0年6月,姜夏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涉案资金已退回温江区总工会职工俱乐部。
【温江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姜夏平身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本应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却在明知相关规定的情况下,违规决策向事业人员发放车辆补贴,属于典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此案警示我们,党的十八大以后,少数党员干部制度规定的执行力依然较弱,纪律意识淡薄,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党规党纪与案件警示教育结合起来,强化党员干部纪律观念。纪检监察机关(机构)要坚持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把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作为“四项监督”重点,在抓典型上持续用力,形成震慑,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新成效。
4.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潘斌和新经济处处长何建东、办公室副主任何瑜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问题。2016年10月,潘斌、何建东、何瑜等人接受原市农业委员会(现市农业农村局)主管的某旅游协会安排,于2016年10月28日至30日,前往巴中市光雾山景区旅游,期间产生食宿、交通及景区门票等费用共计7330元,由该旅游协会支付。2020年9月,潘斌、何建东、何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斌等人主动上交的涉案款7330元已按规定予以收缴。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点评】潘斌、何建东、何瑜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严守党的纪律,却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在党的十八大以后顶风违纪,接受服务对象安排的旅游,是典型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此案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仍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未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要求,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全市各地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必须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监督执纪越严的信号;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共同维护巩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