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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上下联动 构建战略格局
推动新时代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人
就《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答记者问
近日,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组织领导、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作出明确。日前,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就《意见》制定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请您介绍制定《意见》的背景和重要性。
#问:请您谈谈起草《意见》的总体考虑。
#问:如何理解把握《意见》关于上下联动的内涵要求和目标任务。
《意见》从贯彻巡视工作方针、落实政治巡视要求、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格局等3个方面,明确了上下联动的目标任务。一是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始终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持“严”的主基调,把发现问题作为巡视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确保巡视巡察的权威性、震慑力、推动力。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督促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履行职能责任,一体推进发现问题和推动解决问题,深化标本兼治,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二是精准落实政治巡视要求。巡视巡察工作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组织开展巡视巡察要坚守政治监督定位,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紧盯被巡视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突出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不同阶段主要矛盾,巡视监督重点检查“四个落实”,巡察监督重点围绕“三个聚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上级巡视巡察机构要加强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坚守政治定位情况的了解、指导和督促,防止把巡视巡察变成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用巡视巡察代替职能部门的管理监督。三是构建巡视巡察工作战略格局。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把巡视巡察监督嵌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融入国家治理体系统筹谋划,纵向上坚持系统观念,发挥系统作用,调动巡视巡察系统资源,积极探索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成果运用、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等方面联动的途径和方式;横向上推进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制度有机衔接、贯通融合,做到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问:《意见》对落实“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原则有何要求。
答:“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是巡视工作条例确定的基本原则。开展上下联动,统一领导是前提,分级负责是基础,两者相辅相成、有机结合。《意见》对此进行了具体阐释,提出“四个强化”要求:一是强化党委(党组)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强调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党组)及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视巡察工作的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了党委(党组)、巡视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责任,对党委(党组)书记、其他班子成员履行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对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党委书记专题会、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巡视巡察工作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的督促指导。总结了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以来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固化形成制度机制,包括派出指导督导组、开展专项检查、落实报备制度、召开会议、加强调研、报告报备等,为加强示范传导、督促指导提供有力抓手。四是强化巡视巡察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明确了将巡视巡察工作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等重要内容。对巡视巡察工作质量不高、存在明显偏差的,及时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巡视巡察工作领导不力,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等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问责。
#问:《意见》对巡视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有哪些具体要求和刚性约束。
#问:《意见》对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有哪些规定。
答:《意见》把握上下联动特点规律,针对不同地区、不同层级、不同领域情况分类施策,鼓励各地区各单位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从谋划任务、组织实施、成果共用、形成合力等方面,提出“四个统筹”要求:一是统筹谋划巡视巡察任务。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立足常规巡视巡察,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视巡察、“机动式”巡视巡察和“回头看”,高质量推进全覆盖。在此基础上,《意见》对省(区、市)和中央有关单位党委(党组)部署的区域性、系统性联动任务,以及市县巡察联动任务等分别作出规定。二是统筹组织实施。明确要求上级巡视巡察机构加强对下级巡视巡察工作情况的了解跟踪、指导督促,推进全覆盖任务落实;建立完善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工作会商、沟通和研判机制,增强上下联动任务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三是统筹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研究制定加强整改落实和成果运用制度,探索建立整改责任机制、督促机制、评估报告机制,推动巡视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同时,对上下级巡视巡察机构联动运用巡视巡察成果提出具体要求,共同推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四是统筹推进监督贯通融合。明确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发挥巡视巡察综合监督平台作用和联系群众纽带功能,建立健全巡视巡察与其他监督的统筹衔接制度和协调协作机制,推动各类监督信息、资源、力量和成果的共享共用,让干部感受到监督、习惯被监督,让群众知道有监督、参与监督,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监督效能、形成监督合力。
#问:《意见》对相关职能部门落实贯通融合要求有何规定。
#问:《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有何具体要求。
答:《意见》主要从机构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信息化建设等方面,提出“三个加强”要求:一是加强巡视巡察机构队伍建设,明确地方党委要落实巡视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部门的定位,规范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发挥巡视巡察熔炉作用,加强教育培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提升巡视巡察队伍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巡视巡察制度建设,明确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贯彻党章党规、巡视工作条例和工作规则,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各流程各环节工作有章可循、有序运行,确保巡视巡察过程的精准和巡视巡察结果的高质量。三是加强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明确要求建立巡视巡察系统信息网络平台、现场巡视巡察管理平台,强化信息数据综合运用和安全管理,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为巡视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问:请您谈谈贯彻落实《意见》的具体要求。
编辑:陈艾 程廷静 刘春春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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