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中的纪律丨红旗渠:修建十年未发生一起贪污
1965年12月18日,《人民日报》头版头条刊发《党的领导无所不在》,对林县(今河南林州)人民修建红旗渠工程进行了专题报道。红旗渠于1960年2月开工,修建之初正逢国家三年困难时期,但是,林县人民发扬愚公移山的精神,奋战十年终于修成“人工天河”。
十年修建、投资近6865万元的工程,未发生一起贪污或挪用修渠物资事件,没有一个干部失职渎职,这得益于林县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一系列的纪律规矩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筑牢了长渠之基、引来了源头活水。
红旗渠纪念馆里,还有一个黑色的木质箱子令人印象深刻。展品铭牌标明其为“炸药箱”。箱盖背面有一张收据,泛黄斑驳的纸页上,“收据”两个字隐约可辨。票头是繁体字的“林县某镇统一发货票”,上面盖着红旗渠工程指挥部鲜红的印章。指挥部的工作人员常年吃住在渠线,时间一长,随身携带的物品就多了起来,如何归置这些杂物,让大家深感困扰。后来,有人发现了工程使用过的废炸药箱这个“宝贝”,就提出给大家配备一只废炸药箱用来盛放衣服。
尽管是废弃的,毕竟是公家的物品,让私人使用,是不是违反纪律?所以,没有人敢把这个建议提上去。时任红旗渠党委的组织委员彭士俊听到群众的反映后,汇报给了指挥部总指挥长马有金。在纪律面前,马有金是个爱较真的人,他说可以用,但每人只限一只,并且要作价购买。经过指挥部党委研究,决定每只废炸药箱作价0.75元,要求使用者把收据贴到废炸药箱的箱盖背面,以备随时检查;发现谁的箱盖背面没有收据,就以贪占公物论处。
这些收据条,只是红旗渠账目清晰、制度严密的一个缩影。正是因为有了党员干部带头模范遵守党的纪律和相关制度,有了所有人“不贪占公物”的好风气,才有了在最终的财务盘点时,账面为“正负零”,也就是说,这样庞大的财务差错率为零!
十年奋斗铸伟业,一脉清风沐后来。在这样一个周期漫长、工程浩大的水利建设项目中,形成了一套干字当头、严字为基的纪律和制度体系。干部吃苦在前、以苦为乐,劳动标准始终高于群众,补助标准始终低于群众,他们像一面镜子,给我们作出了榜样。
编辑:陈艾
来源:中国方正出版社
更多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