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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组地”联动做实派驻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及省市党代会精神,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前哨”和“探头”作用,全面提升派驻监督质效,7月15日,成都市纪委监委召开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工作专题会。
摆实招 促提升
8个单位现场交流发言
“从四家单位遴选出审计、财务、法务等方面的骨干人才15名,建立起‘办案人才库’,为我们开展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提供专业知识和人才支撑”;
“在保持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织密‘横向协同’监督网络、理顺‘纵向联动’监督体制,有效防范重大案件的发生,监督效果明显”;
“制定驻点办公制度,变‘走读式’监督为‘坐班式’驻点监督,全面及时掌握驻在单位‘实时动态’,第一时间发现廉政风险点13个”……
根据具体工作和实战经验,8家单位在现场分享了不少提升派驻工作质效的“实招”“良策”。
派驻机构由派出机关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受派出机关监督。对此,都江堰市纪委监委建立专项督导组,对派驻机构工作质效进行过程管理、终端问效,建立健全派驻机构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和监督执纪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固定每次纪委常委会安排不少于2个派驻机构报告工作。
健全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体制机制,是实现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的关键所在。需要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集成联动,推动派驻机构与各方面加强联系、有效衔接、形成合力。
着眼垂管实际,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推动建立“市局党组、驻局纪检监察组、区(市)县局党组、综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基层党组织”五级联动“两个责任”工作体系;加强与区(市)县纪委监委沟通协调,形成监督执纪合力。
擦亮校准“探头”
做实派驻监督
但客观审视,仍有一些问题不容忽视。一些派驻机构存在主责主业抓得不够精,案件查办质效不明显;不敢监督、不善监督,“好人主义”思想严重;开展监督时顾虑重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结构不合理等问题。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哪里?如何把“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有机结合,不断提升派驻监督实效,发挥好“探头”作用?
“定位准才能责任清。”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派驻机构是纪委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与驻在单位是监督和被监督关系。派驻机构要发挥近距离、全天候、常态化监督的优势,始终坚持职责定位,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树起监督的威慑性,“要列出党委(党组)、派驻机构和纪委监委机关相关室的职责清单,做到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
为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干部更好履职尽责,近日成都市纪委监委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学好用好《规则》,并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作出具体要求。连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及时向驻在单位党委(党组)通报传达《规则》主要内容和有关要求,推动驻在单位进一步提升主动接受派驻监督的政治意识;认真组织组内干部研读《规则》原文,交流学习体会,确保学习到位、领会到位、认识到位。
据悉,结合《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目前市纪委监委已初步起草完成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征求各派驻机构和涉改单位意见。
“强化派驻监督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一项制度设计。”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以务实举措持续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规则》相关要求,对照查摆问题,找差距补不足;要认真履责,当好学习组长、调研组长、监督组长和专案组长;要加强领导,不断完善制度机制,构建“一盘棋”格局;要强化管理监督约束,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编辑:陈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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