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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手,怎敢伸向生命的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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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10时8分,重庆市万州区一辆公交车与一辆小轿车在万州区长江二桥相撞后,公交车坠入江中。


△事故发生的瞬间


今天,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故原因公布——


据警方调查,证实当时车内有一名中等身材、着浅蓝色牛仔衣的女乘客,因错过下车地点与驾驶员发生争吵。两人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



15个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

一个人错过站

一车人错过下半生!


10月28日凌晨5时1分,公交公司早班车驾驶员冉某(男,42岁,万州区人)离家上班,5时50分驾驶22路公交车在起始站万达广场发车,沿22路公交车路线正常行驶。事发时系冉某第3趟发车。


9时35分,乘客刘某在龙都广场四季花城站上车,其目的地为壹号家居馆站。由于道路维修改道,22路公交车不再行经壹号家居馆站。当车行至南滨公园站时,驾驶员冉某提醒到壹号家居馆的乘客在此站下车,刘某未下车。当车继续行驶途中,刘某发现车辆已过自己的目的地站,要求下车,但该处无公交车站,驾驶员冉某未停车。


10时3分32秒,刘某从座位起身走到正在驾驶的冉某右后侧,靠在冉某旁边的扶手立柱上指责冉某,冉某多次转头与刘某解释、争吵,双方争执逐步升级,并相互有攻击性语言。


10时8分49秒,当车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距南桥头348米处时,刘某右手持手机击向冉某头部右侧


10时8分50秒冉某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侧身挥拳击中刘某颈部。随后,刘某再次用手机击打冉某肩部,冉某用右手格挡并抓住刘某右上臂。


10时8分51秒冉某收回右手并用右手往左侧急打方向(车辆时速为51公里),导致车辆失控向左偏离越过中心实线,与对向正常行驶的红色小轿车(车辆时速为58公里)相撞后,冲上路沿、撞断护栏坠入江中。



事故原因一出

一片哗然

更可怕的是

诸如此类危害公共交通安全

害人害己的恶行

竟然在我们身边

屡屡发生!


今年4月21日17时20分,曲靖交通集团空港快线刘师傅驾驶“昆明长水机场至曲靖”的专线大巴车,当车辆行驶到昆曲高速马龙路段时,就遭遇了这样惊心一幕。



乘客两次抢夺方向盘


据曲靖交通集团空港快线刘师傅介绍,这名男子董某富在昆明长水机场购票时,就询问售票点车辆是否可以在曲靖马龙停靠。在得到对方明确回复“不可以”时,他依然购买了车票。


当车辆行驶到昆曲高速马龙路段时,时间为下午5时20分左右,乘客董某富从座位起来,跑到驾驶员旁边,要求司机高速路上停车让其下车。



通过大巴车上双向监控显示,17时19分42秒,乘客拎着行李箱离开座位与驾驶员交涉,随后站在车门旁让司机停车,并做出下车姿势。几次指着前方示意司机靠边停车,但驾驶员刘师傅告诉他,依据规定高速路上不能停车下人……


看着司机不停车,乘客董某富情绪变得激动,一只手伸出来强行拉扯方向盘,驾驶员握紧方向惊魂未定,对方又第二次伸手过来强拽方向盘。


其它乘客上前拼命阻止


此时,车上乘客都受到惊吓,坐在最后一排的一名戴眼镜的中年男子冲上前来,拼命抱住董某富,并把他控制在车门台阶旁,让其远离方向盘。



视频中,司机身后的乘客都被突如其来的车辆偏离吓到,其中车门后第一排的男乘客赶紧穿好鞋子,解开安全带,做好应急准备。



据介绍,最终处于对全车人员安全的考虑,执拗不过乘客董某富的强求,驾驶员在安全地带停车让其下车。



谈起这起惊险事件,驾驶员刘师傅还心有余悸:“这是头一回遇到强拉方向盘的乘客,简直太危险了,现在都还后怕,这种行为很容易让车辆偏离车道,发生侧翻和撞车,后果不堪设想!一旦出事,就是严重的交通事故!


类似的事情

一直都在发生

......


责怪公车人多 掌掴司机


2017年的最后一天,一名老人在昆明乘坐一辆169路公交车时,因司机提示老人的脚挡住换挡,老人一下子发火,责怪郭师傅让太多的人上车,还与正在开车的公交司机发生了肢体冲突,甚至动手掌掴了司机,而此时,车里还拉着满满的一车乘客。


调戏女乘客 抢夺司机方向盘


2017年4月24日,一男子酒后在昆明小西门买票乘车到海口, 车上趁着酒意开始调戏身边的女乘客,为此双方发生争执,公交车司机停车制止。


不知是酒劲发作还是报复司机坏了自己的好事,该男子开始纠缠、辱骂公交车司机。车行一段距离后,他走到司机身旁,抢夺方向盘。此时,一旁的乘客伸出援手,勉强控制住了他。司机安全驾车到达海口镇后,马上报警。

酒醉大闹卧铺车 抢夺司机方向盘


2016年7月30日,在一辆由丽江宁蒗开往昆明的长途卧铺车里,一个“酒疯子”不但在车中又吐又闹、胡言乱语,竟然还3次冲到司机田师傅身旁,欲抢夺方向盘,让车上乘客惊出一身身冷汗!



司机报警后,该男子被当地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这些人

就没有办法制裁他们了吗?

对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我国相关法律中有明确规定

↓↓↓


《治安管理处罚法》: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遇到紧急情况

如果我们正在车上

作为普通乘客又该怎么做?


这是今天朋友圈热度第二的视频

有网友称

这才是处理此类情况的正确姿势!



今年4月20日,一辆由衡阳开往长沙的大巴车在发生男子强抢方向盘的紧急情况时,车上乘客一怒而起将其制服,一名男乘客为了制止其危险行为,一脚向其飞踹过去。大巴司机牢牢控制住方向,避免了一场可能的惨剧。交警在接到报警后也迅速赶到现场将涉案男子控制,并将其移交派出所做进一步处理。



此次重庆公车坠江事故,十五个鲜活的生命消逝,教训极其惨痛。


愿逝者安息

生者警醒



当遇到这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少一点冲动和暴躁

多一点热心肠和"管闲事"


消除社会中的“戾气”

  每个人都不是看客!


不要让司机独自面对恶人恶行

牢牢抓紧所有人生命的方向盘



来 源:云南日报(yunnan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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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 审丨易   泽

编 辑丨小   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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