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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用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法院判了!


在分手后

男子郑某却用跟前女友的私密视频

向前女友勒索钱财

4月4日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发布了这起案件

最终

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决郑某

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用私密视频敲诈前女友

郑某在罗湖一家旅行社工作
作为业务员
2018年9月
郑某在工作中结识了刘丽(化名)
二人很快发展成了男女朋友
后来
刘丽也将自己的一些朋友介绍给了郑某
方便他从事旅游业务
但是好景不长
2019年
二人分手
还互相删除了微信好友

据郑某称
分手后他还一直有点不甘心
可已经被删除微信好友的他
想再联系刘丽已联系不上了
但郑某还可以联系上刘丽的其他朋友
于是,说不清是出于什么目的
2020年的一天
郑某直接把一段视频
发给了刘丽的朋友阿欣
这是一段郑某与刘丽的性爱视频
之前两人还是男女朋友时拍的

收到视频后深感震惊的阿欣
又转给了刘丽
愤怒的刘丽马上联系了郑某
一阵交涉后
郑某提出了要求
“拿2万块钱来吧
不然我会把这些视频发给你的各个朋友”
他称
“我手上还有一些视频
会慢慢公布的
收到钱后我就把这些视频删除”

为了使自己的那些视频不再外泄
刘丽不得不答应他
向他转了2万块
后来
阿欣获悉此事
鼓励并陪同刘丽报了警

郑某认罪认罚


2021年5月
郑某被抓获
他认罪认罚
将钱退给了刘丽并恳请其原谅他

2021年9月
罗湖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
依法对郑某提起公诉
考虑到其认罪认罚
被害人谅解等情节
事后法院以敲诈勒索罪
判决郑某有期徒刑8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5000元

检察官说法


现实中
深圳就发生过多起这种案件
情侣分手后
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
找另一方索要钱财
答应收到钱后便删除照片或视频
结果却是一次又一次索要钱财
甚至高达百万
对方饱受财产与精神上的双重折磨
最后不得不报警才终结此事

现实中看
情侣分手后
一方拿私密照片、视频等骚扰对方的
主要有三类情形:

一是索财
拿出之前拍摄的照片、视频
以公开或发送某人某群体相威胁
索要“分手费”“补偿费”“青春损失费”等
此种做法涉嫌敲诈勒索罪

二是要求继续发生性关系
分手之后
拿出之前拍摄的私密照片、视频等
要挟女方继续发生性关系
这种做法涉嫌强奸罪

三是泄愤或炫耀
有些人分手后一直愤愤不平
于是将之前拍摄的
私密照片、视频,发到网站
微信群或四处传播
这种做法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

虽然违法犯罪者终受到依法惩处
但总体来说
在类似的案件中
女性相对而言
是其中容易受伤害的一方
在此检察官也提醒热恋中的男女
尽量不要拍摄、留存
很私密的照片、视频等
如果很不幸
事后有一方拿着这些私密照片、视频等
进行纠缠、敲诈、传播等
马上报警
这是维护权益的最佳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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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丨拾   芥校  审丨窜天猴
编  委丨茗来  源丨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央视网、澎湃新闻投稿邮箱丨qccynmt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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