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选拔“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点子项目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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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激发我校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全面展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切实做好第五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的参赛组织工作,力争获得更大突破,学校决定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平台为依托,开展“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点子项目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金点子项目申报要求
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根据行业背景选择相应类型。
申报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报名时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报名时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可提供当前财务数据、已获投资情况、带动就业情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对象要求根据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具体条件如下:
1、创意组。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9年5月31日(以下时间均包含当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2、初创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3、成长组。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6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4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每个团队的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团队所报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
初创组、成长组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
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师生共创项目不能参加创意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团队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激励机制1、获评金点子项目立项的团队可优先享受学校提供的能创空间场地支持;
2、优先推荐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国赛;
3、项目负责人为非应届毕业生的团队,可直接予以“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的立项支持;项目负责人为应届毕业生或已经毕业学生的按“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三个等级分别给予10000元、5000元、2000元的经费支持。
报名方式1、申请人提交纸质版材料(附件1)一式两份至所在学院(部)团委,由各学院(部)统一上交校团委。
2、各学院(部)于11月28日前将附件1、2电子版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shiguoqing@upc.edu.cn(并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附件1命名格式为“学院(部)-推荐序号-项目名称”),纸质版材料提交至大活305办公室。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项目类型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已在9月份由教务处组织完成申报)、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本次立项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
项目类型创业训练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创业实践项目是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项目申报学生针对前期创新训练成果或服务开展的创业类项目,根据实际情况自主确定研究主题,自由组建团队,在教师指导下填写项目申报书,经教师审核后提交负责人所在学院(部)。项目申报通过大创管理系统开展(http://sjpt.upc.edu.cn/cxxl/index.aspx,操作指南查看“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大创指南”)。
申报要求1、申报对象以2016、2017级本科生为主,2015级(建筑学专业2014级)本科生原则上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只面向创业团队,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7人。
2、鼓励学生跨年级、跨专业组建团队申报项目,要求团队分工明确、团结协作。
3.每名学生只允许参与一个项目。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通过结题者,或同一研究内容已获得学校其他专项资助者不得参与申报。
4、项目完成期限为2年(本次立项项目将在2020年5月左右结题),特殊情况下可申请延期1年,但必须在项目负责人本科毕业前完成。
5、项目实行导师制。指导教师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每年度指导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各项目可聘请优秀企业家或行业专家担任导师。创业实践项目须实行学校和企业双导师制,从而获得更多创业实践相关指导。
项目支持创业训练项目每项支持2000元,创业实践项目每项支持10000元,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中石大东发[2012]37号,具体内容请查看以下链接http://itp.upc.edu.cn/2014/1223/c654a4079/page.htm)进行阶段管理。
项目评审1、学院(部)对推荐项目进行排序,不限数量。对涉及跨院部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部)负责。
2、学校将于后期组织对学院(部)初审通过的创业类项目组织公开评审,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名单。
时间安排1、11月21日-11月26日在大创管理系统中开展申报与审核工作。
2、11月28日前学院(部)应完成项目推荐,提交“附件3-XX学院(部)创业项目推荐汇总表”至shiguoqing@upc.edu.cn。
3、项目评审答辩前三天,学院(部)应在系统中“流程管理”-“提交答辩安排”中录入答辩安排。
(所有附件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下载)
联 系 人:石国卿
联系电话:0532-86983158
转载来源 | 青春石大
编辑丨王柯宇 张新宇
责任编辑 | 温书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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