椰树,小心砸了招牌!
“椰树”出品,必出“睛”品。
没错,是吸睛!👀
近日,椰树集团发布的一则“培养正、副总经理学校再招生”的广告,引发热议。广告内容显示:“入学就有车、有房、有高薪、肯定有美女帅哥追”“毕业后包工作,升任集团副总后年薪108万,有贡献奖励600万海景房、奖励1000万别墅、奖励分红股权……”广告海报上,依然是热辣的“S”型女性形象。不久后,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约谈企业相关负责人,并对其发布涉嫌违法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这已经不是椰树集团第一次因为广告惹来非议。2020年8月,椰树集团就曾因招聘广告低俗奇葩而道歉,承认“招聘信息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而早在2019年3月,椰树集团就曾因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元,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中关于“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之规定。
然而,一次又一次的教训,依然没能改变椰树集团“自成一派”的广告风格,企业宣传的尺度依然争议不断。
创新可以有,但公序良俗和法律的底线不能逾越。众所周知,“椰树风”广告一直饱受诟病,被网友戏称为饮料界的一股“泥石流”。“从小喝到大”“白嫩丰满”“曲线动人”,每每提起椰树集团的广告,很多人确实都倍感尴尬,难免不发出“低俗”的争议和指责。
健康向上的广告表现形式,是企业在宣传中应尽的法定义务。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要求”,不得出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等情形。民法典也在多个条文中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而且,细看招聘内容,这次椰树集团广告“翻车”也不单单是“低俗”的问题。比如,招聘要求上写着“只要懂写作”就可以,这个“懂”的标准是什么?所谓“高薪”如何定义?“有房有车”又是什么房、什么车?企业又如何保证“有美女帅哥追”?凡此种种,未免有虚假或夸大宣传之嫌。
不只是椰树集团对低俗广告如此“执着”,不少企业也在打低俗广告的擦边球,为了营销不惜以身犯险,用争议和罚款“买”热度。比如,饮料品牌娃哈哈曾因“喝AD钙奶从A变到D”的标语被网友怒批“低俗”,生活用品品牌全棉时代因卸妆产品广告涉嫌侮辱女性、美化犯罪行为成为舆论焦点,李诞带货女士内衣时说了句“躺赢职场”被骂到商品下架等等。
另类广告宣传也许会在短时间内博得眼球、赚来流量,但如此有悖公序良俗、甚至涉嫌违法的广告,必然是换不来好口碑的,反而会引起人们的反感,或“赚”来一纸罚单。作为老牌企业,椰树集团更应该懂得这一点。
收割廉价流量,不如踏踏实实提升品质,塑造企业文化。换来消费者长久青睐和信任的,绝不是“一锤子买卖”,而是扎扎实实的产品、服务和优秀的企业文化。所有企业和品牌都应该在产品质量和品牌价值上多下功夫,用品质赢得市场,而不是只顾眼前利益,错把歪门邪道当“风格”。
借用一位网友对椰树广告的调侃:“广告土点没事,别往黄色方面发展,企业就不会黄。”
话糙理不糙,椰树集团不妨好好琢磨琢磨。
来源:法治日报(作者:刘丹)
编辑:韩玉婷 季天 丁兆汝
◆新疆棉花不容污,中国民意不可欺!
法报交流群开放啦!快来加入我们吧!先到先聊~加小融微信(ID:fzrbwx),小融拉您进群!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小融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