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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拥门面房开奔驰,却赖着9万货款不还,听说要被拘留他选择……

豫法阳光 2021-05-02

2019年8月9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的“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将一位名下有门面房和奔驰轿车的被执行人耿某成功拘传。



耿某经营门、窗等型材生意,郑某为其供货,系多年的合作伙伴。但是2014年耿某欠郑某的9.5万元货款一直没有清偿,总是再三推拖。郑某经过无数次的月底、下个月,也没有要到货款,于是决定起诉耿某。襄城县人民法院于2019年3月18日立案受理该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审理过程中,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耿某支付郑某货款95000元。于2019年6月15日前支付50000元,2019年10月15日前支付45000元。如果被告不按约定履行,原告有权就下余的欠款全额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该调解书生效后,郑某于2019年8月1日立案执行,执行法官依法向耿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限制高消费令,并给耿某打电话通知其履行义务,给付货款。但其仍然推拖,甚至拒接法官电话。经高法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耿某名下有房产一处及梅赛德斯-奔驰牌汽车一辆,属有财产有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8月9日上午9时,接到申请执行人举报,耿某在其名下的门面房。于是执行法官决定来个突袭,将正在和朋友喝早茶的耿某抓了个正着,强制拘传到法院。


执行法官朱德恩给耿某讲明如果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对其名下的财产进行查封拍卖。成为失信黑名单的一员,不仅影响今后经商,还会影响孩子的上学、就业等。但是,耿某依旧无动于衷。经过合议庭合议,决定对其实施司法拘留。一听要进拘留所,耿某不淡定了,急忙联系家人,将5万元货款送到法院,并承诺月底前还清下欠货款。申请执行人郑某拿着5万元的货款,对执行法官朱德恩连连称谢:“朱法官,没想到呀,几天的功夫,我就拿到了钱。这大热天的,你们太不容易了,太感谢你了!”(崔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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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贾共鑫、刘爽、刘瑞

审核:程   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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