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这项改革提请授权,河南两地市拟成试点
核心阅读
打官司,老百姓最怕啥?一怕不公平,二怕程序繁琐。普通的民事案件,能否进一步简化程序,提升效率?23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最高人民法院提请审议《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记者从会场了解到,此次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拟试点5个方面的内容,其中,试点地区包括河南的郑州、洛阳两市。
试点一
合理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这些调解可申请司法确认
试点主要“试”哪些内容?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作对《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说明时介绍,试点区域要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具体来说,要健全特邀调解制度,加强特邀调解名册管理,完善诉前委派调解与司法确认程序的衔接机制。
合理拓宽司法确认程序适用范围,经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等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或者行政机关、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完善司法确认案件管辖规则,符合级别管辖和专门管辖标准的,由对应的中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受理。
试点二
进一步简化小额诉讼案件裁判文书、缩短审理期限
试点的第二项内容,是完善小额诉讼程序。具体来说,试点区法院要加强小额诉讼程序适用,适当提高小额诉讼案件标的额基准,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范围。
进一步简化小额诉讼案件的审理方式和裁判文书,比照简易程序进一步缩短小额诉讼案件审理期限。完善小额诉讼程序与简易程序、普通程序的转换适用机制。
试点三
对需公告送达的简单民事案件,明确可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试点的第三项内容是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对需要进行公告送达的简单民事案件,明确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明确简易程序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的简化规则,完善简易程序审限规定。
试点四
法官单独审案拟扩大范围,明确独任制一审、二审适用情形
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具体来说,探索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部分民事案件,明确适用独任制审理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具体情形。
探索中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可以由法官一人独任审理部分简单民事上诉案件,明确适用独任制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的具体情形和审理方式。
建立独任制与合议制的转换适用机制。
试点五
在线诉讼可提供“电子版”,审核通过可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提升审判效率,要善于利用信息化技术。为此,最高法院拟在试点区域健全电子诉讼规则。明确诉讼参与人通过人民法院信息化平台在线完成的诉讼行为的法律效力。当事人选择以在线方式诉讼的,可以以电子化方式提交诉讼材料和证据材料,经人民法院审核通过后,可以不再提交纸质原件。
经当事人同意,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可以采取在线视频方式开庭。明确电子送达的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和生效标准,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试点地区
河南郑州、洛阳两地中院及辖区内基层院拟成试点
记者现场了解到,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拟选择北京、上海市辖区内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南京、苏州、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济南、郑州、洛阳、武汉、广州、深圳、成都、贵阳、昆明、西安、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其辖区内基层人民法院;北京、上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上海金融法院;北京、杭州、广州互联网法院开展试点工作。试点期限拟为二年,自试点办法印发之日起算。(段伟朵)
来源:大河客户端
您可能对以下文章也有兴趣
◀最高法: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纠纷裁判规则17条(全是典型)
提醒:大量网友还没有养成阅读后点赞的习惯,希望大家在右下方“在看”处点个赞,以示鼓励!坚持是一种信仰,专注是一种态度!
欢迎踊跃来稿 投稿邮箱yfygwb@163.com
长按指纹
一键关注
编辑:贾共鑫、梁富海、武迪
审核:程 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