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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俩律师被判刑吊销从业资格!多人被罚,就因这事!

郑州中院 豫法阳光 2023-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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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小编从司法部官网获悉,2019年6名律师因故意犯罪被吊销执业证!其中两名因虚假诉讼获刑被吊销执业证!多地有人因虚假诉讼被罚!小编在此提醒大家:诚信诉讼是民诉法对当事人参与民事诉讼的基本要求,也是确保司法公平公正的应有之义,面对不诚信民事诉讼行为,法院将加大惩戒力度,努力构筑良好的民事诉讼环境。诉讼中,切记虚假诉讼底线不可触碰!

律师和当事人诉讼中隐瞒案件事实, 法院:罚你没商量! 


“我诚恳接受法院训诫处理,在以后的律师执业中要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我真诚接受法院的训诫和处罚,以后要学法懂法,守法经营,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6月16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中律师和当事人隐瞒案件事实的行为进行训诫,并对当事人周某予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



案情回顾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王玮琦在审理上诉人某公司与被上诉人岳某某、原审被告某置业公司不当得利纠纷一案过程中,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两个企业法人的当事人进行身份资格审查核实时发现,作为上诉人的某公司系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1月23日注册成立,于2019年11月12日注销登记。一审法院立案审理时该公司已经注销登记。作为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的周某隐瞒该事实,仍以该公司名义上诉并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身份参加二审诉讼,严重妨害了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秩序。该案代理律师在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对上述事实和当事人身份资格未尽到核实义务,违法进行了二审民事诉讼程序的代理工作,违反了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要求。为维护法律权威,依法规范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诚信诉讼行为,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相关法律,遂对代理律师和该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周某作出训诫,并对周某予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周某具结悔过。同时,法院还向该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通报了案件情况,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共同营造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诉讼秩序。该所负责人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提升年轻律师职业素质和执业水平。

原告故意提供虚假被告联系方式,法院:罚! 


近日,新乡市红旗区法院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过程中查实,案件原告故意提供虚假被告联系方式。法院依法对其开出了5000元的“罚单”。 


在原告张某诉被告葛某、新乡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河南某置业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张某为了避免公告送达、节省诉讼时间,尽快达到诉讼目的,在起诉状中编造被告葛某虚假送达地址,并以自己名义办理电话卡伪造成被告联系方式提交给法院。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案承办法官、红旗区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新生发现张某可能存在向法院提供虚假信息的行为。经法院审查证实,原告张某故意提供被告虚假电话号码、虚假送达地址,并由其哥哥冒充被告签收法院送达的司法文书,其行为严重妨碍了人民法院的司法程序,造成不良影响,遂依法对张某做出罚款5000元的决定。


张某收到罚款决定书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接受处罚。6月18日,张某来到红旗区法院自愿缴纳了罚款。


编后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诚实守信是为人之本,从业之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根本要求。在诉讼活动中,如实陈述案件事实是基本行为准则,也是法律的明确要求。律师、当事人、证人故意做虚假陈述、提供虚假证据,扰乱了诉讼秩序,增加了诉讼成本,影响了社会风气。人民法院治理不诚信诉讼不仅是维护个案公正,更是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加大了对虚假证据行为的制裁力度。河南法院通过推出治理不诚信诉讼典型案例,形成“倡导诚信诉讼,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社会氛围,为河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来源:法律小常识、郑州中院、红旗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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