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副院长杨临萍到河南调研
近日,最高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临萍一行到河南调研。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胡道才陪同调研。
杨临萍一行先后到省法院、洛阳中院等地调研,走访了全国人大代表李学武、樊会涛、吕妙霞,并在省法院、洛阳中院分别召开座谈会,听取了省法院、郑州中院、洛阳中院关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情况汇报,与省工商联、民营企业家、律师代表及法院干警等深入交流、征求意见建议。
杨临萍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依法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先后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加强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司法保护,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必然要求。张军院长高度重视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保护,多次强调人民法院要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这个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加大产权和企业家权益的司法保护力度,加强源头治理,守好公正底线,严防发生冤错案件,同时要建立完善机制,及时发现、纠正涉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冤错案件。
杨临萍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产权司法保护,特别是涉产权保护案件再审纠错,是一项政治性很强的审判业务工作。涉产权案件往往时间跨度较长、形成原因复杂,妥善处理此类案件既有严格的法律性,又有严肃的政策性;既要取得好的法律效果,又要取得好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充分体现政策导向。各级法院要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厚植我们党的执政根基的职责使命,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以发展眼光客观看待和依法妥善处理各类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经营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防止把经济纠纷当作犯罪处理,坚决防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预经济纠纷,坚持有错必纠,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二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开展主题教育为契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决策部署,重实践、建新功,找出涉产权保护工作中的真问题,以分析原因、完善对策、健全制度,坚决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落到实处,坚决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制度障碍,积极鼓励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三要更好发挥审判监督职能。健全常态化机制,当前,有的法院关于涉产权保护案件再审纠错工作常态化机制尚不够健全,需要进一步完善;有的虽然有较为健全的工作机制,但功能作用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要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加强与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上下级法院之间的联动,畅通申诉渠道,完善建立涉产权案件再审审理工作台账,对重点案件加强监督指导,切实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四要抓实诉源治理。一方面,要重视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一个案例胜过一沓文件。为了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人民法院审判工作要注意收集、发布保护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加强案例指导。另一方面,还要注意“抓前端、治未病”,做好执法办案的“后半篇文章”。充分利用审监工作处于整个诉讼过程最末端的特点和优势,积极参与企业合规建设,引导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讲正气、走正道,遵纪守法搞经营、合法合规谋发展。
最高法院审监庭庭长胡仕浩参加调研,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郭保振,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马跃峰,洛阳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杨骁,洛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祁建峰等分别参加调研,部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座谈。
供稿:省法院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