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四丨常见费用税前扣除比例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税前扣除比例需要注意一些细节要求,今天我们整理出来常见的税前扣除比例问答,大家感兴趣可以来看看自己心里想的答案对吗,有需要的小伙伴们记得收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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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
(单选题)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符合条件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 )加计扣除。
A
20%
B
50%
C
70%
D
100%
【答案】D
【解析】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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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二
(单选题)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部分,准予扣除。
A
13%
B
14%
C
15%
D
16%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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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三
(单选题)一般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
2%
B
2.5%
C
5%
D
8%
【答案】D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第一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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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
(多选题)企业发生的下列费用,符合条件可以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有( )。
A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
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
B
核力发电企业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
C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
发生的培养费用
D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空勤训练费用
【答案】ACD
【解析】选项A: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第六条规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选项B、C: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第四条规定:“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发生的培养费用,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在税前扣除。企业应将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与员工的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单独核算,员工实际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得计入核电厂操纵员培养费直接扣除。”
选项D: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可以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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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五
(多选题)下列( )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A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企业
B
医药制造企业
C
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
D
烟草企业
【答案】ABC
【解析】选项A、B、C: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一条规定:“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选项D: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43号)第三条规定:“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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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六
(单选题)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 )(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A
5%
B
10%
C
18%
D
100%
【答案】C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保险企业手续费及佣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2号)第一条规定:“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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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七
(单选题)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 )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
三
B
四
C
五
D
六
【答案】A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结转扣除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5号)第一条规定:“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慈善活动、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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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八
(单选题)自2019年1月1日至( ),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
A
2024年12月31日
B
2025年12月31日
C
2026年12月31日
D
2027年12月31日
【答案】B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第一条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在政策执行期限内,目标脱贫地区实现脱贫的,可继续适用上述政策。”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55号)中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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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九
(多选题)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
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B
扶贫捐赠支出计算在内
C
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D
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计算在内
【答案】AD
【解析】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19年第49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同时发生扶贫捐赠支出和其他公益性捐赠支出,在计算公益性捐赠支出年度扣除限额时,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捐赠支出不计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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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
(单选题)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 )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 )。
A
60%;2‰
B
60%;5‰
C
80%;2‰
D
80%;5‰
【答案】B
【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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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答题正确率如何?
1.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一丨小型微利企业篇2.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二丨固定资产折旧篇3.企业所得税热点问题三丨收入确认篇
来源:厦门税务
供稿:企业所得税处 自贸区税务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