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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黄埔法院:让创新企业吃上定心丸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互联网传播迅速、受众广泛,原创音乐下载量每日都数以万计,损失成本难以估量,我们不能将诉讼程序、经济损失和时间成本全部丢进一个篮子里充当诉前调解的赌注。”3月19日,拖着两大行李箱,带着8000多页的诉讼材料及312张光盘,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某前来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立案。还没等工作人员开口,梁某就直接表达了拒绝法院进行诉前调解的请求。


这是当下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走低的典型表现。如何为纠纷提供更快捷、更低耗、更和谐的解决渠道,黄埔区法院正在探索一条创新之路。

(图片来源网络)


路径选择 立足知产调解机制的特殊性

  

广东星外星文化传播公司是全国前五大唱片发行商之一,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发现百度音乐平台、网易云音乐平台等未经其合法授权,擅自向公众提供其享有著作权的逾2000首音乐作品,遂将上述两平台的经营者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乐读科技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总计起诉156件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案件,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知识产权案件的当事人分散,影响遍布全国,特别是涉及互联网侵权案,为免因传播扩大导致损失扩大,原告一旦来到法院都希望尽快进入审理程序,因此难以适用一般民事诉讼中的诉前调解制度。”黄埔区法院知产庭庭长邓丹云介绍说。


而另一方面,知识产权案件中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针对的是未来可得利益损失,其市场价值缺乏客观衡量标准,导致各地裁判标准难以统一。如何确定一个符合市场价值规律的赔偿数额,更好兼顾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衡平,是知识产权审判一直以来面临的一大课题。


为破解知识产权案件调解率走低、裁判标准难以确定的难题,黄埔区法院以知识产权审判机制改革为契机,与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搭建知识产权诉中调解平台,以法官智慧+专家意见的“双剑合璧”方式为知识产权纠纷提供更快捷、更低耗、更和谐的解决渠道。


广东星外星公司案件遂成为调解平台受理的首宗案件。


借力外脑 为知产纠纷化解按下“快进键”


据了解,黄埔区法院的合作方——广东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由黄埔区司法局与广东省知识产权研究与发展中心(广东省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共同组建的全省首家服务范围覆盖全省的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去年12月刚刚成立,共有200多名具备丰富的知识产权工作经验及专业能力的调解工作咨询专家,黄埔区法院正是看中其资源优势,成为首个与其建立联动调解机制的单位。


在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黄埔区法院将该系列案的调解工作正式委托给了调解委员会,与诉讼进程同步推进。“这是我们第一次尝试通过这种方式解决纠纷。”在接到调解委员会委派专家调解员的通知后,星外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向记者说道。


该委员会主任彭雪辉介绍:“知识产权纠纷诉讼样态多样,专业性强,当事人利益多元,既有维权的诉求,也有占领市场的需要,预期目标各异,这都是调解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黄埔区法院与调解委员会共同开创法官智慧+专家意见同步走工作法——建立大数据分析制度,摸查全国裁判基准;综合衡量品牌商誉、市场需求、企业收益等因素出具专家意见,预判侵权行为对经营者、消费者和其他相关市场主体的影响,科学确定调解方案;在开庭审理同时进行调解,实现调解诉讼信息互通。即使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也会将前期工作意见反馈回法院,实现法官智慧与专家意见的资源整合。


在调解平台专家的积极参与下,目前,星外星公司与杭州乐读公司的22件案件已顺利在立案一个月内调解完毕,其余案件也进程顺利。“诉讼、调解两不耽误,而且调解员很专业,给出的调解额度符合市场规律和我们的预想,我们很放心。”星外星公司法定代表人对调解员的工作赞不绝口。


加强保护 助力革新营商法治环境


广州市黄埔区、开发区是由国务院批准的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综合改革试验区,是广州首个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试验区。区域内高新技术企业1047家,约占全市四分之一,上市高企数达到30家,占全市国内上市高企数量的三分之二,上市企业49家,居全市第一。从《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到知识产权“美玉10条”,黄埔区积极打造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高地,构建知识产权生态价值链,探索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之路。


随着该区新型产业集聚,知识产权纠纷数量也大幅攀升。去年,黄埔区法院知产庭法官人均结案233件,今年第一季度收案同比增长84.15%,加快构建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成为迫切需要。


黄埔区法院院长杜传杰表示,黄埔区法院将依托区内独特的地缘优势,坚持知识产权保护总体导向,促进社会调解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为区域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大数据依据和强有力的司法保障,“我们要创新知识产权调解链,在更大范围、更广程度上激发民营企业的创新激情,让辖区内投资者有信心,让知识产权所有者安心,让所有创新企业都吃上定心丸!


文章来自:人民法院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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