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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高院首次视频开庭审理减刑与假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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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批减刑、假释案件。


这是广东高院首次通过视频庭审平台对接监狱,远程视频开庭审理的首批减刑、假释案件。


下午3时,广东高院第十四法庭正对接四会监狱,远程视频开庭,审判区域中间一块大屏幕取代了当事人的位置,检察人员到法院参与庭审。


“现在开庭!”随着审判长敲下法槌,屏幕切换到了当事人画面,“请罪犯刘某建到庭”……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监狱民警宣读了对刘某建的减刑建议书,在省法院出庭的检察员对其在狱中表现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减刑、假释建议的意见,审判长随后对刘某建提出了训诫。合议庭最后听取了刘某建的最后陈述,整个庭审告一段落。


远程视频审理带来了什么好处?


广东高院审判监督二庭负责人:以往,我们来回四会监狱单单路上就要花费4小时的时间,如果到偏远地区的监狱开庭,甚至还要住上一晚。借助视频庭审平台,节约了很多路上的时间,使法官能办更多的案件。全程视频与平日面对面开庭并无太大不同,庭审效果很好。


数据显示,2017年全省法院共审结各类减刑、假释案件40640件,其中广东高院审结1723件。


由于减刑、假释案件的特殊性,承办该类案件的法官每次开庭均需与合议庭成员一同远赴涉案罪犯所在的各所监狱,开庭已成为法官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影响办案效率的主要原因。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部关于共同开展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建设的通知》要求,近年来,广东高院与检察院和监狱管理部门联合推动省内监狱数字法庭建设,实现视频远程开庭。


目前,省内多所监狱所设的远程视频法庭已通过验收,将为下一阶段广东法院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的使用提供有力支撑。


文章转自: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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