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合同未约定情况下,能否向过错方追讨律师费?

刘海辉律师团队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2022-03-21

尚法 勤勉 精专 共赢


打官司请律师,谁聘请谁付费?

能不能让败诉方承担呢?

实际上,合同明确约定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的,法院一般予以支持。

那么合同未约定,能否追讨?



刘海辉  合伙人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


1

滥用诉权、拖延诉讼案件


合同未约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可追讨律师费:

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呢?


2

其他特殊情形


①法律援助案件

(图片来源网络)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民事法律援助工作若干问题的联合通知》第7条,败诉方承担费用包括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必要费用(注意是办案费用而非报酬费用)

(1)通讯费;

(2)文印费;

(3)调查取证费;

(4)差旅费。

受援人员可以将上述费用列入上述请求。


②债权人撤销之诉


必要费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6条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


③担保权案件


合理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21条规定: “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可以主张担保范围包括实现债权的合理的律师费,在保证担保诉讼中一并将律师费作为诉讼请求之一。


④特殊案由


(1)知识产权侵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侵权);

(2)反不正当竞争案件;

(3)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案件。


3

律师建议


★1.签订合同时,可明确约定律师费的承担,包括:



法院一般会根据行业收费标准,比较无过错方与律所约定的律师费,对于超过的部分可能不予支持。


★2.需注意保存:

(1)律师费支付凭证

(2)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金额的发票

(3)律师委托代理合同


★3.承担律师费的前提是对方败诉

律师费用应是会合理发生的部分,而不一定必须是已经发生的。


文章转自:辉常说法


推荐阅读

到金鹊桥寻觅心中的TA

金桥百信与新力地产之业务交流与法律培训

知产纠纷解决新路径:法院+粤知委的诉中调解模式

杭州“保姆纵火案”二审开庭 择期宣判


新崛起

一站式法律服务平台

法律热线:020-83329088

广州市珠江新城珠江东路16号高德置地冬广场G座24楼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