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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律师又不包打赢,为什么还要请律师?



林子淇 律师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一、“百分之百”和“千分之千”


之前有篇文章,叫《律师这么拼,其实和钱没啥关系》。但这位说着没啥关系的豁达的朋友也并没有不收律师费。


所以应当还是有关系。


李敖要去和胡因梦一起的时候对当时的女友说:“我爱你已经百分之百了,可是我爱她是千分之千。”但是,结婚了都一样。


换到律师接案这件事情上也差不多。“拼命”,在接案之前,和钱是一定有关系的,正如上述“百分之百”和“千分之千”的关系。律师费高的案子,律师确实会更想接。但是一旦接下来,无论大案小案,无论工作多少,有责任心的律师都一定会全力以赴。


人们常说唯美食与爱不可辜负,但对于律师而言,唯法律与当事人不可辜负


至于赢,只能说不食人间烟火的人,不会来当律师,会去当法师


二、钱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更重要


对于当事人来说,钱就更重要了,毕竟他们是支付金钱的一方。对于深陷纠纷的人尤其是普通人而言,他们很明白这些钱不能随便花,一旦花出去,不合适的话更换成本是很高的。换律师就像再婚,不是人人都承担得起,谁不想找第一个人就解决问题。


另外如果一位当事人不相信一名律师,他的内心会不由自主地产生一种轻蔑。就像如果一位男士厌倦了自己的妻子,她做的饭再好吃,他也并不觉得珍贵,吃着家常饭,却想着快餐。


三、寻求法律服务就像去整容


律师为什么总是要求当事人来所面谈?电话里谈微信里谈效率低不说,而且效果和面谈是一定有差距的。
寻求法律服务就跟去整容一样。
发几张照片给医生看,说要怎么怎么整,“你看能不能给我整成范冰冰,能不能保证一定整成范冰冰,整不成范冰冰怎么办,别的医生都说可以给我整成范冰冰怎么就你不可以,这么简单我自己都可以给自己整成范冰冰但因为我怕自己来太麻烦所以你还是要帮我,五千块给我整成范冰冰,大家这么熟了能不能再便宜一点但还是要整成范冰冰……”
都是错误的姿势。
有些律师认为:“当事人到处问律师自己去把事情搞砸,再来请律师,律师要提价。”因为整形修复比单纯的整容贵,难度更大。
有时候律师看到一些一审处理得就像一个烂摊子或者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什么都没做的刑事案件,心情是有点复杂的。这就像高三了,马上要高考,律师是班主任,一群差生要进自己的班。
所以为什么律师总是说要面谈?
不管最后是什么样的学生进自己的班,律师都想看看自己能做到什么程度。
正常情况下,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当事人心里有数;什么样的当事人是可以帮的当事人,律师心里也有数。
有数只能来自于面谈。


四、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不仅仅和律师的能力有关


相信律师,主要是指相信律师的能力,也就是相信律师能把自己的纠纷处理好。律师的能力是多方面的,这就不再赘述了,相信绝大部分当事人(家属)在与某律师第一次会面时就能够感受到该律师的能力。


那为什么有时候律师明明有能力当事人却没有委托?朋友们,不要说“没钱”。整天说这句话没有意思,除了这个字眼之外,来分析一下其他原因。


注意,“处理好”,“好”对当事人来说才是重点。因为当事人的委托本来就是结果导向的。


这就是为什么律师和当事人的思维不一样。因为律师重在“处理”,作为贩卖时间、精力和专业知识的人而言,运用了时间、精力和知识帮忙处理问题,自然认为得到相应的报酬理所应当。


而有些当事人或许并不这么想。拿刑事案件举例:律师为过程收费;而委托人尤其是刑事案件的委托人内心往往只想为结果付费。


一是结果对他们而言太重要了,二是如果达不到所谓的有效辩护,他们看不到任何“成果”,没有办法说服自己先付出。


五、是否能切实地达到有效辩护及有效程度取决于多个因素


但是否能切实地达到有效辩护,实际上是个非常难以预判的问题。


类案尚且不能保证同判,地区之间也存在较大差异,即便出大数据报告,当事人可能也并不觉得这些数据和自己有什么关系。


“你给我看其他案子没用啊,我就只想知道我这个案子能不能取保、无罪或者缓刑?”


律师当然不会没有办法,于是再一通找,找到了几个相似度极高的案例给客户。


客户一看便在心里自动分析:


“30%,好的,没什么希望,那我还请律师干嘛?”


“80%,很有希望,看来可以省下这笔钱或者要求便宜点。偷瞄一眼大数据报告就够了。”


当事人家属之所以有时会产生类似的想法,根源是他们看不到这些判决书背后律师是怎么通过努力把每一个案件的有利几率提高的。


但律师内心很清楚,这些案件大数据并不是在没有律师参与的前提下生成的,而是本身就包含律师这个变量在其中。


刑事案件有“命题论”,还有个概念叫“变量论”。变量论的最基础设定就是案件中的每个因素都会影响到案件的走向,从而影响案件的具体结果。而律师,无疑是案件中非常重要的一个变量。


假设没有律师,市面上的取保率、无罪率、免于处罚率、缓刑率、更换罪名率、减少罪名率全部都会大为降低。


控辩审实际上是一个三角,如果没有辩方或辩方很弱,只剩下控审两点一线,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


所以理解律师的作用,不能从正面理解,也就是不能老是盯着律师能做什么,是不是一定能达成某种结果来理解,应多从反面理解,就是没有律师,人们会错过什么


律师的作用和艰辛,当事人及其家属很多时候是不理解的。这就像女人生孩子男人不知道有多痛一样,现在有种模拟器放在男人肚子上,给他设定十几级阵痛,很多男的当场泪奔。


自己跑过一次流程,参加过一次庭审,大概就知道了。


六、世界上最远的距离,就是律师看必要条件当事人看充分条件


很多律师发表过很多文章,经常告诉当事人,律师能为当事人做什么做什么努力的,但很多当事人是不在意律师能为TA做什么努力的。也即律师心里的考量和当事人的考量往往是不一样的。


律师看到的是必要条件,也就是没有努力就没有结果。


当事人看到的是充分条件,就是别跟我哔哔,你到底行不行?不行我找别人。


当然,没人想要“不行”、“不能”的人。但您连自己今天晚上是否一定去某个地方吃晚饭这种小事都不能100%保证,诉讼这种大事律师又如何能保证100%胜诉?


七、你觉得自由比钱重要,那别人也会这么想 


面对律师,委托人时常发出来自灵魂深处的质问:“能不能保证取保/无罪?”


得不到肯定回复,有些当事人(家属)马上就泄气了。如果案件在侦查阶段他们可能就去找据说能够保证把人放出来的人去了。


据说最后往往也只是据说,被骗的不在少数。


客户不学法律,不明白现在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有多细致,风险有多大,委托人愿意花钱买自由说明自己觉得自由比钱重要,那么,委托人又凭什么会觉得别人得刚好反过来想呢


八、灯光亮一些比没有灯要好


濮存昕做过一个公益广告,大意是,做慈善做公益是不是世界上就不会有坏事了?


不是。慈善、公益广告就像一盏灯,灯光亮一些,黑暗就少一些。


请律师也是一样,律师在案件中起到“照明”的作用。但凡深陷诉讼的人,就像要在黑暗的马路上寻找自己遗失的数个心爱之物,而律师就是路灯。


有的时候可能觉得很自然,可能也并不觉得有什么特殊作用,没的时候才知道什么叫眼前一黑。


路灯能不能保证你找到所有遗失的心爱之物?不能,但你若要因此让它熄灭,便是大大的犯傻。除了在黑暗中打转,没有方向地到处摸索,什么也不能做。


而且,即便捡不回所有,捡回一部分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你问律师是不是至少能捡回百分之多少,有时候还真的不能保证,路灯能保证的就只是发光,让你有可能看到、找到你想要的。


按规定律师不能向当事人做承诺。而且如果律师每次都能保证打赢,那或许律师也不只开这个价格。律师开价本身就包含了各种风险溢价和风险折价。有把握就是有把握,尽力做就是尽力做,相信律师就是相信律师。不信就只能拜拜了。


九、刑事案件就像高考


参与刑事案件就像参加“高考”,不应该因为自己考上清华北大的几率低而不去努力。毕竟只要努力了,还是能有一些分的,弃考则是真的没书读。(家里有矿除外)。


打个比喻,无罪释放是清华北大、免予处罚是TOP5、缓刑是985、重罪变轻罪是211、量刑从宽视乎从宽幅度可视为普通一本-普通二本。正如努力了考上清华北大的几率也不高,反过来讲努力了连二本都没得读的几率也很低


十、很可能正是你觉得不是刀刃的地方伤了你


另外还有些当事人会觉得钱要用在刀刃上,审判阶段才是刀刃。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想法。事实证明你觉得不是刀刃的地方,才最容易割伤你,前期没有注意到的漏洞,后期尽全力也不一定能去全部补上。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就像是高一高二高三。高一保送了高二高三可能就只管玩,高一基础打好了比起没打好,高二高三就不会那么辛苦。


我的一位老师曾经说:“高一刻苦,高二不辛苦,高三不痛苦。”刑事案件有时也是如此。有些机会和有些人一样,一旦错过就不再。


请不请律师,请什么样的律师,什么阶段请律师,其实是一个终极问题,就是人怎样面对自己的或自己家属的仅有一次的人生


供稿 | 林子淇
编辑 | 小 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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