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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桥法谈 | 诈骗罪的损失是否包括“可期待利益”


 


陈璞 律师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引言


诈骗罪可以说是司法实践最常见的罪名之一,该罪名也是离我们普通公民比较“近”的罪名,谁一辈子还不上几次当啊?借用一句话,谁一辈子还不碰上个人渣!可以说骗子在生活中无处不在。


我们去买个水果大概都会被小贩骗,明明是前天的荔枝,他非说是今天现摘的。无论是小孩子信了小贩的话,还是我们一般成年人、甚至法律专业人士信了他的话,恐怕都会买上几斤。


情景一 #

初骗


甲小贩卖给了乙小骗5斤荔枝,说是昨天摘的实际是前天摘的,甲小贩进价加上各种成本大概价值30元,卖给乙小骗50元,赚取20元。回家后乙小骗被老婆骂,说上当了,荔枝都不新鲜,还那么贵。


那么甲小贩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有人说不构成。是的,不构成,无论怎么样,数额太小都构不成罪。


先看一下法定刑和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这里的司法解释没有语病,标准之所以有范围区间,是因为要留给各省市自己掌握标准的,例如广东省分别是6000元(广州、深圳等一类地区),10万,50万。


情景二 #

升级


过了几年,甲小贩现在有一家水果批发公司,在水果批发市场遇到乙小骗。甲小贩说我有1000斤荔枝成本价5元/斤,今天刚摘的,其实还是前天摘的,已经两天没有卖出去了,终以8元/斤成交。乙小骗说我也是帮朋友买的,你直接给我朋友送去,让他给你钱。甲小贩随即将荔枝送到乙小骗指定地点。甲小贩赚取利润3000元。


此次交易数额8000元已经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否成立诈骗呢?


不成立,甲小贩不是同样隐瞒了真相吗?为什么不是诈骗呢?


甲小贩隐瞒了真相不假,但是乙小骗经过几年的历练,购买荔枝的行为并非是基于相信“荔枝是今天摘的”这一错误认识。换句话说,乙小骗才不管他哪一天摘的,只要荔枝好就可以了。甲小贩虽然撒了谎,但并没有骗到乙小骗的钱。所以,甲小贩不构成犯罪。


情景三 #

反杀


甲小贩将荔枝送到指定地点后,加了乙小骗朋友丙的微信,收到丙转账1000元,丙承诺3天后将剩余7000元转给甲小贩。甲小贩想了想,三天都没有卖出去了,今天好不容易遇到个傻瓜高价买,就等他三天吧,不行再找乙小骗。


三天后,丙没有付钱,甲小贩随即将乙小骗找来,乙小骗终于承认,原因是对几年前因被甲小贩骗而被老婆骂一直耿耿于怀,于是以丙为名将荔枝骗到手后低价处理。丙是乙小骗另外一个微信名。本来是不打算再给甲小贩剩余款项的,现在愿意赔付,乙小骗不答应随即报警。


Q1

乙小骗是否构成诈骗罪呢?

Q2

诈骗金额是多少,8000元还是5000元?


这俩问题其实是一个问题,因为8000元够罪,5000元不够罪。也就是说3000的利润即“可期待利益”应不应该算作被害人损失呢?


关于可期待利益是否算作被害人损失,司法机关为了懒省事,一般都算做损失,也有专家学者研究过,有的说算,有的说不算,愚以为得分情况说。


01


第一种情况是,甲小贩的生意很好,客人络绎不绝,即便不卖给乙小骗,也能很快出售,那么这种情况可期待利益就是应当算作损失,这种情况的可期待利益可以推定为确定利益。


02


 第二种情况是,甲小贩卖的不是荔枝,而是不锈钢铁锤,怎么放都放不坏的那种,这种情况需要价格鉴定部门给出鉴定意见。无所谓什么可期待不可期待利益了。


03


第三种情况是,甲小贩的荔枝已经很难出售了,如果不是遇到乙小骗很可能砸在手里从而低价出售。那么这种就是典型的可期待利益,真的是可期待而已,能不能赚到钱完全不确定。这种情况,可期待利润就推定为不确定利益,不算作被害人损失为宜。


本案就是第三种情况,那么那么甲小贩的利润3000元应当扣除,所受损失即为5000元,不构成犯罪。


试想如果这种情况利润也算作损失,乙小骗将剩余7000元全部退赔,还要追究刑责。甲小贩会是一种什么心理状态。他一定会偷笑,哈哈,不仅没有受损失,还赚了一笔,还让乙小骗这个傻瓜坐牢。任何一方的偷笑都是不公平的,我想这不应该是我们追求的社会效果。


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这也是为什么法律就那么几句话,只要认得字就都能看明白,而司法官和律师要经过专业学习,还要通过专业考试,训练出较强的分析能力,还得有丰富的社会阅历才能胜任,才能准确判断案件性质,给出相对准确的结论的原因。


请相信您委托的律师!


供稿 | 陈   璞

编辑 | 罗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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