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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身份证被冒用有多恐怖?他没去过广东,竟有“服刑三年”案底

2016-05-18 端州电视

湖南男子陈俊杰在深圳卖菜多年,从未去过广州,然而,近日他却发现自己莫名其妙有“广州服刑三年”记录,致使驾照考不了,居住证办不了。在那份“判决书”上,陈俊杰发现,被告人个人信息竟与自己不差分毫。信息来源则被标注为“自报”……可别笑他倒霉,因为谁也料不准,下一个碰到这种怪事的人,会不会就是自己呢?


莫名其妙有“服刑3年”案底



陈俊杰,今年38岁,为湖南省衡东县新塘镇丰根村人,在2004年来到深圳后,一直从事蔬菜批发行业。他告诉记者,2014年下半年,他因小孩要上幼儿园,就去辖区街道申报资料,结果提交了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等资料后,辖区警务室通知他无法通过资料审核。




去年初,为运货方便,他申办驾驶证,但在填报学车申请时也遇到同样问题,驾校通知他“无法申请驾驶证考试”,却未说明原因。


联想到自己近年来经常无故遭遇警方盘问,陈俊杰觉得非常蹊跷。后来,他向户籍所在地湖南省衡东县新塘镇派出所咨询,才发现一个惊天事实——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3日作出(2008)番刑初字第1119号《刑事判决书》,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陈俊杰有期徒刑三年。


记者看到,在这份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出具的(2008)番刑初字第1119号判决书中,被告人“陈俊杰”于2008年6月9日晚6时许,在广州市番禺区桥南街德兴大桥中段抢劫路人杨某某挂包(价值人民币50元,内有现金234.4元,以及共价值人民币260元的三星牌X480型移动电话一台、U盘一个等物品)。


6月9日当天,“陈俊杰”被番禺公安分局桥南派出所刑事拘留,同月23日被逮捕。2008年9月3日,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陈俊杰”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书显示,针对公诉方提出的犯罪事实,“陈俊杰”在当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该案事实清楚,已“审理终结”。记者注意到,在这份判决书中,犯罪嫌疑人个人信息部分被标注为“均自报”。也就是说,这些信息都是由“陈俊杰”自己提供的。


陈俊杰曾前往广州番禺区法院,要求该院更正错误、出具书面函件证明该案被告人并非本人,以便在公安机关户籍系统中更正和消除犯罪记录,但时至今日,问题依然未能解决。


陈俊杰告诉记者,他通过关系拿到了那个冒充他的人在监狱服刑时的照片,那个冒用者与他本人最大的差别是,他本人左眼下面有一颗明显的黑痣,但那个冒充者是没有的。



“我没丢过身份证呀”



陈俊杰说,这份判决书中的姓名、户籍、身份证号等信息与自己一致。而正是这些一致,让他觉得很纳闷。“我没丢过身份证呀”。


服刑的这个“陈俊杰”,究竟是不是陈俊杰本人?陈俊杰的妻子以及多位熟悉陈俊杰的人士向记者证实,其自2004年到深圳以来,一直在南山一带的几家农贸市场卖菜。


陈俊杰所在的湖南丰根村原书记陈吉良也向记者表示,2008年到2011年间,陈俊杰曾经不止一次回到村里看望奶奶。


陈俊杰告诉记者,自己于2009年起,便租住于深圳市南山区南山村正巷40号102房。陈俊杰及家人亦向记者出示了写有陈俊杰名字的房租押金收据、申办居住证时的申请表等。


陈俊杰向记者提供的一张存折显示,其本人于2011年2月11日在中国银行衡东支行城北分理处开户。此外,在当年的4月28日,陈俊杰花费6800元参保平安人寿保险。在投保书上,留下了自己的签名。而根据判决书,“陈俊杰”当时应该仍然处于服刑状态。


如果陈俊杰并未服刑,那么判决书中的“陈俊杰”又是谁?记者据此联系了办理此案的广州市番禺区桥南派出所,一名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确实收到过陈俊杰的申诉。而关于造成这种情况的具体原因,公安部门还在调查中。


如果确实是公安机关的“乌龙”,那么“犯罪记录”又该如何消除呢?南京一位民警告诉记者,通常来说需要当事派出所逐级上报,从分局到市局一层一层认定,最终裁定后,再发回当事派出所整改。“普通的案件,至少要一个月,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案子会快一些”。



律师说法
“弄错身份信息也算‘冤案’”
北京律师张新年告诉记者,在这类案件中,尽管警方的侦办和抓获部分可能都没有问题,但是在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部分出了差错,实际上也算是办了“冤案”。“在案件的办理过程中,仔细核实当事人信息,确保无误,这是作为司法机关的义务”。
张新年认为,如果因为司法机关的疏忽,导致无辜公民背负犯罪记录,那么,应当向当事人道歉,并作出相应的补偿。“作为当事人,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在弄清事实真相后,合理维权”。张新年建议,被冒名者联系办案机关依法处理,一般应由法院启动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判,予以改判。




 




如何保护身份证信息



生活中,很多地方都需要用到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例如在签订合同、买保险、买汽车、买房卖房,办理信用卡、银行卡、求职应聘,甚至一些网络实名认证活动中,都需交付身份证或者是身份证复印件。那么,泄露了身份证信息会有什么后果?我们又该如何保障交付的身份证信息不被他人盗用呢?



泄露身份证信息会有什么后果以下是可能发生的事件:

1、被人拿去作各种会员卡登记,然后被二次卖出,从而更广泛泄露。
2、被一些人报给一些不验证、不认真负责的网吧登记,可能发布非和谐言论或上传了某些不解释你懂的大型文件。
3、在某些需要提供身份证信息的网络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同上。
4、某些审核不严仅需要身份证传真件就可开通的金融应用中被人冒用,然后被用于非法行为。
5、某些仅提供身份证信息和联系号码,不用短信验证即可登录或重置密码的系统,可以通过非正当途径,经身份证查出实名号码从而进去。轻则泄露更多信息,重则被修改信息导致不可预测后果。



如何防范自己身份证信息泄露

对于一些单位门卫对来访人提出查验身份证或填写身份证号的要求,可以用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替代。需要提醒的是,企业单位、物业公司无权扣押或保管访客的身份证,如果访客遭遇身份证被扣留的情况,可向警方报警。




身份证复印件在生活中经常用到,专家认为,如办事机构疏于管理身份证复印件,则有可能被再复印,让一些不法分子冒用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大肆消费。那么身份证复印件怎么使用才安全呢?  

1、市民可以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XX”专用,内容尽量详尽。


2、不要遮住身份证号码和姓名,但签注文字一定要写在身份证有效范围内,部分笔画要与身份证原有字交叉或接触。


3、签注时要使用蓝色圆珠笔或签字笔,通常写成三行,每一行字的后面要画上横线,以防被偷加文字,最后别忘记写上姓名和日期。例如,申请金融业务时,复印件签注写法:仅提供XX银行/申请办理XX业务/他用无效/姓名/日期。




来源:法制晚报、新京报

编辑:林大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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