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澳門多項津貼金額調升!到手的這筆錢多了...
新的一年
好消息也隨之而來
1月1日起
澳門調升社保多項津貼金額
社保多項津貼金額調升
行政長官批示,社保多項津貼金額1月1日起調升,升幅大約 3%。
養老金由現時3,630元調升至3,740元;
殘疾金調升至3,740元;失業津貼每日150元;
疾病津貼住院每日150元,沒住院每日114元;
出生津貼5,418元;
結婚津貼2,122元;
喪葬津貼2,750元。
此外,最低維生指數2020年1月1日起調升,幅度約為2.8%。
家團金額調升
1人家團由現時的4,230元調升至4,350元;
2人家團7,990元;
3人家團11,020元;
4人家團13,390元;
5人家團15,120元;
6人家團16,850元;
7人家團18,580元;
8人或以上家團20,270元。
社會保障基金提醒
領取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的受益人須於每年一月份辦理在生證明,2020年度涉及約124,000人,其最早可由2020年1月1號上午9點起,憑澳門居民身份證於自助服務機辦理。
注:受益人辦理在生證明時必須攜同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
辦理在生證明地點
現時,全澳各區50個地點設有自助服務機供辦理在生證明;
倘社保養老金或殘疾金受益人同時需辦理社會工作局及或退休基金會的在生證明手續,透過自助服務機更可一次性辦理3個部門的在生證明。
居住廣東省的受益人如何辦理?
居於廣東省的養老金或殘疾金受益人,可透過「粵澳在生證明協查」機制,親臨省內各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出示有效的澳門居民身份證辦理在生證明。
今年起,在生證明協查資料一概由當地經辦機構送回社保基金,受益人無須再自行遞交證明文件。
至於居住於內地其他省份、香港、臺灣地區或海外的受益人,可以郵寄或由他人代交的方式遞交所需證明文件。
行動不便的受益人如何辦理?
另外,居於本澳但因患病或行動不便而未能親自辦理有關手續的受益人,可委託他人代交其於2020年由醫院或本地安老院舍發出的證明,或是由澳門註冊醫生發出的醫生證明書證明於2020年內曾為受益人診症。
注:如由他人代辦,代辦人於遞交檔時,須出示其本人的身份證正本與受益人的身份證影印本供核對。
如欲查詢更多有關辦理2020年度在生證明的資訊,可在辦公時間致電28532850或流覽社保基金網站www.fss.gov.mo內的在生證明專題網頁。
推薦閱讀
★ 明起,這類澳門居民可在珠海參加社保!參保條件、流程看這裡...
★ 實施辦法全文公佈!澳門居民明年起可參加內地社保!好處逐個數...
★ 重大喜訊!橫琴將建3800套住房,限價專供澳門居民...
來源:力報、MacauLife等
TIPS
聽說微信又改版啦!
為了能及時收到微觀澳門
發的最新澳門本地消息
和不定期福利
大家記得給“微觀澳門”標上星標哦~
操作非常簡單!
只要給我“標星”就可以了
安卓版的則是“設為置頂”哦
在看的你真“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