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5名「特定人員」入境后拒不配合健康管理被罰
常態化疫情防控机制下,
拒不配合政府的健康管理服務,
将面临取消資格、
集中隔離天等严厉处罚!
昨天(20日)珠海市就处罚了
5名從澳門入境珠海的「特定人員」,
取消其豁免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資格...
01
他們為何受罰??
珠海市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專項工作組辦公室表示,近期在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中發現,少數特定人員違反通告規定,不如實或不及時主動申報信息,不配合社區健康管理,個別人員違反14天內不得離開廣東省的個人承諾,不經批准擅自離粵,一定程度上加大了疫情防控風險。
02
「特定人員」是什麽人員??
珠海市防控境外疫情輸入專項工作組辦公室表示,拒不配合健康管理服務措施的5名特定人員,包括:1名應急公務商務人員、1名內地輸澳勞務人員、3名辦理珠海居住證的澳門居民。
根據3月27日廣東省實施的新入境管控措施規定,珠海市對經珠澳口岸入境符合要求的9類特定人員(簡稱特定人員)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目的是在從嚴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時,保障了珠澳兩地正常生産生活秩序。
這9類特定人員包括:
1.符合要求的應急公務、商務人員;
2.在澳門居住且在珠海學習、工作人員;
3.在珠海居住且在澳門工作、學習的澳門籍人員;
4.需要到珠海定點醫院複診,當天往返人員;
5.隨車跨境車輛司機;
6.澳門居民赴珠辦(奔)喪人員;
7.結束14天集中隔離後24小時內入境通關人員;
8.經珠澳口岸入境就學返校相關人員;
9.經常居住地爲珠海的持有珠海市居民身份證或珠海市居住證的內地輸澳勞務人員等。
03
「特定人員」入境后如何管理??
爲進一步加強對特定人員入境後的健康管理服務,4月11日,珠海市又發布《珠海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加強經珠澳口岸入境特定人員健康管理服務的通告》,對特定人員履行個人健康管理義務、加強對特定人員全流程健康管理服務事項提出明確要求:
04
「特定人員」今后應注意啥??
珠海防輸入專項辦公室提醒,爲共同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特定人員應主動配合相關健康管理服務工作,注意以下事項:
一、請保持通訊暢通,入境後主動向目的地社區進行報備,如實告知自身的健康狀況,不得隱瞞相關旅居史、病例接觸史及病情情況,積極配合社區做好健康管理服務工作。
二、請按照社區管理規定,每日登陸微信“群打卡”小程式,完成一次定位“打卡”,並將情況及時告知社區三人小組。
三、請在日常外出、出入境期間做好自身防護,注意個人衛生,一旦出現身體不適時要及時向社區或單位報告,並到正規醫療機構就診。
四、入境後如不再返回澳門,滿14天(含)之後方可離開廣東省。確因特殊原因需離粵的,請向居住地所在社區提出書面申請,經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同意,並向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備後方可實施。否則將被取消豁免資格,並在目的地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
五、經常出入境的請每7天進行一次核酸檢測。
六、對拒不配合的人員,將取消其暫不實施集中隔離醫學觀察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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