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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屋法》修訂通過!「澳門新街坊」也迎新進展...

微觀澳門 2022-04-28

導讀:自澳門回歸以來,經濟飛速發展,人口也在增加,隨之而來房價增長迅速,住房問題逐漸顯現。於是公共房屋的出現開始緩解住房困境。


目前,澳門住房市場由公共房屋(簡稱「公屋」)和私人房屋組成。公屋又由社會房屋(簡稱「社屋」)和經濟房屋(簡稱「經屋」)兩部分組成。但隨著人口,澳門土地也有局限,住房問題依舊嚴峻。


隨著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推進,跨境民生工程開始成為緩解澳門居民住房問題的新方式,坐落於橫琴的「澳門新街坊」就屬於其中一項。


但不管是「公屋」還是「澳門新街坊」,讓「居者有其屋」才是最重要的。


好消息是,就在近幾日,這兩個事關澳門人住房的項目都有了一些新進展...

No.1

《經屋法》修訂案細則性通過

新《經濟房屋法》通過個人申請年齡下限升至23歲

立法會昨日(4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討論及表決《經濟房屋法》,經過三個多小時激辯,最終以26票贊成,三票反對,大比數通過。

調整年齡條件和分配方式


第一常設委員會主席何潤生指出,新《經屋法》期望達到三個目標,其一為協助解決居住問題,故對申請條件、監管及處罰方面作出修訂;其二為優化申請程序,以評分排序的方式訂定優先次序;其三為限制經屋的投資屬性。


關於申請人的年齡要件,法案最初文本將申請購買經屋的家團代表及個人申請的年齡由現行的十八歲調升至廿五歲。


經充分討論後,提案人將申請的家團代表最低年齡改回年滿十八歲,即維持現行法律的年齡規定。個人申請則由最初的廿五歲降低至廿三歲。


分配方式上,法案將現行的分組排序改為計分排序,評分因素包括家團結構、家團規模、居澳期間、成員中是否有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中永久居民的比例等。

經屋永遠姓「公」


售價將現行的購買力標準改為成本標準,並規定行政長官訂價時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成本和行政成本等因素。


另外,經屋轉售時亦必須以最初購買價格售予房屋局,且需扣除為恢復單位的居住條件而進行的必要工程費用和尚未交付的管理費等,不可流入私人市場。換言之,經屋永遠姓公。


法案亦建議在現行處罰制度的基礎上擴大行政違法和處罰的範圍,倘預約買受人及其家團成員沒有合理解釋,每年居住不足183日即處罰。

經屋申請能否恆常化


經屋申請能否定期及恆常化?羅立文稱,政府在“社屋為主,經屋為輔”的政策取向下,早前成功實現了社屋恆常申請,希望日後亦能做到經屋申請恆常化。


雖然離這目標仍很遠,亦不能承諾任內可達成,但長遠有信心。


提到新城A區共有二萬八千個公屋單位,偉龍馬路亦有六千個公屋單位,即未來最少有三萬四千個公屋單位。若能有穩定的經屋供應便可定期開隊,在供應持續下便可開放恆常申請。

了解完大改動過後的《經屋法》,我們再把目光轉向橫琴的「澳門新街坊」,看它有何新進展...

No.2

「澳門新街坊」購房資格披露

坐落橫琴的澳門新街坊工程

「澳門新街坊」工程在橫琴落地,不僅是讓「居者有其屋」的精準施策,還是跨境民生工程與琴澳深度融合的一次典型示範。

居者有其屋


2019年2月,《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出爐,在《綱要》的第十章第三節明確提出了「推進珠海橫琴粵港澳深度合作示範」。


這其中就包括加強民生合作,支持珠海和澳門在橫琴合作建設集養老、居住、教育、醫療等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項目。

根據珠澳雙方此前設立的目標,「澳門新街坊」項目將在「一國兩制」的原則和基礎上,由澳門企業負責在橫琴投資建設,並探索把澳門教育、醫療、社會保險、通信等民生配套,延伸覆蓋到橫琴,讓在橫琴工作、生活的澳門居民可以享受到與澳門本土相當的社會服務,分享橫琴自貿區建設紅利,同時緩解澳門土地資源缺乏的難題。


概念有了,項目落地也被提上日程。


2019年12月正值「橫琴新區十週年」,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楊川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橫琴已預留逾18萬平方米土地發展「澳門新街坊」項目,預計項目約有3800套住宅限價供澳門居民。


今年4月,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用地正式交付予澳門,由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全資擁有的公營機構——澳門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負責土地規劃及項目興建。


至此,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正式落地,標誌著琴澳開啟跨境民生融合的新方向。


該項目位於橫琴新區中心大道東側、小橫琴山南側、天羽道西側、港澳大道北側,總佔地面積約19萬平方米,計容積率建築面積約42.2萬平方米,包括住宅及社區服務配套、商業、學校和公園等,可提供約4,000套住房,含約200套只租不售的人才住房,同步開放澳門標準的醫療、教育、社區服務等公共服務配套。

項目落地後,人們的關注焦點從選址,逐漸向購房資格轉移,大家關注的是4000套住房中,那些人有資格購買居住?


早前在「橫琴新區十週年」的新聞發佈會上,橫琴新區管委會主任楊川明確表示,「澳門新街坊」享受對象一定是澳門居民,同時有一些其他條件,比如在內地是不是有房產,在澳門有多少房產等,這個資格由澳門來制訂遴選條件。


同時,他還透露當「澳門新街坊」一手房業主要轉讓二手時還得是澳門居民,即業主無論是一手還是二手都是由澳門居民來享受這個福利的。

▲ 橫琴新街坊規劃圖

時間過去了半年,澳門特區政府對於「澳門新街坊」的購房資格是否已劃定條件?

哪些人擁有購房資格?


立法會7月30日下午舉行全體會議,都更公司董事會主席林金城在答詢時表示,今年4月9日就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簽署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所達成的共識,將在出讓土地建設集居住、教育、養老、醫療等多功能於一體的綜合民生社區,並將提供約4,000個住宅單位,而在大灣區工作或持居住證的澳門人,將能夠「優先」購買「澳門新街坊」單位。


林金城表示,合同內訂明了住宅單位銷售對象的「基本購買條件」:

✔ 須為年滿18周歲或以上的澳門居民;

✔ 在澳門沒有或最多擁有一個住宅單位或其權利;

✔ 在珠海未有擁有任何住宅單位。

同時,亦訂明了「優先購買條件」:

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個城市工作、學習或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澳門居民可優先購買。

購房滿五年方可轉讓


合同內亦訂明,每名符合資格的澳門居民只限購買一個住宅單位,如果申請購買的澳門居民數目超出可提供銷售的住宅單位數目,將首先向符合優先條件的申請人出售單位,然後再公開抽籤,決定其餘申請人的先後次序。


此外,澳門居民在取得住宅單位滿五年後,方可轉讓於符合上述銷售對象資格的澳門居民。


林金城稱,經初步研究,一方面,考慮到橫琴澳門新街坊項目位於珠海市境內,即澳門居民購買有關住宅單位,其購房簽約合同的行為均發生在珠海市境內,取得的亦為珠海市有關部門發出的《不動產權證》,並在珠海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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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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