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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社會各界:堅決支持立法會選管會決定!

微觀澳門 2022-04-28

今天(7月13日)

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管會依法對

第七屆立法會參選人的被選資格作出決定

認定20名參選人無被選資格

拒絕接納5個參選組別名單



對此,澳門社會積極發聲

堅決支持澳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決定!


選管會有關決定確保「一國兩制」準確貫徹落實


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審查認定涉及五個組別共二十名參選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因而無被選資格。全國政協常委、澳門中華總商會會長馬有禮對有關決定表示堅決支持,並認為這是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確保「一國兩制」全面準確貫徹落實。


馬有禮表示,「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選管會依照立法會選舉法,履行資格審查職責並作出有關認定,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重要性。同時體現選管會積極履職盡責的擔當精神,防止一些「言行不一」的自稱愛國者進入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起到守好第一關的作用,使「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有效落實,為確保澳門長治久安和長期繁榮穩定提供堅實制度保障。


馬有禮表示,新時代呼喚新要求,立法會是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架構之一,必須由真心實意的愛國者擔任議員,守護好現時來之不易的和諧社會環境。澳門要堅守愛國愛澳核心價值,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並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出發,從多角度、多方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在維護中央全面管治權和規範中央授予特區的高度自治權方面做到更好結合,不斷築牢愛國愛澳的根基,推動具有澳門特色的「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



選管會決定合法合理


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會長崔世昌表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中,都載有關於選舉當中,參選組別和候選人資格的規定,而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擔當著審查被選資格的重要角色。


《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列出無被選資格的人士中,第八項規定更提到: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


早前,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根據保安司提供的資料為事實依據,經審查後認定今次立法會選舉的組別之中,有部分候選人未能通過審查,其中6個參選組別中的21名候選人更違反了法規中有關擁護和效忠的規定,因此選管會才作出其無被選資格的決定。選管會的決定,是具有充分的事實作為根據,整個過程合法合理,也體現了「一國兩制」、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的核心價值。



參選資格審查無涉監督政府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就相關候選名單的糾正情況或替換無被選資格參選人等作出決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理事長黃顯輝接受本報採訪時表示,選管會的決定,是以警方提供的資料作為事實依據,按照《立法會選舉法》所規定的擁護《基本法》和效忠特區的要求而作出,選管會所訂定的七項審查準則以審查候選人的行為是否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體現了在「一國兩制」下擁護《基本法》就必然要維護《憲法》及其確立的憲制秩序,效忠特區就必然要效忠國家的原則,因此這是理據充分、合理合法的,絕不是像一小撮人所謂的因為害怕被取消候選資格者對特別行政區政府的監督。


因此,黃顯輝堅決支持選管會依法取消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不效忠的候選人的參選資格,這堅守了只有「愛國者」才可參選的底線,只有堅持和貫徹「愛國者治澳」原則,才能全面準確落實「一國兩制」,才能真正實現澳門特區長治久安。


此外,本次選管會的決定與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及監督權之間沒有任何關係,因為選管會是針對候選人是否真正擁護《憲法》及《基本法》,是否真正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區,而依法制訂可操作的審查標準,當中並沒有限制任何澳門居民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及監督權,反而讓澳門居民可以在真正擁護及效忠的候選人中,投票選出代表大家的立法會議員,針對特區政府的施政行使知情權及監督權,而澳門居民依法繼續享有各項基本權利,繼續依法行使對特區政府施政的知情權、監督權和請願權等。



支持選管會決定 保證「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僑聯副主席、澳門地區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會長劉藝良表示,立法會選管會依法審查並取消因不擁護基本法或效忠特區的參選人資格,相關決定是依法、依規範、按照程序作出的,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其本人堅決支持和擁護。這是特區政府履行憲制責任,進一步確立「愛國者治澳」原則的具體表現。


只有築牢愛國者治澳根基,才能將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澳門特區的參選人阻擋在體制之外,才能真正實現愛國者治理澳門,才能保證澳門「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這符合澳門社會和澳門居民的根本利益,應該得到全社會的認同和支持。


澳門自回歸以來,特區政府就把愛國愛澳作為依法治澳的重要基礎,有效維護了澳門的繁榮穩定和發展利益。要繼續維護國家利益和社會繁榮穩定,有必要依法嚴格甄選出真正的愛國愛澳者,尤其是按照《選舉法》的規定,拒絕聲明擁護基本法和效忠澳門特區者無被選資格,事實證明不擁護基本法或效忠澳門特區者同樣無被選資格。選委會的有關決定,展現出較高的職業素養和擔當精神,更是嚴格依法行事的具體體現。


反觀當初香港反中亂港分子之所以能「興風作浪,坐大乘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當時香港尚未有效鞏固愛國者治港的基礎。澳門社會更應該深刻思考鄰埠的教訓,珍惜澳門來之不易的發展形勢,積極支持選管會依法作出正確決定。





選管會執行法律規定 確保「愛國者治澳」




澳區全國人大代表、澳門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澳門工商聯會會長何敬麟表示,看了立法會選舉委員會的直播會議,當局及時解答社會疑慮,對不符合被選資格的準則作出答疑。澳門立法會是澳門特區政治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成員肩負著重要憲制責任,影響著本澳發展方向。認為選管會是按照規則做事,對參選人員資格依法進行嚴格審核,是對市民、對社會負責的體現。故大眾應對選管會作出的專業判斷給予理解和支持。


眾所周知,鄰近地區多年的政治運動,都有立法會內黨派人士支持,搞得社會經濟凋零。所以,澳門今次選舉更加謹慎、嚴格。從選管會的講解中可以了解,參選人資格的審核標準不單只是聽其言,更要觀其行。以往某些人也簽署聲明、進行宣誓,但仍然從事支持「台獨」「港獨」和反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的憲法制度,從事動搖憲法和基本法地位的活動,這當然是不能允許的。


國家安全是社會安穩最重要的基礎。只有真正的愛國者,才不會作出損害國家安全、利益的行為,才能真誠擁護「一國兩制」這個偉大的政治財富,才能維護澳門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所以,選管會忠實執行法律規定,確保「愛國者治澳」,必定讓澳門有更好的發展。


「澳人治澳」必須愛國者治澳




就近日選管會依法對部分立法會參選人取消被選資格,澳門大學法學院教授駱偉建表示,「澳人治澳」必須愛國者治澳。「澳人治澳」是「一國兩制」的組成部分,絕不能脫離「一國兩制」講「澳人治澳」,否則,「澳人治澳」就會偏離「一國兩制」的正確方向。只有愛國者治澳才符合「一國兩制」的要求。愛國者必然堅定地擁護國家統一,擁護國家恢復對澳門行使主權,尊重和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立的國家根本制度,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維護中央對特區的管治權,維護特區穩定發展。


民主選舉必須保障愛國者治澳。根據澳門基本法規定,行政長官和立法會多數議員通過民主選舉方式產生。按照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民主選舉必須落實和保證愛國者治澳的要求。愛國者治澳和民主選舉之間是目的和方法的關係。沒有抽象的民主,只有具體的民主,因此保證愛國者治是澳門特區民主選舉制度的基本要求和根本任務。打著所謂的民主旗號,否定愛國者治澳原則,是將澳門的民主引入歧途。對此,澳門社會和居民必須保持高度警惕,堅決反對。


駱偉建表示,民主選舉必須依法進行。根據澳門基本法和澳門立法會選舉法規定,立法會參選人必須擁護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這是愛國者應該做到的最起碼的要求。參選人是否做到和符合「擁護」和「效忠」的要求,不僅要看他們是否簽署了聲明書表明意願,更要看他們的實際言行是否抵觸擁護和效忠的要求。


說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當然不符合選舉法律要求,喪失立法會參選資格也就是必然結果。本質上,這是參選人符合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問題,而不是民主不民主的問題。民主選舉也必須依法進行,離開法治的民主是有害的,藉民主否定法治更是危險,參選人違背法律要求,喪失參選資格是依法民主的體現。




支持選管會履責 落實「愛國者治澳」



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支持立法會選管會依法履行職責,審查候選人資格,落實「愛國者治澳」。澳門中華學生聯合總會秘書長林翠倩認為,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及澳門特別行政區,擁護憲法和基本法,是每個候選人都應盡的基本義務,不存在模糊空間。選管會按照工作所訂立的標準及要求去執行相關職務,為澳門落實「愛國者治澳」把關,是依法履行職責,無可厚非。


林翠倩指出,落實和堅持「愛國者治澳」,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也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法律保障。效忠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不能只停留於書面承諾或口號,參選人的具體言行更是重要指標。對那些口頭說「愛國愛澳」,背地裡卻反對、否定或者叫囂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歪曲、挑戰、破壞、謀求改變國家根本制度,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破壞國家及特區制度,反對和抵制中央全面管治,損害國家安全的人,要堅決擋在特別行政區管治架構之外。


選管會履行職責,審核參選人被選資格,依法取消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人士的參選資格,是落實和維護「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的必然要求,具有充分的法理依據。





「愛國者治澳」保障「一國兩制」在澳實施



澳門青年法學會會長曾新智表示,選舉法規定的擁護和效忠與愛國者治澳是一個必然及連帶的關係,根據選舉法規定,被選舉出來管治澳門的人士必須擁護和效忠祖國,必須是愛國者,這樣方能保證國家「一國兩制」方針政策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準確實施。


借鑑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主任夏寶龍2021年2月22日在全國港澳研究會專題研討會上的講話理念,澳門回歸祖國後,要由愛國者治理,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政權要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是因為愛國者必然會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同時,愛國者必然會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最後,愛國者必然會全力維護澳門這個特別行政區的繁榮穩定;澳門特別行政區的選舉制度是政治體制的一部分,有關人士需在行政長官的帶領下,接受中央政府的領導和監督。


所以,選舉法必須規定他們一定是愛國愛澳者,能與中央配合,能對中央負責,這樣方能保證澳門施政行穩致遠,繁榮發展。


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首先要體現在愛國上。澳門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特別行政區,其管治權必須掌握在愛國者手中。這不是高標準、高要求,這是基本的政治倫理,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


只有愛國者,才可能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才可能尊重和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才可能全力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愛國者治澳與擁護和效忠本質上是一致的。愛國者治澳必須擁護和效忠,只有擁護和效忠才算愛國者。




「愛國者治澳」保障「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會員大會主席官世海表示,「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是推動「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關係到每一位澳門居民的民生福祉,關係到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整體利益,也關係到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澳門回歸祖國以來,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和弘揚愛國愛澳優良傳統,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都是堅定的愛國者,大家齊心協力,共同推動澳門繁榮穩定發展。任何有可能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行徑,必須依法遏止。


澳門公務專業人員協會認為,「愛國者治澳」不是高標準、高要求,而是基本的政治倫理,這對公務人員是很好理解的事情,而立法會議員更應踐行。任何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支持「港獨」「台獨」等分裂國家活動的人,顯然不符合「愛國者」的基本要求,立法會殿堂上必須由真心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真正效忠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愛國者為組成主體,才有利於澳門「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有利於澳門未來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愛國者治澳理所當然



澳門中華教育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岑耀昌表示,對於選管會依法認定6個組別21名候選人無被選資格一事,其本人及教育界十分關心和關注,看法如下:


一、維護愛國者治澳理所當然

愛國愛澳是澳門社會核心價值,愛國者治澳是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澳門居民民生福祉的重要保障。《澳門立法會選舉法》第六條第八項的規定,堅決守護了「愛國者治澳」基本原則,合法、合理、合情,是維護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憲制秩序、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定海神針」,應該積極擁護。


二、選管會依法嚴格履職無可厚非

選管會一直以來對立法會選舉事宜要求嚴謹,有法必依,是次選管會依法對候選人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核,是職之所在、責之所在,相信在作出相關決定前,必定是根據警方所提供的資料,基於事實進行了審慎研究,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絕不是像有些人宣稱的「是因為害怕對特區政府的監督」。


、應繼續做好法制教育工作

作為教育工作者,應繼續做好法制教育宣傳,讓學生更多了解《澳門立法會選舉法》以及選舉的相關運作,讓學生明白由愛國者擔任立法會議員的重要性,支持愛國者治澳,把那些破壞國家安全、破壞「一國兩制」、破壞澳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人擋在特區管治架構之外。



堅持「愛國者治澳」 準確貫徹「一國兩制」




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日前宣佈,六組直選隊伍共二十一名參選人,因「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被取消參選資格。


澳門發展策略研究中心副理事長兼秘書長陳志峰表示,這進一步明晰「一國」和「兩制」的關係。保持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必須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選管會是次決定有助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是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的必然要求,更是推動「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應有之義。

他支持選管會作出這次決定,是依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相關規定,選管會基於事實證明作出客觀判斷,決定合法合理。


需要指出的是,有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候選隊伍,因此所有有意參與立法會選舉人士應引以為鑑,明白到自身所作出的決定或行為都會受到社會各界的關注和監督,切勿作出挑戰「一國兩制」底線的行為。


陳志峰指出,世界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選舉制度與時俱進,是確保社會在大變局下長治久安的必然要求。正如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所指出,要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借鑒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經驗做法,不斷完善澳門本地選舉制度,把特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




堅決貫徹「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


就立法會選管會依法取消部分參選者被選資格,全國人大常委會澳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王禹表示,「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的核心要義。堅決貫徹「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既是澳門回歸後「一國兩制」實踐能夠取得成功的根本原因,也是繼續推進具有澳門特色「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重要條件。


對國家效忠是對從政者的底線要求,也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政治倫理。「愛國者治澳」是「澳人治澳」的必然要求。國家建立在共同的文化、共同的信念、共同的命運、共同的利益上。愛國是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爭取國家獨立富強和保衛國家而獻身的奮鬥精神。愛國和民主是統一的。沒有愛國作為基礎,民主就會是一盤散沙。愛國和愛澳是統一的。


缺乏愛國的愛澳,只能是空洞無力的口號叫喊。真正的愛國者必然會尊重自己的民族,誠心誠意擁護祖國恢復行使對澳門的主權,不損害澳門的繁榮和穩定。「治澳者」必須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尊重和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尊重和維護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憲制地位和中央對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


王禹表示,澳門立法會是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機關,承擔著制定本地法律、監督政府依法施政的重要職責。澳門立法會議員是「治澳者隊伍」裡的重要成員,肩負著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維護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的重任,必須在政治上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2016年立法會修改第3/2001號法律《澳門特別行政區立法會選舉制度》,其中明確規定「拒絕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或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無被選資格。


當前,世界正處於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港澳地區已成為中美戰略博弈和較量的重要戰場。香港「修例風波」等事件對澳門的負面影響也不可忽視。澳門當前的繁榮穩定和「一國兩制」成功實踐,來之不易,必須倍加珍惜。「愛國者治澳」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關係到「一國兩制」興衰成敗,必須貫穿「一國兩制」實踐始終,容不得絲毫偏離。


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關鍵要堅持愛國者標準,確保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管治權牢牢掌握在真正的愛國者手中。真正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者,絕對不會攻擊、反對和叫囂推翻國家憲法確立的中國共產黨領導,絕對不會歪曲、挑戰和謀求改變國家的根本制度,絕對不會作出任何挑戰中央權力和憲法、基本法權威的行為,絕對不會宣揚、支持、參與「港獨」、「台獨」等分裂國家的活動,絕對不會與外部勢力相勾連、參與危害國家安全和顛覆國家政權的活動,絕對不會離間澳門與內地的關係,破壞澳門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對立法會參選人的被選資格依法進行審查,既是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行使法定職責的重要表現,也是堅決落實「愛國者治澳」根本原則、推進具有澳門特色「一國兩制」成功實踐行穩致遠的必然要求。


「愛國者治澳」確保澳門長治久安


澳門法律工作者聯合會常務理事潘愛儀表示,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核心要義,是推動澳門「一國兩制」成功實踐和行穩致遠的重要保障。以愛國者治澳為原則和目標是天經地義的,澳門特區由愛國者治理是關係到每一位澳門居民的福祉和澳門特區的整體利益。


澳門自回歸祖國以來,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都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和弘揚愛國愛澳精神,絕大多數立法會議員都是堅定的愛國者。然而,由於特區選舉制度本身有待完善和過去從未進行過實質性的資格審查,導致一些反中亂澳分子可通過選舉進入立法會,危害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衝擊國家根本制度和特區的憲制秩序,影響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如不果斷採取措施,任其發展下去,這些人就可能坐大成勢,澳門特區的政權和政治安全、以及國家的主權安全也將受到嚴重威脅。


因此,絕不能讓反中亂澳的種子在澳門傳播和萌芽,必須要讓反中亂澳者出局,並向所有人清楚和全面傳達堅持以愛國者治澳的信息。對於那些攻擊、詆毀、抹黑中央政府和特區政府,反對、否定或叫囂推翻中國共產黨領導,謀求改變國家根本制度,挑戰中央權力和基本法權威、破壞基本法在港澳有效實施,宣揚、支持、參與分裂國家的活動,勾結外國勢力,離間港澳與內地的關係,破壞澳門社會和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人,都應堅決擋住在特區管治體制之外。



目前
澳門社會還有很多人士都在表態支持
大家都抱有一個共同目的
國家好、澳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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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澳門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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