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人 一文看懂如何辦理內地居住證
港澳居民
如何在內地辦理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是爲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勞動就業、上學、就醫等,在內地(大陸)享受《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的權利、基本公共服務和便利,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大陸)工作、學習、生活,保障港澳台居民合法權益,從事有關活動證明身份,根據《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有關規定而制作、發放的。
一起看下需要準備檔和申領流程吧
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在本市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
有材料證明前往內地(大陸)預期居住半年以上的,予以受理。
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由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陪同申辦居住證,領證時可以由監護人持本人身份證件代爲領取居住證。
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台居民,需攜帶以下資料到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受理點辦理:
(一)申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1.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有效期內的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3.居住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證明材料:以下證明材料之一。
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産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系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
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二)換領、補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
1.有效期內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有效期內的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2.近期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采集回執;
3.對於居住地變更換領的,提供居住地變更相關證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産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
符合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條件的港澳台居民。預約時間爲工作日周一至周五的工作時間。
網上預約和窗口辦理流程
網上預約流程:
申辦人進入「珠海公安」微信公眾號——業務辦理——戶政業務——戶籍辦理預約——點擊下方「預約」——業務類型(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選擇行政區、受理點、日期、時間段——輸入個人基本信息——提交——預約成功。
窗口辦理流程:
申辦人按預約時間帶齊所需資料到所選擇的窗口,填妥申請表格,提交相關資料,並現場打指紋。
首次申請領取港澳台居民居住證,免收證件工本費。
換領、補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應當繳納證件工本費每證20元。
辦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需提交真實有效的資料,公安機關將依法進行核查,一經發現使用虛假證明材料騙領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的,將依法宣布作廢並收回證件。
辦理時限
港澳台居民申請領取、換領、補領居住證,符合辦理條件的,受理申請的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放居住證。
現時居住地所在行政區域內已實現全區通辦
居住在香洲行政區域內(包含香洲區、橫琴新區、高新區、保稅區、萬山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預約在香洲行政區範圍內任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香洲公安分局、拱北口岸公安分局、高新公安分局、橫琴新區公安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居住在金灣行政區域內(包含金灣區、高欄港區)的港澳台居民可以預約在金灣行政區範圍內任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金灣公安分局、高欄港公安分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居住在斗門行政區域內的港澳台居民可以預約在斗門行政區範圍內任一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業務受理點辦理(即斗門公安分局下設的業務受理點)。
若對「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辦理業務存在疑惑的朋友,可撥打0756-8642354咨詢相關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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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珠海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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