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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钟学法】第81课 无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故事还原

我是王总,是A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拥有A建筑工程公司100%股份。

我是小明,是一名建筑工人,王总时常安排我去工地工作。


双方有时约定日工资300元,有时则由王总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小明,工资或工程款每几个月结算一次,且均由王总个人银行账户发放给小明,双方从未签订任何合同。


某天,王总让小明到一工地拆除车棚,小明不慎摔伤,住院半月,花费医疗费七万多元。


随后小明提起劳动仲裁,请求确认与A建筑工程公司存在劳动关系。A公司则主张与小明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是王总个人与小明之间的劳务分包关系。

那么,A建筑工程公司与小明是否存在劳动关系?能否认定工伤?





本 案

分 析

王总虽为A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但小明并未与A建筑工程公司就劳动关系达成合意;小明工作由王总个人名义指派,小明自带工具,工作不具有稳定性,领取劳动报酬也是不固定性。故小明与A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小明工作中受伤不能被判定为工伤。





课 程

重 点

什么是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的法律关系。劳动者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从用人单位领取劳动报酬和受劳动保护。


什么情况算工伤?

一般来说,工伤只存在于劳动关系中。所谓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患有职业病。


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否具有从属关系

在劳动关系中,企业对劳动者享有管理权利,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同时企业依据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发放工资。


而劳务关系中,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


 建议


一般来讲,常年性岗位上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必须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一次性或临时性的非常年性工作,或可发包的劳务事项,用人单位可使用劳务人员,并与之签订劳务合同。


对于各方而言,若为劳动关系应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若为其他法律关系例如劳务关系、发包关系、承揽关系,应及时签订相关合同,以免日后出现纠纷。


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条件,没有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务关系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在发生事故时只能提起人身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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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来源:集美区总工会编辑:李剑婷制作:林依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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