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关于加强元旦春节“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近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元旦、春节临近,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加强“两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原则上不举办非必要的大规模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主办方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严控人数、规模,压减时间,尽量采取线上形式进行。各单位一律取消内部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年会等活动。倡导单位工作人员在温过节,非必要不离温;确需离温的须报本单位同意,干部离温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各地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应急值守,带头落实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开展环境大清扫活动,消除卫生死角。
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码头、大型商超、大中型餐饮单位、农集贸市场、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等重点场所要履行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扫码)、戴口罩、场所消毒等防控规定;设立巡查监督岗,检查、督促重点场所内人员做好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每日必须体温检测正常方可进入经营场所,上岗期间规范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严格洗手消毒。加强“两节”期间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院感防控,规范发热门诊和住院管理。大型商超、农集贸市场等重点场所要严格控制人流量,推荐顾客自助购物结算,缩短排队等候时间,原则上不得开展大规模促销活动。鼓励采取线上营销、无接触式配送等模式。餐饮酒店要严控就餐人员数量,餐桌之间距离不小于1米。各旅游景区、影剧院、图书馆、游艺厅(室)、歌舞厅、网吧等要落实“限量(75%)、预约、错峰”等要求。民航、铁路、道路客运和公交、轻轨等公共交通要科学安排运力,合理控制客座率。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严禁举办跨新年祈福、迎新年(新春)等大型宗教活动,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入境人员要严格执行“14+7+7”的管理要求,在14天集中隔离后,继续实行7天居家健康观察和7天日常健康监测,配合做好每个7天期满时的核酸检测。居家健康观察期间非必要不出户,日常健康监测期间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外出的,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严格履行个人报告承诺,如实提供活动轨迹和个人健康状况。在外地完成居家健康观察、日常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需提供相应期满后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凡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温返温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所住宾馆报告;按规定提供抵温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核验后,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对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在抵温后第一时间到综合服务点接受核酸检测。社区网格员要加大排摸力度,及时、精准落实重点地区来温人员管理工作,切实降低社区传播风险。
“两节”期间,广大市民要减少走亲访友活动,提倡网络拜年,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个人家庭聚集尽量控制在10人以下。控制商业演出、“百家宴”、会市集市等活动;各类联欢会、音乐会提倡采取录播形式举行,严控现场人数;倡导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回温华侨、在温乡贤等各类组织和群体不举办50人以上的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活动主办方制定并落实疫情防控方案,报活动举办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从严从紧审批并报县(市、区)防控办备案。室内活动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00人以内,室外聚集性活动应严控人数和规模。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落实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闭环管理措施,推进集中监管仓有序运行,全面落实预防性消毒措施,扩大核酸抽检覆盖面和频次,及时规范处置。进口冷链食品凡不能提供规范的消毒和核酸检测证明,一律进入集中监管仓做预防性全面消毒和核酸检测后备齐“三证一码”(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和冷链食品溯源码)才可销售。各类餐饮、酒店不得提供进口冷链生食,不得通过快递方式购买进口冷链食品。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督查执法力度。广大市民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要认准“浙冷链溯源码”,扫码消费,发现问题及时拨打12345举报。
各级各类学校要精准有序安排学生错峰错时放假离校、开学返校工作,确保离校师生底数清、返家行程可追踪、家校协同有反馈。寒假期间,中小学学生非必要不出市、教师非必要不出省;在温高校师生居住地为中高风险地区的暂缓回家,其他师生回家后原则上不离开所在城市。各类学校要做好师生跟踪随访,及时掌握学生出行动态和健康情况;做好节日期间留校师生管理服务,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制度,指导师生做好个人防护。
广大市民要履行健康第一责任人职责。倡导市民和在温务工人员就地过节,如需离温,要注意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非必须,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城市。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妇等人群尽量不旅游出行。如出现发热,要戴好口罩就近前往定点发热门诊就诊,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属于国家规定的新冠肺炎感染的高风险重点人群,要定期进行核酸检测、积极接受疫苗接种。进出医疗机构、大型商超、农集贸市场、学校、养老机构、交通场站、公共交通工具、银行、展览馆、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网吧、KTV以及各类办事大厅等密闭式公共场所,需规范佩戴口罩。养成“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卫生文明习惯。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0日
转载:温州发布
责任编辑:张学友
审稿:金梦洁
终审:付志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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