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终审判决:荣怀胜诉,海亮教育败诉
近日,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2020)浙民终623号判决书,荣怀诉海亮高级中学、海亮集团有限公司、海亮教育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海亮教育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亮教育)、浙江海亮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荣怀胜诉,海亮教育败诉。
至此,历经近两年的波折,终审大反转,荣怀诉海亮教育傍名牌侵权纠纷一案,获得浙江省高院全面支持。360公司依据法院调查令,发给法院的后台数据显示,海亮教育相关主体在360 搜索平台多年长期使用“荣怀”品牌进行招生。针对相关行为,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海亮教育侵权成立。
荣怀教育郑重声明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让困扰诸暨教育界近两年使用360搜索平台招生公案尘埃落定。事实真相由法院查明,法律主持了公道和维护了正义。我们对同行“小题大做”,浪费大量司法资源,发起无谓诉讼的行为,深表遗憾。
我们不以胜喜。我们确信,迟来的胜诉,公正的判决,将最大程度遏止在教育领域恶意商业炒作行为,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有助于创造良性竞争氛围。
我们的态度始终如一,我们重申如下:
要为桃李百年计。办教育要有敬畏之心,让真正有教育胸怀和教育理想的人来领航,不偏离教育行业立德树人根本宗旨;
要为杏坛再增辉。办教育要有崇高的教育情怀,不能急功近利,不能过度商业化炒作,还教育行业一片净土;
要为一方民生虑。办老百姓满意的基础教育,要有正确的办学导向,要有一颗赤子之心,为师生家长切身利益着想;
要联袂共襄成造英才盛举。办让党和政府放心的教育,共同抵制恶意竞争行为,共同维护得之不易的良好教育生态。
当前是民办教育事业优质创新发展关键阶段。今年正值荣怀教育开创25周年,数万荣怀校友,其中不乏科学家、企业家、外交官……正为国家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荣怀教育将不忘“厚德报桑梓、教育兴中华”的初心,坚持“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使命,继续加大教育改革、科技创新力度,潜心育才,为国家十四五开局、建党百年增光添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