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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拟推荐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发﹝2022﹞1号)要求,落实乡村振兴表彰奖励制度,褒扬嘉奖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激励全社会奋发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自治区党委农办印发的《自治区乡村振兴评选表彰办法(试行)》(新党农领办〔2022〕89号)和《关于开展自治区乡村振兴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新党农领办〔2022〕90号)精神,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及时配套下发了评选推荐工作通知,结合州直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择优评审推选出拟向自治区推荐的乡村振兴先进集体20个、先进个人39人。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乡村振兴先进集体(20个)

(一)乡村产业类(6个)

1.伊犁州农业农村局市场与信息化处

2.伊宁县伊犁天山花海农业有限公司

3.霍城县芦草沟镇人民政府

4.巩留县新疆欣嘉明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5.昭苏县昭苏镇吐格勒勤布拉克村

6.特克斯县伊犁鑫泽食品工业有限公司

(二)乡村建设类(3个)

1.伊犁州环境监测站

2.霍尔果斯市莫乎尔片区卡拉巴克社区

3.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察布查尔镇乌宗布拉克农村社区

(三)乡村治理类(2个)

1.伊犁州党委组织部机关党委

2.伊宁县温亚尔镇布力开村

(四)乡村人才类(2个)

1.南京市对口支援新疆伊宁市工作前方指挥组

2.新源县农业技术推广站

(五)乡村社会事业类(2个)

1.伊犁广播电视台

2.尼勒克县加哈乌拉斯台乡卫生院

(六)农村改革创新类(3个)

1.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伊犁州分行

2.奎屯市高疙瘩泉村村民委员会

3.伊犁州财政局驻特克斯县霍斯托别村“访惠聚”工作队

(七)巩固脱贫成果或其他类(2个)

1.伊犁州乡村振兴信息中心

2.新疆伊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乡村振兴先进个人(39人)

(一)致富带头人(4人)

1.伊宁市昌潘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彭昌金

2.察布查尔县新疆云光红花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谭云光

3.巩留县新疆那拉本源乳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张丽茹

4.尼勒克县喀拉苏乡加林郭勒村梦玛丽养蜂专业合作社理事努那力木·吐尔松霍加

(二)新型经营主体(4人)

1.伊宁县墩麻扎镇伊新牛羊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朱廷新

2.霍城县新疆汇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周猛

3.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杨纪伟

4.特克斯县奇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建营

(三)专业人才及乡贤(4人)

1.伊犁职业技术学院动物科学学院专任高职教师张浩

2.伊宁市达达木图镇卫生院主治医师陈永红

3.霍城县伊犁桃缘文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韩光华

4.昭苏县喀拉苏镇畜牧兽医站站长赛买特江·苏力坦

(四)村级工作力量(8人)

1.伊宁市英也尔镇六七段村党支部书记赵丽丽

2.奎屯市开干齐乡开干齐村党支部书记陈兖州

3.伊宁县英塔木镇夏合勒克塔木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井磊

4.霍城县三宫乡东湾村党支部书记尕建军

5.察布查尔县琼博拉镇琼博拉村党支部书记阿布都素克尔·亚尔买买提

6.伊犁州党委宣传部副部长、驻巩留县阿尕尔森镇阿克塔木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帕合尔丁·艾合旦木

7.新源县吐尔根乡喀拉奥依村党支部书记叶尔森·孜尼

8.昭苏县商信局驻萨尔阔布乡阔额尔敦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石冀祥

(五)地县乡党员干部(8人)

1.伊犁州财政局预算处处长、驻霍城县恰特尔塔勒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顾江宁

2.伊犁州党委政法委基层社会治理处干部张凯

3.伊犁州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和耕地保护处处长裘晓东

4.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四级主任科员黄媛媛

5.昭苏县委书记侯陶

6.奎屯市委常委苏来曼·依明

7.霍尔果斯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李子新

8.新源县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徐俊先

(六)援疆帮扶干部(1人)

伊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南通对口援疆伊宁县前方工作组副组长周勇

(七)定点助力干部(4人)

1.伊宁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定点助力干部赵志勇

2.新疆自治区气象局应急与减灾处副处长,霍尔果斯市定点助力干部刘红霞

3.尼勒克县委常委、挂职副县长,塔里木油田定点助力干部苏杰

4.伊犁州康仁医院副院长,驻特克斯县喀拉托海镇也什克勒克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吐尔格娜依·卡勒玛克拜

(八)社会帮扶人员(2人)

1.察布查尔县伊犁天一农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陈天士

2.尼勒克县平安财险新疆分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杨万武

(九)其他人员(4人)

1.霍尔果斯市济民合作社法人李明强

2.巩留县三香红林果合作社理事长杨澍

3.特克斯县易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张锐

4.特克斯县纪委监委干部、乡村振兴专干玛合巴丽·米热阿木

公示期自2022年12月26日至3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及时向伊犁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监督电话:0999-8023346 

传真号码:0999-8020220

受理人员:

赵先生 13319720358

黄女士 13779536425

伊犁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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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州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汪   涓   古  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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