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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日前,伊犁州纪委监委对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公开通报。具体如下:一、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原党总支书记、主任郭伯景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等问题。2013年至2022年,郭伯景在任伊宁县粮食局党委副书记、局长,伊犁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总支书记、主任期间,多次收受个体工程企业主杨某等20余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折合共计34.02万元;安排管理服务对象接待其亲友团旅游,产生0.9万元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多次使用单位公车载家人出行、参加私人聚餐等活动。郭伯景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二、巩留县库尔德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原主任吴志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至2021年,吴志强先后多次收受个体工程企业主王某等多名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烟、酒、购物卡、现金等,折合共计12.47万元,其中多次发生在春节期间。吴志强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待遇,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三、新源县第三小学党支部原副书记、校长刘志新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2013年至2020年,刘志新多次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礼品、礼金及消费卡,折合共计1.44万元;多次接受与学校有业务往来的私营企业主宴请;在任县第三小学校长、第二小学党支部书记期间,多次安排下属用公款购买烟酒等用于向他人送礼,折合共计1.53万元;2018年9月,在为女儿操办婚宴过程中,违规邀请并收受私营企业主及下属所送礼金共计0.75万元。刘志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四、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牛建林私车公养问题。2022年5月至6月,牛建林在担任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使用单位公务车加油卡为个人车辆加油6次,共计0.15万元。牛建林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五、奎屯市城建档案馆原党支部书记贾双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贾双明在担任奎屯市城建档案馆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未经过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决定为本单位不符合发放条件的14名工作人员以现金形式发放医疗补助,共计1.916万元。贾双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从上述案例看,高压之下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有的置三令五申于不顾,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有的以公务活动为掩护,违规接受宴请等活动安排;有的利用年节假日,收受礼品礼金;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有的私车公养,顶风违规违纪等等。这些问题充分说明,“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复杂性,稍有松懈就会死灰复燃,必须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作风建设没有休止符,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出新部署,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充分释放出作风建设不停步、再出发的鲜明信号。元旦、春节将至,全州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一以贯之将重要节日期间强化廉政提醒、警示教育及纠治节日“四风”问题等做实做深做细,筑牢底线意识,严守纪律规矩,深化作风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率先垂范,自觉做转作风树新风的表率,不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确保廉洁自律各项纪律规定落地见效。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典型案例,以案为鉴,严守规矩、不逾底线,坚决防止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抵歪风树新风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时间节点,坚决扛起监督专责,靶向发力、持续用力,始终保持严的基调,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综合利用信、访、网、电、微等监督举报手段,综合运用大数据比对、明察暗访、专项检查等方式,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对顶风违纪、不知止、不收敛的行为坚决严查快处,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推动党风政风和社风民风持续向上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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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州纪委监委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邹文辉责编丨蔡立鹏编辑丨古   荣   马   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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