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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规范2024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重要民生商品市场秩序提醒告诫书

伊犁州直有关经营者:202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重要民生商品产销供应和价格、质量、食品安全备受关注,为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氛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有关经营者开展提醒告诫:一、旅游景区、宾馆酒店、餐饮、药品、超市等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通过电商平台等渠道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二、经营米面油肉禽蛋奶果蔬等民生商品、药品的经营者要积极履行主体责任,不得虚假宣传、虚假折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串通涨价、哄抬价格等扰乱正常的市场秩序。三、客运、公交、出租车、停车服务等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政府票价政策,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停车场收费要明示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及免费范围等。四、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目牌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提供的时令菜品,必须标明价格,杜绝使用“时令价”等模糊标价。五、食品经营单位坚守食品安全底线。坚决杜绝销售过期、腐败变质、假冒伪劣等问题食品,严防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积极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防止餐饮浪费。六、产品销售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不得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家用燃气器具、儿童用品等商品,确保产品质量安全。欢迎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监督,对发现价格、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从快查处。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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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伊犁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监制丨刘   冰审核丨杨   林责编丨蔡立鹏

编辑丨魏红梅   张   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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