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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下班后“工作微信”该不该回?答案来了!(附空气质量报告)

郴州发布 2019-04-22

9月18日市城区空气质量

郴州市城区10点的空气质量为优,AQI指数为32,无首要污染物。

空气质量令人满意,基本无空气污染,各类人群可正常活动。

今天AQI指数最高值为32,AQI最低值为20。

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为工作增添不少便利,但也带来了不少烦恼。


近日,浙江宁波一职工王女士因为在下班时间未及时在微信工作群内汇报工作而遭到辞退。


尽管在宁波市总工会的帮助下,王女士成功维权拿到了应得的赔偿金,但这一事件所引发的网络热议却未降温:下班后,面对这种“紧急工作微信”回还是不回?职工能否拒绝?下班时间回复微信算不算加班?



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下班后有事必回


王女士于2018年7月24日到宁波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求助,服务中心为其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负责法援的刘律师指出,《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加上公司并未书面告知王女士解除劳动合同等程序不合法,王女士的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律师的帮助下,王女士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等。2018年8月7日,王女士所在单位主动联系刘律师与王女士进行调解,最后,王女士拿到了1.8万元赔偿金。


该事件一经媒体报道,便引发了热议,下班时间没有及时回复工作微信属于严重违纪吗?对此,宁波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表示,单位无权要求职工下班后有事必回。据《劳动法》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休息休假的权利。下班期间,职工理应得到充分休息。用人单位应该尊重职工的休息权,不应随意侵占职工的休息时间。




用下班时间完成工作任务应属加班


另外一方面,更多网友热议职工能不能拒绝下班时间的工作“紧急回复”?


网友“浅仓小南”就对下班后在工作微信群里谈工作十分反感。“已经下班了,而且事情也没着急到必须立刻解决,却要求必须回复。我感觉自己的休息时间被‘绑架’了。”她说。


网友“阿凉”发帖说:“宁愿在办公室加班,因为回家后还是避免不了电话微信找上门,根本不分工作日还是节假日。想要认定为加班,但是既没有证据,又都是碎片时间,维权太难!”



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列举了几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情形:


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此外,用人单位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其警告、责令改正、罚款等行政处罚。



来源:工人日报微信

编辑:蒋林华 责编:李泽芸 监审:胡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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