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乡村振兴“1+3”方案了解下?不仅关乎农业食品体系……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深圳市高度重视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编制出台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方案。
3个具体工作方案如下:《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345—187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0年)》、《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精准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2019—2020年)》和《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和食品体系工程工作方案(2019—2020年)》。
(内容较多,可滑动跳阅)
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代农业
和食品体系工程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初步形成区域协同农产品供给保障体系,全面建成功能多样、保障有力、高效生态、产业融合、开放共享的都市农业发展新格局。以打造现代农业先行示范区为抓手,实施“美丽田园”“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农业总部经济建设”“智慧农业示范”“生猪供应保障”“农贸市场升级改造”“高科技种业硅谷建设”七大工程,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发展提质增效。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制度引领。建立综合协调工作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标准引领。实施标准化战略,构建供深食品标准体系,推进农业产业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业食品标准化发展水平。
(三)坚持质量引领。树立质量优先观念,补齐农业发展质量短板,加快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形成农业质量发展新优势。
(四)坚持品牌引领。树立农业品牌形象,加强区域品牌建设,提升农业品牌建设软实力和企业品牌核心竞争力。
三、重点任务
(一)“美丽田园”建设工程
深化自然资源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深圳市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办法》立法修订,探索建立基本农田管理共同责任制度。统筹部署全市基本农田和普通耕地整洁行动,实施撂荒基本农田整治。净化基本农田空间环境,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对建设标准低、使用功能弱、视觉效果差的设施进行更新、维修、改造,依法拆除农业生产区域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设施,完善农田道路、水利、电力等方面配套基础设施,提高基本农田基础设施标准化水平。加快推进农业生产环境清洁化,制定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置试点工作方案,抓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与集中无害化处理。注重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建设,调整优化农作物空间布局,创新高度城市化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利用模式,持续推进鹏城农夫光明葡萄园、光明农场大观园、鹏城美丽乡村等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项目建设,开展农业科技、科普教育、景观体验等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司法局、市水务局,各区)
(二)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工程
继续推进供深“菜篮子”基地认定工作,到2020年,认定市级“菜篮子”基地150个。建立健全农业管理标准和农田利用标准,完善以全过程管理与风险防控为重点的供深食品标准体系建设。加强标准比对研究与实施工作,分步骤开展供深食品技术标准研究。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国家、行业、地方与团体标准制定,创建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研发基地。选择重点品种,遴选试点企业,开展供深食品“圳品”评价工作,强化后续监测检查,加强宣传推广和产销对接,推动优质优价的市场选择。与食品输出地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互通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加强执法协调。(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扶贫协作和合作交流办、深圳海关,各区)
(三)农业总部经济建设工程
加快农业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壮大深圳市农业龙头企业,到2020年,认定农业龙头企业120家。积极推进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工作。协调推动成立深圳市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有序推动国际食品谷建设,探索制定深圳国际食品谷土地供应、优惠财税、人才发展配套环境等配套政策和配套基础设施。发展农业电子商务,创新传统农业运作模式,积极打造一批农业电商龙头企业和优秀品牌,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和供销体系建设。培育壮大深圳市优势产业,加快创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要素高度聚集、设施装备先进、生产方式绿色、辐射带动有力的现代农业产业园区,逐步形成集规模化种养、集群化加工、集成化科技、品牌化营销为一体的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水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基因组研究所,各区)
(四)智慧农业示范工程
充分应用集成应用计算机与网络技术、物联网技术、音视频技术、3S技术、无线通信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农业可视化远程诊断、远程控制、灾变预警等智能管理。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监管体系建设,通过例行监测、安全监测等日常监测,加强对市场、品种的潜在风险监测。建立健全以数据库为基础的食品及农产品安全溯源体系,加大食品及农产品安全追溯系统推广力度,加强追溯与监管联动。加快供深食品冷链运输智慧监控系统建设,探索供深食品运输全程监控管理。建立全市供深食品相关企业冷链运输智慧监控系统应用试点,加强对农产品消费端的跟踪监管,推进学校、食堂、餐饮等的回溯跟踪应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各区)
(五)生猪供应保障工程
提升非洲猪瘟应急防控能力,在生猪养殖场、屠宰场、供港活畜中转仓等环节,发现非洲猪瘟及时予以强制扑杀。推进生猪产销对接,平衡生猪产销区利益,对供深生猪养殖基地进行补贴,保障深圳市生猪和猪肉市场平稳供应。实施生猪屠宰厂标准化建设项目,落实市、区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提升生猪屠宰行业规模化、标准化、信息化和产业化水平。到2020年,全市4个生猪定点屠宰厂均入选广东省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并入选农业农村部“国家生猪屠宰标准化企业”评选名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区、龙岗区、坪山区、光明区)
(六)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程
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加强综合管理。借鉴先进城市农产品市场建设与管理经验,主动顺应互联网时代商业模式新变化、居民消费升级新趋势以及农产品流通方式发展方向,坚持属地管理、市场化和分步推进原则。到2020年,完成全市农产品市场硬件设施改造和软件管理升级,对全市358家农贸市场, 11家进行农改超,347家农贸市场直接升级改造,将全市农产品市场建设成为布局合理、清洁卫生、安全有序、配套齐全、管理制度完善、流通方式先进的农产品市场,有效提升深圳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区)
(七)高科技种业硅谷建设工程
抢抓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重要机遇,依托中国农业科学院深圳农业基因研究所、华大基因等科研机构,加强生物育种等创新基地建设,鼓励企业建立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和高技术平台,推进农用生物制品研发推广,加强生物育种成果产业转化,调整优化水稻、小麦等农作物新品种,加快推进优质高产粮食作物新品种组合的示范推广,积极开展特色蔬果、花卉新品种示范推广。大力发展现代种业和生物育种等高科技农业。到2020年,在生物育种基础研究、技术应用研究和产业示范推广等方面巩固深圳“种业硅谷”地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创新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协,各区)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各区各部门合力抓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深化自然资源制度改革。推动“钱、地、人”等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不断激活主体、激活要素、激活市场。
(三)加大经费保障。积极推进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健全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形成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投入格局。
(四)强化宣传引导。全面解读现代农业发展政策,把握舆论导向,深入基层开展宣传动员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现代农业和食品体系工程的良好社会氛围。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
“345—187工程”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一、加强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领导
1.推进固本强基建设。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统一领导,建设三级党群服务中心,推行“标准+一村(社区)一特色”服务。全面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模式,构建党建引领的基层治理体系。
2.实施“头雁”工程。健全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常态化机制。建立村(社区)“两委”干部后备人才库,多途径提升干部综合业务水平,打造村(社区)“两委”雁阵领飞乡村振兴。
3.开展基层正风反腐。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重点查处发生在惠农资金、征地拆迁、生态环保和农村“三资”管理领域的腐败问题。
4.修订村(居)规民约。将乡村振兴要求、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移风易俗、村庄规划管理等纳入村(居)规民约,村(居)规民约修订完成率2019年底达到60%,其中,5个省定贫困村完成率100%,2020年全面完成村(居)规民约的修订。
5.建设农村先进文化阵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体服务场所建设,2020年实现行政村(社区)全面覆盖。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试点,推进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文明联创、农村“星级文明户”创建,2020年文明村(社区)镇(街道)覆盖率达95%。
6.建设平安乡村。到2020年建立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建立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防范化解乡村社会稳定风险。扩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范围,2020年实现村(社区)人员密集及公共活动场地视频监控资源区级共享。
7.开展“民主法治村”创建。到2020年实现全区“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全覆盖,建立示范性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性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
二、全面实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8.不折不扣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9年底前实现95%以上的相对贫困人口达到脱贫标准、90%以上的相对贫困村达到出列标准,基本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867户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稳定脱贫,5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出列。
9.建立扶贫长效机制。建立产业扶贫利益联结、产销对接、科技支撑机制,2019年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2020年实现省定贫困村有特色扶贫产业、贫困户有产业带动。
10.拓宽就业扶贫覆盖面。加快城市综合体建设运营,拓宽就业渠道。加强“粤菜师傅”“乡村工匠”等技能培训,2020年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人员100%享受精细化创业服务并基本实现就业。
11.建立“三保障”机制。落实省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和建档立卡学生学杂费减免政策。“回头看”原贫困人口,巩固精准扶贫脱贫成果。实现农村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加大分散贫困、边缘贫困、返贫和新发生贫困人口帮扶力度。推进危房改造,保障贫困人口住房安全。
12.推进5个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2019年5个省定贫困村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2020年3个省定贫困村基本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力争打造1个特色精品村。
三、大力实施“八村示范、全区整治”行动
13.开展环境整治示范创建带动行动。启动4个镇8个示范村的示范创建,推进“美丽廊道”建设。2019年力争8个示范村达到干净整洁标准,2020年所有村庄达到干净整洁村标准,60%以上行政村达到美丽宜居村标准,示范村全部达到美丽宜居村以上标准,打造4个特色精品村。
14.抓好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推进“美丽家园”建设,开展“三清三拆三整治”行动。推进“美丽田园”建设,集中治理田园脏乱差问题。推进“美丽园区”建设,着力解决村级工业园区违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2019年重点部署开展以“三清一改”为重点的村庄清洁专项行动,行政村(社区)完成环境基础整治任务。2020年基本完成“三清三拆三整治”任务。
15.加快推进乡村“厕所革命”。2020年乡村旅游区等公共场所建设A级以上厕所,基本实现每个自然村按需建设1个标准化公厕,或者因地制宜改造提升已有的村内公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100%,厕所粪污基本得到有效处理或资源化利用。
16.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建立村(社区)收集、镇(街道)转运、区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建成4座大型垃圾转运站、40座小型垃圾分类转运站,基本实现每个自然村投放8个分类垃圾桶并配备2名保洁员。2020年保洁覆盖面基本达到100%,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比例基本达到35%以上、资源化利用比例基本达到20%以上。
17.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统筹规划、梯次建设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推广小型分散便利化生态工艺处理设施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
18.加快开展“五清”专项行动。推进“美丽河湖”建设,2019年基本实现江河湖库无非法入河排污口、无成片垃圾漂浮物、无明显黑臭水体、无人为行洪障碍体、无违法违规建筑物。2020年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目标。
19.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2020年生态公益林每亩平均补偿标准提高至40元。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推进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2019年、2020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68%、75%以上。
四、大力发展富民兴村产业
20.高标准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安排专项资金高标准建设1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主导产业产值占产业园农业总产值50%以上,产业园内农民收入高于区平均收入15%以上。
21.推进“一村(社区)一品、一镇(街道)一业”。集中连片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创建“深汕字号”特色品牌,形成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区域特色优势明显、市场前景较好、农民增收效果显著的专业村。
22.实施“粤菜师傅”行动。实施粤菜师傅培养计划,2020年培训一批“粤菜师傅”。加快海鲜美食街、美食广场等项目建设,为“粤菜师傅”回乡就业创业提供平台和政策支持。
23.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资产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试点,为每个村(社区)提供财政补助资金。
24.开展龙头带动、示范驱动、科技引领的新型农业经营。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入园投资建设。启动助农服务中心、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益农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建设,加快农业科技创新。2020年建设一批助农服务中心和高标准农田,推动益农信息社服务能力全覆盖,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70%以上。
25.打造山海乡村旅游特色品牌。打造“红、蓝、绿、古、特”精品旅游带,启动对赤石新厝林、羊坑、新城、秋塘四个广东省文化古村落及10个红色革命遗址等的修复、保护与建设。
五、加快补齐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26.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开展通乡镇和建制村“畅返不畅”路段整治和连接林场、现代农业产业园、旅游景点的农村公路改造,开展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和现有存量危桥改造。2020年基本完成非迁建村(社区)内道路硬化,其中通200人以上自然村全面完成村道路面硬化,通行政村公路达到安全通客车条件,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路面铺装率达到80%。
27.推进水资源保障工程建设。推进集中供水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非迁建村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提高饮用水入户率和水质达标率,2020年实现所有相对贫困村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基本实现全区行政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28.全面推进水系治理。推进中小河流治理与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乡村产业发展有机结合,开展现有27座小型水库的收编加固。推进南门河二期工程等工程建设,提高中小河流综合防灾减灾能力。
29.加快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提升农村供电可靠率、综合电压合格率、户均配变容量等三项关键性指标,2020年基本完成非迁建村“低电压”治理。
30.加快推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推动4G网络深度覆盖,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2020年百兆用户占比达60%,实现行政村(社区)4G网络全覆盖,自然村普遍覆盖。
31.加快推进农村物流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村物流网络体系,构建区农村物流服务中心、镇农村物流服务站、村级农村物流服务点,推进以镇为单位的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冷链仓储物流等设施建设。
32.全面推进健康村镇建设。实现北大深圳医院深汕门诊部良好运营,改造四所乡镇卫生院为社区医院。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生队伍建设,推进村卫生站公建规范化建设,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社区)建有公建规范化卫生站并投入使用。
33.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实施乡村技能人才培育和紧缺专业人才招募计划,引进培育现代农业高端人才,鼓励引导外出新乡贤反哺故里,2020年初步形成一支支撑引领乡村振兴的人才队伍。
34.激励农民创业。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落实新型职业农民扶持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税收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等政策。将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返乡创业农民纳入一次性创业补贴范围,2020年认定1家以上返乡创业孵化基地。
六、建立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35.开展农村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加大集体资源资产盘活力度,2020年基本实现行政村(社区)全覆盖。
36.开展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实行土地股份合作试点,到2020年在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土地股份合作社多元化经营新模式。
37.全面推动拆旧复垦、水田垦造工作。探索土地要素流转有效实现方式,推动农村旧住宅、废弃宅基地、空心村等闲置建设用地的拆旧复垦和水田垦造。
38.加快征地留用地安置工作。出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暂行办法,创新留用地安置方式,规范留用地开发模式,盘活农村闲置低效留用地,提高留用地利用水平与效益。
39.加快推进城中村微改造。结合农村城市化建设,有序推动城中村改造更新,2020年完成一批城中村改造项目。
40.加强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出台农村宅基地和农房建设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基本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使用权确权,农民住房基本实现制度化管理。
41.创新农村建设管理模式。针对农村项目的审批、建设、管理及资金使用等事项,进一步优化程序、强化服务、简政放权,建立符合新农村特点、具有合作区特色的农村建设管理新模式。
42.加快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按照“聚焦、用活、管好”的目标,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绩效。
43.积极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动合作区户籍人口全部转为深圳户籍人口,出台吸引优秀人才落户政策,引导优秀人才向合作区有序流动,建立合作区一体化社会保障机制。
七、强化乡村振兴保障机制
44.强化组织保障。区镇成立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常务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强化区镇村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制度保障。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项目化、表格化、数字化、责任化”的要求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各镇要把乡村振兴工作作为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45.强化规划保障。2019年完成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和村庄分类名册。2020年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完成村庄布局工作。
46.“四个优先”保障。落实乡村“人、财、地、公共服务”配备优先考虑要求。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置。依托市财政拨付合作区的乡村振兴发展资金,加大区配套资金投入力度,优先投入合作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领域。每年安排不少于10%的用地指标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
47.强化干部培训。加强“三农”干部的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持续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组织镇村干部轮训,推动“三农”领域干部真学实干,把乡村人才培养纳入人才培养计划。
48.强化农民主体作用。加强农民职业技能培训,健全农民参与引导机制,引导农民投身农村建设管理。加强筹资筹劳使用监管,防止增加农民负担。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程序,调整招投标适用范围,为农民参与建设和运营管理创造条件。
49.强化社会参与。持续开展“万企帮万村”行动,2020年动员组织39家企业参加帮扶乡村振兴。继续发挥各群团组织、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持续开展科技工作者“上山下乡”助力乡村振兴行动、乡村振兴“巾帼行动”、“领头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等活动。
50.强化考核激励。建立实绩考核制度,定期由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日常性督促检查,每年组织年度考核,通报表扬一批在合作区乡村振兴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按期完成既定任务目标。
深圳市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精准扶贫
打赢脱贫攻坚战工作方案
(2019—2020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深化精准扶贫,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相对贫困村率先出列,携手河源、汕尾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深圳市帮扶的河源、汕尾两市319个,深汕特别合作区5个相对贫困村的相对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现行标准下相对贫困人口全部实现稳定脱贫,324个相对贫困村全部出列,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加大产业扶贫力度
1.大力发展优势特色扶贫产业。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协助健全县级产业扶贫规划和项目储备库, 统一规划、连片开发,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带动能力强的扶贫产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村二三产业,带动建设一批旅游扶贫、电商扶贫、光伏扶贫等特色产业扶贫村。加强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保障力度。到2019年年底, 帮助实现每个有劳动能力、有参与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有扶贫产业带动。(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2.完善产销对接机制。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市场主体与扶贫产业基地和相对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推广以购代销扶贫模式。协助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帮助河源、汕尾完善冷链仓储、物流配送和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加大脱贫致富带头人培育力度,辐射带动一批相对贫困户。帮助河源、汕尾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大对贫困地区“三品一标”、名牌农产品宣传推介力度,协助办好扶贫农产品展销会。(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3.规范发展资产收益扶贫。推广“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分配方式,鼓励将财政资金统筹投入到有扶贫意愿、能带动贫困户就业、增收效果好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或具有较强盈利能力的项目,所形成的资产原则上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益权优先分配给相对贫困村和相对贫困户。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等渠道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到2019年年底,引导每个有意愿的相对贫困户都能参与资产收益项目,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二)全力推进就业扶贫
4.多渠道开发就地就近就业岗位。鼓励和引导深圳企业在河源、汕尾建设一批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和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引导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到贫困地区镇村创业,加大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力度。鼓励和引导贫困劳动力从事传统手工艺制作、农产品加工和来料加工等居家灵活就业。支持河源、汕尾相对贫困地区积极开发养路、护林、护草、生态管护、卫生保洁等公益性扶贫岗位。通过以工代赈、以奖代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参与农村小型基础设施、人居环境整治等项目建设。(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
5.大力加强就业服务。制定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求职就业方案,引导贫困劳动力与用人单位精准对接。加强与河源、汕尾人力资源市场信息联网和劳务输出合作,积极筛选适合贫困人员就业的企业建立就业扶贫基地,定期向贫困地区发布劳务输出岗位信息,积极帮扶贫困人员到珠三角发达地区就业。广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就业扶贫,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协助打造和推广一批劳务品牌。(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6.开展技能扶贫行动。发动各类企业面向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及职业培训机构落实培训任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用工需求及贫困户自身意愿,有针对性地分类实施技能提升培训项目。支持贫困人口积极参与“粤菜师傅”工程。对有职业技能提升意愿并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100%给予免学费补助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三)加大保障性扶贫支持力度
7.着力实施教育扶贫。帮助改善河源、汕尾相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建设,保障学生就近上学。帮助河源、汕尾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支持高水平高质量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深入推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和对口帮扶工作。深入推进选派青年党员骨干到精准扶贫村支教帮扶工作。(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教育局等)
8.深入实施健康扶贫。选派青年党员医生骨干到精准扶贫村开展志愿帮扶工作,协助当地落实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支持324个相对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协助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降低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民政局等)
9.切实保障贫困户住房安全。协助推进相对贫困户危房改造,到2019年年底,324个相对贫困村危房改造任务全部完成。支持通过闲置农房置换或长期租赁等方式,协助当地兜底解决特殊贫困群众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协助当地落实好补助资金,根据工程进度分期分批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10.强化综合性保障扶贫。协助当地统筹落实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慈善帮扶、社工助力等各类保障措施。协助当地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加强对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返贫人口纳入救助范围。(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等)
(四)助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乡风文明等软硬件建设
11.助力补齐贫困地区基础设施短板。支持河源、汕尾和深汕特别合作区贫困地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助推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窄基路面拓宽和危桥改造。到2020年,帮助324个相对贫困村具备通行条件的建制村全部通客车,20户以上自然村(村民小组)村道完成路面硬化任务。协助当地加快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帮助贫困村加快实施农网改造,协助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等五大工程。到2020年,帮助实现贫困地区行政村4G网络全覆盖和数字广播、高清电视、互联网户户通,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全部完成。(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12.深入开展扶贫扶志行动。开展扶志教育活动,帮助创办脱贫攻坚“农民夜校”“讲习所”等,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加大以工代赈实施力度,推广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动员更多贫困群众投工投劳、参与帮扶项目。总结推广自强不息、自力更生脱贫致富先进典型,用身边人身边事示范带动贫困群众。引导贫困村修订完善村(居)规民约,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良好风气。(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委宣传部等)
13.大力实施人才扶贫、科技扶贫。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发挥深圳在科技创新、农业技术等方面优势,帮助当地解决在特色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中的技术瓶颈问题。鼓励深圳涉农院校和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扶贫技术团队,为贫困村、扶贫产业项目提供技术指导、培训和服务。(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创新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教育局,各区,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等)
(五)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
14.继续深化对口帮扶。扶持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引导企业精准结对帮扶。扎实开展就业帮扶,有组织地开展人岗对接,加强输出地和输入地劳务服务和对接。加大人才支持,加强人才双向交流和培训培养。落实资金支持,加强资金监管,确保帮扶资金精准投向贫困地区和相对贫困人口。(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财政局等)
15.深入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做好新一轮对口帮扶河源、汕尾驻县驻村干部选派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机制,进一步加大定点扶贫工作的资金投入、智力支持、技术服务以及信息与政策指导。(市委组织部,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16.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深入开展“万企帮万村”和“深企帮千村”行动。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加强社会扶贫平台建设和推广。办好“广东扶贫济困日”“全国扶贫日”等活动。(市工商联、市民政局、对口帮扶河源、汕尾指挥部,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等)
(六)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5个相对贫困村率先出列
17.加强深汕合作区相对贫困村资源配置强度。对深汕特别合作区5个相对贫困村加大投入力度和资源配置强度,加强产业扶贫、就业扶贫、保障性扶贫、基础设施和乡风文明建设、社会力量帮扶等各项工作,推动5个相对贫困村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深汕特别合作区、对口帮扶汕尾指挥部、深汕特别合作区5个相对贫困村定点帮扶单位等)
四、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打赢脱贫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建立落实台账,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各区、各定点帮扶单位一把手要亲力亲为抓脱贫攻坚,全面落实深度调研、定期研究、遍访贫困户等工作制度。各帮扶单位要落实定点扶贫工作责任,把定点扶贫工作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出台具体帮扶措施。
(二)加强脱贫攻坚队伍建设。规范前方机构、驻县工作组、驻村工作队的组成和职责,明确任务,按规定落实其政治待遇、生活补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对任职期间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
(三)加强扶贫资金使用和监管。积极开辟扶贫开发资金渠道,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实施扶贫资金绩效管理,落实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和资金重点项目进行跟踪审计,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抽查。
(四)加强脱贫攻坚宣传报道。深入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工作成效。加大帮扶经验、脱贫典型的宣传力度,注重发现基层扶贫干部的先进事迹,挖掘扶贫领域的代表人物、典型事例,推广有效做法和生动实践。
(五)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集中解决扶贫领域“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措施不精准、作风不严不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确保“六个精准”落到实处。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察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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