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年头禁限“塑料情”!不然留着罚10万元吗?深圳专项治理!
买东西
收银台不再免费提供塑料袋
点外卖
商家告知不再免费提供一次性餐具
下班路过饮料店
发现一次性吸管变成了纸吸管
......
在深圳市民的日常生活中
这些细小的变化会越来越多
自2020年9月起
深圳就已经实施了
《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
减少“白色污染”,助力建设“无废城市”
目前
深圳市市场监管局
正在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执法行动
严肃查处各类违反禁限塑规定的违法行为!
9月7日至8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稽查局及11个辖区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两天的塑料污染治理统一执法行动,对重点市场主体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集中打击生产销售“三无”塑料制品或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市场主体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商超等场所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生产或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塑料制品等违法行为。
9月8日,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市市场稽查局局长洪隽带队到福田区连城新天地进行塑料污染治理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商超、药店、餐饮店等场所落实“禁限塑”的情况,现场详细询问商家对“禁限塑”政策的了解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塑料制品等情况,督促商家要完善塑料制品购销管理,规范进货渠道,落实主体责任。现场检查发现一餐饮店涉嫌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执法人员做好现场执法取证,已送市检测院检测,将根据检验结果依法处理。
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国家依法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截至9月8日,全市塑料污染治理统一执法行动共出动1427人次,检查相关市场主体2203家次,查扣涉案产品92批次,责令改正违法行为205宗,立案调查226宗。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
各商家以及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经营方
依法合规经营
对各类违反禁限塑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
市场监管蜀黍将依法严肃处理!
关于进一步规范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的通告
01
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
02
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03
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04
商品零售经营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
05
禁止销售无厂名厂址、未标注执行标准的塑料购物袋。
06
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07
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将回收利用的废塑料输液袋(瓶)用于原用途或用于制造餐饮容器以及玩具等儿童用品。
这年头“塑料情”怎么靠得住呢?
也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限塑行动中来
这里小编就给大家科普一下
为啥提倡使用可降解塑料袋
最重要的原因当然就是
它不会对环境造成持久污染!
可降解塑料是指在自然界如土壤、沙土、淡水环境、海水环境、特定条件如堆肥化条件或厌氧消化条件中,由自然界存在的微生物作用引起降解,并最终完全降解变成二氧化碳和甲烷、水及其所含元素的矿化无机盐以及新的生物质(如微生物尸体等)的塑料。
生物降解塑料在化学结构上与传统塑料有较大区别,它们的聚合物主链含有大量酯键,能够被微生物消化利用,最终被分解为小分子,不会对环境造成持久污染。
根据《可降解塑料制品的分类与标识规范指南》相关规定,可降解塑料购物袋标识分为图形标识和文字标识。
目前该图形标识并不是强制要求标明的,所以有些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上可能并没有打上这个标识。还是要根据标称标准来对塑料购物袋类型进行判断。可降解塑料制品的执行标准一般为:
文字标识包括:产品类型、依据产品标准或降解测试方法标准、产品名称(降解环境条件+具体产品名称)、产品规格(长、宽、厚、重量)、材质等。
为环保出一份力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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