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您参与!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合集来啦
廉洁文化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暨“校园廉声”大学生歌咏比赛
四川省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
面向社会各界征集,全国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大高校、媒体机构、社会团体等组织或个人均可参与。
面向全省各高等学校师生,以学生群体为主,个人或团体均可参与。
● 作品内容主题鲜明、歌词生动、旋律优美,风格形式不限,忌生硬说教,做到“唱廉不见廉”,力求朗朗上口、易于传唱。
● 作品以录音小样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5分钟,格式MP3/WAV,音频采样率不低于48kHz,16位采样,保证音质完好清晰,无失真、噪声杂音干扰、音量忽大忽小现象。
● 投稿时须提交音频小样、歌谱、歌词电子档各1份。
● 以崇廉尚实、崇德向善为主题,可原创、可翻唱,演唱形式风格不限,独唱、合唱及其他表演唱等均可。
● 作品以现场演唱视频为载体,单个作品时长为5分钟以内,视频格式为MP4/MOV,分辨率为1920*1080或以上,大小为1G以内,保证音质完好、画质清晰、制作精良。
● 参赛人员或队伍应有较高的音乐素养和表演能力,形象打扮符合歌曲内容。
● “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 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其它同类赛事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及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 参赛作品的全部内容(含附件)均由提供它的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 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作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转让,作者享有署名权,四川省纪委监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开发、修改等。
●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
“一起学《条例》”
普规普纪短视频征集大赛
四川省第三届“510(我要廉)”廉洁文化宣传月
以“一起学《条例》”为主题,创作《条例》相关知识短视频,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条例》,增强纪律意识,做到明纪于心、守纪于行,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 “廉音传天府”清廉主题歌曲创作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冒用、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利。
● 所有参赛作品不能为其它同类赛事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及已经公开发表过的作品。
●作品内容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道德规范。
● 参赛作品的全部内容(含附件)均由提供它的应征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 获奖作品著作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作者不得再以任何形式使用或转让,作者享有署名权,四川省纪委监委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开发、修改等。
● 本次大赛的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纪委监委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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