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贷合同涉嫌犯罪,债权人该如何维权?
在司法实践中,借贷合同的当事人有可能被卷入刑事犯罪。犯罪分子往往打着这样的如意算盘:我宁愿坐牢也不退赃退赔。我骗的钱就当是我坐牢期间的工资。如果我退赃退赔,要坐牢不说还没有赚到钱!
为打击犯罪分子的无耻想法,根据不同的刑事犯罪,债权人可以采取不同的诉讼策略维护其合法权益。齐精智律师提示刑事犯罪中除贷款人和借款人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导致合同无效的之外,其他涉及犯罪的借贷合同不因刑事犯罪而无效。
本文不惴浅陋,对于借贷合同涉及犯罪,债权人如何维权分析如下:
债务人单方诈骗债权人,债权人不行使合同撤销权的,借贷合同有效。
裁判要旨:合同是否有效,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进行判断,并不因为一方当事人构成犯罪而必然导致合同无效。
即使借款方公司或员工构成合同诈骗罪被判刑,金融机构作为受害方有权主张撤销合同。但是在受损害方未主张撤销合同的情况下,不应否认借款合同效力。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靖江市润元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陆东武、江苏天盛工程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与潘冬英借款合同纠纷申请再审民事裁定书,(2014)民申字第1544号。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犯罪,借贷合同有效但出借人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借款人承担责任的,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裁判要旨:对犯罪分子非法占有财产而遭受物质损失的,经过追缴或退赔仍不能弥补损失的,被害人向法院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的,法院不予受理。
本案中,法院已经沈某所犯的集资诈骗罪作出认定,应某起诉要求沈某承担还款责任亦全部包含在刑事生效判决已认定的款项中,故应某沈某非法占有财产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在刑事程序中附带提起或另行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均不予受理。
但应某(债权人)针对实业公司(担保人)等设计其他保证人提起的民事诉讼,因沈某(债务人)构成刑事犯罪事实并不能否定应某(债权人)与实业公司(担保人)之间存在的民事关系。依据民诉法第119条规定,应某(债权人)对实业公司(担保人)所要求承担的保证责任之诉讼合法予以受理。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某实业公司与陈某等借款保证合同纠纷案”,见《当前办理民事管辖案件的几个实务问题及典型案例分析》(徐德芳,最高院立案庭),载《立案工作指导·理论与实践探索》(201601/48:41)。
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
1、借款人提供虚假贷款资料,贷款银行主管人员接受贿赂,借贷合同应双方构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
裁判要旨:借款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以骗取贷款罪、同时债权人相关工作人员以非法发放贷款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可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存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谋,借款合同应认定无效。在没有证据证明抵押人对借款人犯罪行为知情仍为抵押行为时,抵押人无需担责。
案件来源:最高人民法院(2013)民二终字第51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岫岩满族自治县支行与兰翎、鞍山万兴隆岩田木业有限公司借款、抵押合同纠纷二审判决书”(裁判时间:2013年6月27日,审判长王东敏,审判员刘崇理,代理审判员曾宏伟)
2、有过错的担保人要对主合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后的赔偿责任,承担不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综上,刑事犯罪不是债务人逃脱民事责任的救命稻草,也不是诈骗罪犯妄图以刑事案件判刑为借口,不去履行民事还款责任的挡箭牌。借贷案件中的犯罪分子,不仅要服刑,还要承担还款付息的民事责任。
作者简介:齐精智律师,陕西明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金融、合同、公司纠纷专业律师,微信号qijingzhi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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