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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贷后管理?明确这8大底线是关键!

许庆鹏 信贷风险管理 2021-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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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品: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许庆鹏


前言

作为“贷款三查”的关键一步,按照风险舆情判断,贷后管理重要性大于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我的判断依据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未产生信贷资金的实际投放,贷后管理则与信贷资金的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信贷风险,很可能引发重大信贷资金损失。从利与弊的角度考虑,信贷资金的实质性风险,大于贷前调查和审查。所以,贷后管理工作属于重心之中的重心,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关键所在。如果丧失“八大底线”,将会为整体信贷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作为“贷款三查”的关键一步,按照风险舆情判断,贷后管理重要性大于贷前调查和贷中审查。我的判断依据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未产生信贷资金的实际投放,贷后管理则与信贷资金的安全,息息相关,一旦发生信贷风险,很可能引发重大信贷资金损失。从利与弊的角度考虑,信贷资金的实质性风险,大于贷前调查和审查。所以,贷后管理工作属于重心之中的重心,也是防范信贷风险的关键所在。如果丧失“八大底线”,将会为整体信贷安全带来巨大损失。


1

严查信贷资金流向


很多客户经理的通病,便是根据贷前调查债务人提交的与贷款用途相关的“购销合同”中约定的信息,将信贷资金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债务人交易对手,至于信贷资金的最终流向,便不再关心。其实,这是错误的。


债务人为了掩盖自身经营风险,往往向金融机构提交的“购销合同”,或多或少,存在不定量的水分。一是很多“购销合同”多用于购买原材料,通过对债务人当前生产总规模验证,原材料甚至是债务人两年生产经营所需的量。二是往往客户经理也会推算出债务人提交的“购销合同”约定事项,逻辑关系不成立,却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总会在审批环节拍着胸脯说:“借款人经营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却自始至终也未清晰得知债务人真实的年度生产销售状况。三是债务人提交的“购销合同”交易对手是一家公司,货款结算却支付给个人,这种交易合同,十有八九是“假合同”。


所以,贷款发放以后,要尽量追查信贷资金最终流向,如果发现信贷资金流向不明,或者信贷资金回流,一定要及时发出风险预警,能提前收回的就提前收回,不能提前收回的,要制定短期还款计划,督促借款人尽快结清贷款。千万不要放松警惕,防止信贷资金形成最终损失。


2

及时收取增值税发票


国家“营改增”税改过后,有关税务部门对企业经营状况提高了监管。虽说有些企业能够合理避税,但也是极少数情况,不存在“企业与企业”之间产生交易,不开具“增值税”发票的情况。


贷后管理跟踪检查时,很多客户经理不会要求债务人按照“购销合同”确定要素,提交“增值税”发票原件,多是收集一张货款“收据”,作为佐证贷款用途的真实性;或者拍摄记账照片,证明债务人购买过“购销合同”中约定的原材料。其实不然,信贷资金通过受托支付的方式,支付给交易对手,也就意味着货款资金已经转入交易对手账户,银行出具的会计凭证回单,足以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债务人交易对手再为债务人出具一张受到货款的“收据”,明显不符合会计记账常规。


所以,贷后管理要真真切切的查实会计账,彻底了解债务人购买原材料的真实渠道。对于不符合逻辑的会计凭证,足以证明信贷资金已被挪作他用,作为客户经理要及时采取措施了。


3

严防债务人短期借款的增长


债务人在一家银行取得用信后,往往会整顿当前不利局面,依照现有取得的订单,及时交货,收回货款。在信贷资金期限内,取得生产销售利益的最大化。


如果客户经理发现债务人在本行取得用信后,又不断向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或者取得用信,这就说明,债务人当前取得用信,不足以维持生产,虽然短期内能够解决燃眉之急,但从长远看,仍需大量信贷资金的涉入。这种表象,说明两点,一点是债务人确实需要信贷资金投入,推动生产,使之从初始期过渡到成长期,不至于企业后期生产乏力。二点是债务人无节制获取用信,只会加快推动企业衰亡。


这就需要客户经理有一个准确判断,一旦发现债务人在本行贷款期限内,持续增加用信,一定要高度关注,切不可大意。


4

严格开展信用评级


如果是按照十级分类信用评级法则,建议客户经理对相关的数据采用,一定要要做到百分之百的准确性。如果是按照基准的五级分类信用评级法则,则要注重“任意项”分值计算情况。索然有关信用评级有效期,大多银行维系到一年以内。但是随着债务人的运营,信用评级总有高起低落,不同节点,往往的信用评级结果,大不相同。为了了解债务人实际经营情况,建议客户经理每季度对债务人展开信用评级,一旦债务人评级结果表象不佳,建议采取措施,防止不利因素对信贷资金的影响。如果情况最终判断不利,也建议提前回收贷款。


5

遵循五级分类认定标准


五级分类认定不等同于信用评级,要遵循五级分类坚守的五大原则“风险原则”、“真实原则”、“审慎原则”、“灵活原则”、“及时原则”,所提取的财务因素、非财务因素信息,一定要把事实账务掌握清楚。所采用数据一定要与债务人实际经营数据相符。并判断哪些不利因素对信贷资金整体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建议客户经理按月收集债务人与五级分类相关的材料,进行一次处分,每季度采取一定最终五级分类认定。综合因素考虑判断,是否维持原五级分类认定标准,还下降一个等级。如果债务人从“关注”降至“次级”,建议客户经理不惜一切代价,提前清收贷款,并全面收集债务人资产信息,应对债务人的形势变化无常,为采取诉前资产保全、法律诉讼作全面准备,谨防不测。


6

及时开展债权核对


贷款发放后,客户经理一定要及时开展债权核对工作,不仅是针对债务人,更要针对保证人开展债权核对,抵押物查看抵押物抵押状态,损益值情况,还要查看抵质押物入库保管情况。尽量在贷款存续期间,不低于每季度一次债权核对的频次,配合实地走访,一次性完成,避免走形式,走过场。所要核对的债务人、保证人、抵质押物等信息,一定要准确无误,避免债权受损和出现瑕疵。


7

注重债务人公示信息变动情况


贷款发放后,很多债务人选择变更法定代表人、股权变更,作为银行很难察觉。甚至,很多债务人变更以后,实际控制人也进行了内部变动。在银行原董事、股东、法定代表人有权签字人均进行了变更,并且变更以后,不在银行作印鉴变更。这种情况,足以说明债务人在有意躲避债务,随着自身的生产经营的利和弊,左右自身的偿债意愿。


建议客户经理时刻关注债务人公示信息变动情况,一旦发现债务人频繁(1次以上)变更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财务负责人等信息,建议及时采取风险预警,并采取贷款提前清偿措施。


8

时刻关注债务人结算渠道


很多银行,对债务人发放用信前,总会约定债务人在本行的业务结算量。实际是,一旦信贷资金投放后,债务人变回很少在本行发生业务交易,即便有那么几笔,但是金额也会少得可怜。建议客户经理注重债务人业务结算量,即便不在本行结算,也要关注债务人在他行业务结算量,并于财务报表、增值税发票等资料进行对比,验证债务人生产销售情况,并准确判断出债务人偿债能力。如果债务人在本行存有用信,却不利用本行渠道进行业务结算,这种贷款客户不要也罢!


贷后管理较于贷前调查,工作较为繁琐,也更为谨慎。不但要处置好银行和客户的双边关系,还要时刻注重信贷资金的安全。其中的利弊权衡,需要客户经理善于自我总结经验和灵活运用。最后一句话,贷后管理一定要有自己工作底线,控实红线既是底线,一切围绕信贷资金安全进行风险防控,做到尽忠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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