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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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分类新规及资本管理新规权威解读暨新规背景下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及信贷风险管理应对策略专题研修班

1课程背景2023年2月11日银保监会、人民银行颁布《商业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办法》,并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3年2月18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时间为2024年1月1日。两部新规就拨备覆盖率、减值准备计提、重组贷款、资本充足率、三大风险加权资产计量、调整后表内外资产余额计算等进行了详细规定。两部新规是近十年来我国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方面、资产分类方面的第一次大规模修订。它们的出台注定对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策略、信用风险管理策略及资产质量控制机制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特别是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影响首当其冲。新资本管理办法为落实巴塞尔委员会于2017年出台的新巴塞尔协议III监管要求,为银行实施留有10个月准备时间。新资产分类办法为商业银行留有2年半的过渡期。在此期间,各商业银行如何调整全面风险管理策略尤其是信用风险管理机制,成为适应新规的重要课题。本次培训旨在通过全面解读新规,重点讲解以资本为主线的全面风险管理运行机制、发展战略和、信用风险管理架构建设、信用风险的识别及资产质量控制等核心内容,帮助商业银行建立健全风险管理架构,做好资本管理、资产风险分类管理,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2课程大纲模块一:资本管理新规、资产分类新规下的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实务及对信贷风险管理策略的影响第一部分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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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转型背景下数字化普惠助力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新策略与全流程风控体系建设专题研修班

1课程背景1.营销与风控一体化。以中企清大知识产权的《信贷管理基本制度》框架为蓝本,围绕普惠金融转型实践,把脉小微客群特点,在业内首次将数字化营销与全流程风控相结合,在扩面营销中嵌入风险理念,在风险防控中植入投放视角,使前后台相互理解、互相配合,携手打造基于自身发展需要的风险偏好。2.外拓营销+风控训练=信贷铁军。营销端讲师拥有丰富的带队外拓项目经验,了解痛点、了解客户、了解银行;风控端讲师融合贷前、审查、担保、贷后、清收等五个环节的全流程,开办多期信贷队伍素质技能提升训练营。通过直面客户的营销+尊重规律的风控,共同构建实事求是的信贷文化和务实高效的信贷队伍。2课程大纲模块一:立足于全流程风险管理实践的小微信贷队伍素质及技能提升专题标题一:小微客户(含个体工商户)信贷调查十步法详解一、客户尽职调查十步法1.授信基本条件(一)前六步(人的维度)1.实际控制人;2.银行、同业;3.财务负责人;4.采购负责人;5.生产负责人6.销售负责人(二)后四步(物的维度)7.门头、内景;8.库房;9.生产车间;10.保证人或物二、尽职调查十步法讲解(一)实际控制人1.调查目的;2.需要了解的六方面问题;3.需要收集资料及验证方法(二)银行、同业1.调查目的;2.需要了解的两大问题;3.需要收集资料及验证方法第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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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的信贷风险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及对标热点法律问题解读研修班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的信贷风险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及对标热点法律问题解读研修班!1课程背景1、未来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底层逻辑将由外延型转为内涵式,故风险管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趋势已非常清晰,即将推出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更是聚焦于全流程风险防控。本次课程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授信测算、担保设计、贷后管理五个局部的全流程集合为基于《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为总纲的信贷全流程,系统且完整地对即将推出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进行了深入阐释。2、以信贷业务全流程为主线,结合《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实施一年来,对贷前尽职调查、贷中尽职控制、贷后尽职管理“三大环节”,以及对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等“九个要素”中常见法律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并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同时,对包括“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财产导致银行债权受损的风险加大”等“十大热点问题”开展详尽讲述,从法律视角对信贷全流程进行规制及提升。以达到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降低信贷法律风险、保障金融债权实现的目的。3、本次培训从理论、制度、流程到示例、表格、实操,改变了过去培训存在的提出问题多解决方案少的现象。同时,以“信贷+法律”两个全流程相互嵌入的创新方式,让学员学有所获、习有所得、干有所变。2课程大纲模块一:“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2023年度)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及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2023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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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及董监事会实操研修班!

商业银行关联交易管理及董监事会实操研修班!1课程背景2023年,疫情后经济全面启动和复苏的起点,全新经济发展阶段的起点,需要商业银行给出从战略到资金的全面支持与配合,从2022年包括政策性开放性金融工具、专项债、设备更新融资大礼包,再到全面放开后一系列政策高频推出,我国终于迎来了一季度社融总额的飞速攀升;但与此同时,三年疫情冲击、大国摩擦与地缘政策突变、全球供应链危机、国内民生及就业问题等风险因素,对于金融业务稳定发展与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防范,又提出了史无前例的挑战,急需对于金融监管逻辑及监管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其中最为重要的也是基本保障的,就是巩固公司治理三年行动方案成果、商业银行公司治理制度深化及落地,而其中关键一环,就是银行公司治理履职质效的提升及机制优化,籍此夯实我国经济复苏与金融稳定的基石。基于此,本课程将在梳理凝练前期成果的基础上,为参训的董监事高人员从机制优化、流程优化和履职能力提升三个方面,全面提升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的落实效率及人员高效履职必需之知识能力及履职技巧。2学员对象商业银行及类银行信贷金融机构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机构高级管理人员;金融机构股东及相关人员。3课程大纲一.
2023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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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控专题研修班

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控专题研修班!1课程背景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工作方向已经明确,稳健、合规、服务实体经济的总基调不会变,商业银行如何适应监管要求,并搭建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随着监管形势日趋严峻,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没金额连年递增,2019年5126张罚单共计罚没14.11亿元、2020年4821张罚单共计罚没20.93亿元、2021年5205张罚单共计罚没25.92亿元、2022年6164张罚单共计罚没21.3亿元,无不显示监管强度的加大。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监管趋严和穿透式管理,各商业银行在高增长时积累下来的一些问题逐渐显露。外部欺诈、内部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强化合规管理、有效的识别和处置风险、防止案件发生成为摆在商业银行面的重大课题。本次培训重在通过大量实例讲解商业银行风险识别与控制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旨在提高金融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下风险防范和处置的能力,内容涵盖监管处罚分析、监管政策解读、重点风险领域、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案件风险防控与警示教育等,观点明确、案例详实,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2适合学员中高层风险管理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客户经理等3课程大纲第一部分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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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的信贷风险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及对标热点法律问题解读研修班

“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的信贷风险全流程管理体系建设及对标热点法律问题解读研修班!1课程背景1、未来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金融机构发展的底层逻辑将由外延型转为内涵式,故风险管理成为核心竞争力的趋势已非常清晰,即将推出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更是聚焦于全流程风险防控。本次课程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授信测算、担保设计、贷后管理五个局部的全流程集合为基于《风险管理基本制度》为总纲的信贷全流程,系统且完整地对即将推出的“三个办法一个规定”进行了深入阐释。2、以信贷业务全流程为主线,结合《民法典》及《新担保司法解释》实施一年来,对贷前尽职调查、贷中尽职控制、贷后尽职管理“三大环节”,以及对贷款申请、受理与调查、风险评估、贷款审批、合同签订、贷款发放、贷款支付、贷后管理、回收与处置等“九个要素”中常见法律风险进行系统梳理并提出相应防范建议;同时,对包括“抵押人擅自转让抵押财产导致银行债权受损的风险加大”等“十大热点问题”开展详尽讲述,从法律视角对信贷全流程进行规制及提升。以达到完善信贷管理制度、规范信贷业务操作、降低信贷法律风险、保障金融债权实现的目的。3、本次培训从理论、制度、流程到示例、表格、实操,改变了过去培训存在的提出问题多解决方案少的现象。同时,以“信贷+法律”两个全流程相互嵌入的创新方式,让学员学有所获、习有所得、干有所变。2课程大纲模块一:“三个办法一个规定”推出背景下(2023年度)信贷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及案例分析第一部分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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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融资担保机构调查及风控要点、担保额度测算、暨反担保方案设计+常见热点、疑难法律问题详解研修班

新形势下融资担保机构调查及风控要点、担保额度测算、暨反担保方案设计+常见热点、疑难法律问题详解研修班!1课程背景融资担保公司经营的是担保业务,风险管理能力是融资担保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为有效提高担保公司的风险管理能力,我们特组织本次培训班。本次培训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将会聚焦保前调查要点及风控要点、担保额度测算等问题,对后疫情时代如何开展担保业务进行详细讲解。第二部分聚焦担保法律实务,围绕着反担保方案方案的设计及代偿、追偿两大工作,结合《民法典》、《新担保制度解释》等最新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对担保业务的基本原理、担保的一般规定介绍的基础上,围绕反担保方案设计的三个基本原则,并对担保业务中的常见法律问题进行讲解。2学员对象适合担保机构从业人员参加,既包括基层客户经理,也包括中层、高层管理人员。3学员收获掌握担保业务调查要点、风控要点及担保额度测算等实务;掌握担保的基本原理和担保的一般规则;掌握反担保方案设计的基本原则并能熟练运用;了解实务中关于担保的一些常见法律问题;熟悉代偿、追偿中的常见法律问题。4课程大纲模块一:民法典实施两周年,担保机构反担保方案设计应暨常见热点、疑难法律问题详解一、如何理解信贷?二、信贷风险的两大根源——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三、如何理解担保?——担保的三大特征四、担保的两大作用五、担保业务法律关系分析(借贷+担保+反担保)六、反担保方案设计时的5大注意事项:合法合规;市场定价;可变现;核心利益可触动;防止过度。七、反担保方案设计的三大基本原则——有效、有用、有度问题1:如何理解反担保?如何理解反担保?反担保的主合同是哪个合同?担保公司和银行签订的保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影不影响反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机构不代偿,担保机构能不能行使反担保权利?担保机构不代偿,银行能不能行使反担保权利?担保公司无代偿能力(代偿僵局)如何破解?担保公司与银行风险分担机制法律关系分析及模式构建问题2:关于担保的从属性银行与借款人之间的贷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是否影响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公司是否属于独立保函司法解释中的金融机构?担保公司出具的独立保函是否有效?——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条解读;借款人构成骗取贷款罪,是不是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担保公司能否要求免责?担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不确定,担保是否成立?银行尚未与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担保公司就签订了反担保合同,效力如何?担保公司能不能和反担保人在反担保合同中约定专门的违约责任?银行和担保公司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了律师费,但贷款合同未约定律师费,担保公司能否拒绝承担律师费?担保公司承担的责任大于债务人应当的责任,对于大于部分,能否向债务人追偿?能不能要求银行返还。债务人破产,债务人停止计息的效力是否及于担保公司?——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2条解读。问题3:借款人向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公司代偿后能代位取得银行对借款人的抵押权吗?问题4:当债务人的物保和第三人的担保(人保或物保)并存时,债权人是否必须先以债务人的物保实现债权?——民法典392条解读。问题5:如果担保公司与多个第三人共同为债务人提供担保,担保公司承担责任后能向其他担保人追偿吗?问题6:担保公司作为保证人能不能与银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银行债权?如何定性?问题7:保证担保需要注意的要点保证担保5大基本点;哪些主体不能做保证人?如何理解保证期间?——《民法典》692条和693条解读。担保公司签订反担保保证合同时,保证期间如何约定?银行未及时向担保公司主张权利,保证期间届满,担保公司能否拒绝承担担保责任?——《民法典》693条规定解读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何时起算?什么时间中断?——《民法典》第694条;担保公司代偿后,未及时在保证期间内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权利,有什么法律后果?保证期间与诉讼时效的区别与联系——担保公司典型案例。担保公司代偿后,在保证期间内仅向部分反担保保证人主张权利,效力是否及于其他反担保保证人?——《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9条第1款解读;同一债务有多个反担保保证人,多个反担保保证人之间能相互追偿对担保公司更为有利还是不能相互追偿对担保公司更为有利?——新担保制度解释13条解读;同一债务有多个反担保保证人,保证人之间能相互追偿,担保公司代偿后未在保证期间内向部分保证人主张权利,导致部分保证人免责,其他反担保保证人能否要求免责?——《新担保制度解释》第29条第2款解读。担保公司代偿后,在追偿过程中放弃向部分反担保保证人追索,其他反担保保证人能不能要求免责?担保公司代偿后对反担保保证人提起诉讼又撤诉的,能否视为在保证期间内向反担保保证人主张过权利?——《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1条。在保证纠纷中,法院是否需要依照职权对保证期间是否届满主动进行审查?保证期间届满,保证责任消灭后,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法律效力如何?——《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4条第2款解读。借新还旧和展期中需要主义的法律问题——新担保制度解释16条、《民法典》695条解读。思考:反担保保证人不知道是借新还旧,能否要求免责?问题8:关于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第7-12条公司法定代表人越权担保及善意的认定;(合理审查VS形式审查)无须机关决议的情形变化(相对于九民纪要19条)相对人非善意时越权担保的民事责任债务加入准用担保的决议程序上市公司提供担保——不公告的法律后果《新担保制度解释》第9条关于上市公司担保无效的规定,有无溯及力?一人公司为其股东提供担保怎么出决议?公司的分支机构提供担保的效力问题9:担保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及法律后果情形1: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民法典关于担保合同效力的一般规定;如何理解保证欺诈?担保合同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的法律后果。担保公司违反规定,经营贷款业务,是否影响主合同和担保合同的效力?担保公司能委托银行发放委托贷款吗?情形2:担保合同因为自身原因无效审查的5个方向;因主体资格无效;(1)未成年人提供的担保有效吗?(2)机关法人、居委会、村委会担保资格分析;(3)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提供担保,有效吗?因标的物无效(1)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的学校、医院的公益设施能抵押吗?因程序问题无效(1)公司法定代表人未经公司决议机关授权对外提供担保,有效吗?(2)上市公司未经公告,对外提供担保,有效吗?(3)合伙企业未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对外提供担保,有效吗?(4)农民专业合作社对外提供担保,未经成员大会决议,有效吗?因内容无效(部分内容)(1)约定的担保责任的范围大于主债务的范围,有效吗?(2)约定独立担保条款,有效吗?(3)格式条款的相关法律风险;(4)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约定不一致时的法律适用?——以保证期间为例;(5)格式条款无效的常见情形(6)其他注意事项担保合同因自身原因无效的法律后果——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7条第2款解读。问题10: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关于利率上限的规定适用于担保公司吗?问题11:担保公司以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房屋设置抵押反担保时,未征得配偶同意,抵押有效吗?问题12:担保公司以对外出租的房屋设定抵押时需要主义的问题?——如何理解《民法典》第405条中的“已出租并转移占有”?思考:哪些证据可以证明承租人已经占有出租的标的物?当租赁权遇到查封;当租赁权遇到抵押权;租赁权设立时点考量——实际占有;执行法院能否在执行阶段直接对租赁权确认,并带租约拍卖?承租人出具书面承诺放弃相应权利,承诺书有效吗?如何应对恶意倒签租赁合同?问题13:顺位抵押中的法律问题——《民法典》414条解读如何理解顺位抵押?“超出余额部分”抵押是否有效?顺位抵押实现债权时,谁更优先?问题14:共同抵押中需要主义的问题。什么是共同抵押?多个抵押物+同一债权登记部门的通行做法。相关法律风险分析。问题15:借新还旧中的担保——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6条银行与借款人协商以新贷偿还旧贷,担保公司能不能要求免责?借新还旧中,不注销为旧贷设立的担保物权,约定继续为新贷提供担保的效力?——登记流用制度解析存在顺位抵押或抵押物被查封时的借新还旧。担保公司在为借新还旧的贷款提供担保时需要注意的问题。问题16:抵押财产转让的新规则——第43条民法典406条解读抵押权人以抵押合同约定禁止或者限制转让抵押财产为由主张抵押财产转让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是否支持。哪些情形下,抵押权人能否以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为由,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用于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自然资源部最新通知解读。关于带押转让问题17: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的法律后果——第44条。担保物权消灭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民法典》393条解读。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和借款期限一样长,借款到期是否抵押也到期了?抵押权人未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消灭吗?——《民法典》条、《九民纪要》第59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44条解读。抵押人在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后请求涂销抵押权登记,法院如何处理?抵押权的行使期间是否随着主债权诉讼时效的中断而顺延?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动产质权是否消灭?问题18:最高额担保业务中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最高额担保与一般担保的区别如何理解最高债权额、一定期间、连续发生;最高额抵押中如何确定最高限额?债权确定之日确定的是什么?本金最高额VS债权最高额最高额抵押遇见查封;在最高额抵押反担保中,担保公司在法院查封抵押物后代偿,代偿后的追偿债权是否属于最高额抵押反担保担保的债权范围?最高额保证相关法律风险——《民法典》690条、《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5、30条。最高额保证如何约定保证期间?——《新担保制度解释》第30条解读。借款到期日已经超过最高额保证约定的债权发生期间,是否在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内?“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如何理解?主要包括哪些方面?——《民法典》第690条规定解读。问题19: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何为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法律关系分析?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中,担保公司为N个债务人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是否有效?问题20:债务人破产与担保责任相关法律问题解析——新担保制度解释22-24条解析。担保公司未代偿,债务人破产对担保公司担保责任的影响;担保公司代偿后债务人破产,对担保公司向反担保担保人主张权利是否会产生影响?问题21:合同签章环节需要注意的问题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一般规定;合同生效条款如何约定?——“签名并盖章”和“签名或盖章”一样吗?如何防范假签名的风险?——4大注意事项。如何防范假公章风险?——如何理解九民纪要第41条的“看人不看章”规则。被担保的主债权不确定,担保合同成立吗?最高债权额是最高额担保合同的必备要素吗?在动产和权利担保中,如果担保财产不特定是否影响担保合同的成立?如何理解“概括性描述”和“可合理识别”。问题22:不具备物权效力或物权效力有瑕疵风险抵押与质押;登记生效VS登记对抗;动产抵押与动产质押的区别和联系;以动产抵押的,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法律后果?——如何理解民法典403条的善意第三人?动产抵押VS买受人——民法典404条解读只签订房屋抵押合同,未办理抵押登记,有抵押权吗?只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未办理质押登记,质权设立吗?以货物质押的,为实现有效的交付,质权是否设立?保证金质押如果未满足“特定化+移交占有”,质权设立吗?模块二:融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全流程风险管理及操作实务第一部分
2023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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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控专题研修班

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与案件风险防控专题研修班!1课程背景2023年商业银行合规管理的工作方向已经明确,稳健、合规、服务实体经济的总基调不会变,商业银行如何适应监管要求,并搭建自己的合规管理体系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的重要任务。随着监管形势日趋严峻,无论是罚单数量还是罚没金额连年递增,2019年5126张罚单共计罚没14.11亿元、2020年4821张罚单共计罚没20.93亿元、2021年5205张罚单共计罚没25.92亿元、2022年6164张罚单共计罚没21.3亿元,无不显示监管强度的加大。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伴随着监管趋严和穿透式管理,各商业银行在高增长时积累下来的一些问题逐渐显露。外部欺诈、内部舞弊事件时有发生,如何强化合规管理、有效的识别和处置风险、防止案件发生成为摆在商业银行面的重大课题。本次培训重在通过大量实例讲解商业银行风险识别与控制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旨在提高金融机构各级管理人员在全面风险管理的框架下风险防范和处置的能力,内容涵盖监管处罚分析、监管政策解读、重点风险领域、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制度管理、操作风险管理、案件风险防控与警示教育等,观点明确、案例详实,兼具理论性与实践性,贴近商业银行的实际工作。2适合学员中高层风险管理人员、内控合规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信贷审批人员、客户经理等3课程大纲第一部分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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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机构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与小额信贷不良资产处置方法线上研修班!

信贷机构贷后风险预警及处置与小额信贷不良资产处置方法线上研修班!1课程背景当前信贷机构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很大变化,尤其是受到疫情的冲击,很多信贷机构的资产质量下滑严重,监管部门也对银行资产质量和风险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价段如何做好贷后管理及不良处置也对信贷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贷后管理过程中,只发现预警信号是远远不够的,更难解决的问题谁来预警、发现预警信号怎么处理等问题。贷后预警信号当中,既有黑天鹅,也有灰犀牛,面对风险,克服心理上的障碍才是最关键的。本课程从技术角度和心理角度两个方面对贷后管理进行了讲述,针对贷后管理中的难点,提出了操作性非常强的解决方法受到疫情和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2020年以来金融机构逾期坏账水平上升也很快,全行业零售贷款坏账超过10万亿元。由于法院传统手段的处置资源不足,诉讼全流程处置的小额不良贷款案件比率还不到5%,导致小额贷款的不良处置大多利用民间催收开展。2018年以来,扫黑除恶、反套路贷、反暴力催收、数据隐私保护等合规管理处理力度不断加强,导致民间催收公司大幅度减少,使得催收能力不足和坏账额度不断攀升之间的矛盾愈发突出,成为影响小额信贷发展的重点和难点,急需通过引入更多合规的创新催收手段来完善补充。几年来,通过与司法改革联动处置小额信贷不良资产的不断实践和探索,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小额信贷的合规处置化手段体系。在此基础上,将相关模式、做法、理论、案例等进行了总结,形成本课程。2适合学员金融机构信贷管理部,贷后管理部、个贷部、小微企业部、资产保全部3课程大纲模块一:疫情形势下贷后风险预警与处置一、疫情下不同情况借款人的信贷策略不受疫情影响的行业本身经营情况差的借款人本身质地不错,受到一定影响的借款人疫情形势下盲目扩张的借款人二、贷后检查的流程贷后检查的内容1)资金流向检查A.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B.贷款到期前回访
2022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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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势者智,驭势者赢—2023年开门红小数据应用思维下业绩提升策略与方法线上研修班!

察势者智,驭势者赢—2023年开门红小数据应用思维下业绩提升策略与方法线上研修班!1课程背景开门红工作在商业银行演变已有10多年时长,经历了从被动待客到主动出击的阶段、从低成本到高成本推动的阶段、从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经营的阶段、从线下展业到线上线下一体化展业的阶段、从唯业绩到业绩与客户并重的五个阶段。每个阶段的特征都是伴随着市场竞争不饱和、饱和、充分而来,在市场的演变过程中,开门红的开展要坚持以终为始的原则,以人的能力进阶为目标,以业绩达成为手段来进行设计。本次课程结合近10年的开门红实施经历,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现状和特征,分享的打法和策略。2学员对象本课程从“竞赛目标设定、相应资源配套、组织协调与过程管控、目标客户锁定、小数据思维应用、产品体系创新、竞赛结果权责对等”等七个维度,五大核心板块提出具有一线实战性的“开门红”策略与方法,辅之以新形势下的客户关系维护宝典,全面提升公司银行市场营销人员的战斗力。3课程大纲一、认清形势,拥抱变化经济形势需求缩减、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监管趋势数字化转型、服务新市民、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互联网贷款质效等领域发布30余项制度文件竞争态势价格竞争惨烈中端客户争夺白热化长尾客户服务新型化四个变化从规模导向到利润导向的转变从产品竞争到生态竞争的转变从人工展业到人机结合的转变从前台竞争到后台竞争的转变二、承前启后,先因后果开门红业绩不达标成因分析人心涣散,举措无力战略滞后,节奏迟缓举措有形,实际无魂只要结果,不管过程路径模糊,动作不准开门红业绩达标的成功范式业绩达标=人心ⅹ数据ⅹ考核ⅹ产品三、理解目的,明晰目标为什么要做开门红:业绩达标是目标业务节奏是阶梯团队成长是目的开门红目的设定的四个维度:业绩维度客户维度行为维度管理维度四、经营创新,真抓实干是关键“赢”在“据”人肩膀上,数据是方向,数据是指令,数据就是生产力:数据分析的结构与技巧数据背后的客群营销策略数据背后的产品策略数据背后的管理策略存款业务营销策略与方法①低成本存款的提升与转化:
2022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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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还旧,是不是必须注销原抵押登记后重新办理?——暨最高院《新担保制度解释》第16条解读!

中企清大最新课程:5月(重庆):《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逐条解读与实务应对专题研修班!5月(西安):信贷机构授信审批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出品
2021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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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逐条解读与实务应对专题研修班!

课程背景为配合民法典的实施,最高人民法院按照“统一规划、分批制定,急用先行、重点推进”原则,制定了与民法典配套的第一批共7件新的司法解释,于2021年1月1日与民法典同步施行。7部司法解释中,最重要的,也是与信贷机构和担保机构关系最紧密的,就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以下简称《新担保制度解释》)。担保制度对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民法典对担保制度进行了重大完善,最高院在清理废止以往与担保有关的9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为切实规范担保交易秩序,减轻融资成本,促进资金融通,扩大增信手段,保障债权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最高院新制定了上述《新担保制度解释》。《新担保制度解释》分为一般规定、保证合同、担保物权、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担保、附则等五个部分,共计71个条款,该解释的几乎每一条规定都和信贷业务有密切的联系,内容涉及学校和医院给他人提供担保、公司给他人提供担保、共同担保人能否相互追偿、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借新还旧中的担保责任、最高额保证保证期间如何计算、差额补足函等的性质认定、最高债权额如何认定、抵押物转让新规则、未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合同的效力、抵押预告登记的效力、破产程序与担保责任的衔接、保证金质押、应收账款质押、让与担保等实践中的前沿疑难争议问题,这些都是信贷机构普遍关注的问题,作为信贷机构应该也必须认真学习。信贷业务离不开担保,与担保相关的法律问题也是信贷业务中最核心的法律问题,为了帮助金融机构更好的理解该司法解释,我们特组织本次专题培训,在本次培训中,我们邀请了参与起草司法解释的专家以及一线律师对该司法解释进行解读并给出应对策略,欢迎积极报名参加。课程提纲01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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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机构授信审批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

课程背景就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而言,评审环节是整个信贷工作的核心,也是风险控制的重点。授信审查审批作为商业银行信贷链条上的关键环节,肩负着把控信贷风险和助力合规展业的双重任务。一边要配合业务部门开拓市场,一边又要控制风险,保证信贷资产质量,一方面服务实体、支持民营小微的政策持续加码,另一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全面合规经营的政策导向仍在深化。如何协调好市场开拓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如何精准把握业务政策导向、拓宽授信审批思路?这对授信审批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好的业务应当懂风险,好的风控应当懂平衡,平衡是一门艺术。随着银行业务的快速增长、规模的迅速扩张,专职授信审批人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其风险控制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高效、高能、高专的专职授信审批人队伍已成为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的第一要务。某种意义上,能否拥有一支优秀的授信审批团队,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信贷评审工作而言,信贷机构普遍面临着理论研究缺失、理论与实践脱节、审查、审批工作难以体系化等问题。为了有效提高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帮助商业银行组建一支专业高效的审批团队,中企清大教育集团特在西安举办本次授信审批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还在等什么,赶紧报名参加吧。课程提纲01
2021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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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贷机构授信审批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

课程背景就整个信贷业务流程而言,评审环节是整个信贷工作的核心,也是风险控制的重点。授信审查审批作为商业银行信贷链条上的关键环节,肩负着把控信贷风险和助力合规展业的双重任务。一边要配合业务部门开拓市场,一边又要控制风险,保证信贷资产质量,一方面服务实体、支持民营小微的政策持续加码,另一方面防范金融风险、全面合规经营的政策导向仍在深化。如何协调好市场开拓和风险控制之间的关系?如何精准把握业务政策导向、拓宽授信审批思路?这对授信审批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好的业务应当懂风险,好的风控应当懂平衡,平衡是一门艺术。随着银行业务的快速增长、规模的迅速扩张,专职授信审批人的需求越来越大,对其风险控制能力、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建立一支高效、高能、高专的专职授信审批人队伍已成为商业银行等信贷机构的第一要务。某种意义上,能否拥有一支优秀的授信审批团队,对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开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就信贷评审工作而言,信贷机构普遍面临着理论研究缺失、理论与实践脱节、审查、审批工作难以体系化等问题。为了有效提高授信审查、审批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帮助商业银行组建一支专业高效的审批团队,中企清大教育集团特在西安举办本次授信审批人员专业能力提升研修班,还在等什么,赶紧报名参加吧。课程提纲01
2021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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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名下房屋或土地,民办学校在实际使用, 抵押是否有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三条“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及第五条“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之规定,东莞市××学校作为民办学校,应认定为公益性事业单位。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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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贷调查下的财务报表分析及风险识别(北京) —5月22-25日

1、培训费:39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主办方赠送三天自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2019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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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章汇总——贷后、清收篇!(点击链接可直接查看)

专注信贷风险管理,拥有50万用户,每天16:30更新,分享最新资讯、业务技能、风控理念和法律知识!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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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章汇总-贷前、贷中篇!(点击链接可直接查看)

专注信贷风险管理,拥有50万用户,每天16:30更新,分享最新资讯、业务技能、风控理念和法律知识!
2019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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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章汇总-法律实务及其他篇!(点击链接可直接查看)

82、最新!4588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名单:6家国有大行,23家消费金融,134家城商行,1427家农商行,1616家村镇行,68家信托
2019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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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华文章汇总——风控理念篇!(点击链接可直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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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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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卓越小微信贷业务人才培养专题研修班—5月8日-11日

1、培训费:45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场地费、专家费)主办方赠送三天自助交流午餐,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交通费用自理。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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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的世界里,没有容易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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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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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与分配债权的受偿顺序应如何确定?(8部法律司法解释及典型案例梳理汇总)

【案例来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执行分配方案异议之诉二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13)高民终字第363号】
2019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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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民办医院的房屋或土地抵押,是否有效?

实务中,对于公办医院、公办学校社会公益设施抵押的效力争议不大,争议比较大的是民办医院、民办学校的社会公益设施抵押的效力问题。在本文中,笔者结合实务中的案例,对这个问题进行一些简单分析,供参考。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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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商业银行授信审批专题实战研修班—4月11日-13日

(五)总行授信管理部根据牵头行的授信调查报告和总行公司业务部所提意见以及相关授信审批规定进行审查,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定和行长批准后,通知各有关分行和总行公司业务部。
201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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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最高院、最高检 |破产案件中申报捏造债权属于虚假诉讼行为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滥用职权罪,民事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2019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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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越审批人才培养专题实战研修班(西安)—4月11日-13日

(五)总行授信管理部根据牵头行的授信调查报告和总行公司业务部所提意见以及相关授信审批规定进行审查,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定和行长批准后,通知各有关分行和总行公司业务部。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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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收技能及不良资产处置实战训练班(杭州)—4月25日-27日

清收方案出台之前的3大基础工作--如何分析自身权利基础?如何评估逾期客户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如何评估人品、违约成本、第一还款来源、第二还款来源。有效催收的前提——对逾期进行合理的分类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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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只有在银行工作过的人才明白的10件事

“小菇凉啊,我刚去隔壁的XX行了!他们理财经理说三个月理财产品收益率有6.2%!你们行为什么只有4.8%啊?他们还说我新入资金可以送我一桶油…”
2019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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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调研银行人现状:中层未老,危机已来——四大真实案例

女儿想在杭州念大学,刚进入高中,作为父亲,刘德马上跟着“做出动作”,跳槽到杭州的一家商业银行。他觉得之前因为工作对孩子亏欠太多,即便如今自己的职业生涯已经接近尾声,还是得为女儿再重新开始一次。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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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种同案不同判导致银行败诉的案例分析和风险防控

业主向买受人转让已设定银行抵押的房产,买受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的前三个条件,但因为抵押而无法过户是否符合“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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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一支高效、高能、高专的专职授信审批人才队伍?(西安)商业银行审批人才培养专题实战研修班—4月11日-13日

(五)总行授信管理部根据牵头行的授信调查报告和总行公司业务部所提意见以及相关授信审批规定进行审查,提交贷款审查委员会审定和行长批准后,通知各有关分行和总行公司业务部。
2019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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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人,你得利用这“八项规定”才能发好朋友圈!

互联网出现之前,我们讲“字如其人”,现在我们讲“微信知人”。认识一个人一定从微信开始,因此客户经理设计好自己的朋友圈尤为重要,微信头像、名称、内容等是留给客户的第一印象渠道。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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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时代,中国1436家农商行的业务困局和破局之道

资本市场早已洞悉了银行业务的价值,他们追求的是未来业绩,而不是当前的业绩。所谓“估值(市盈率)高低”,不过是对未来现金流在当下的折现。这也是银行股板块整体估值低于互联网、科技、生物医药等板块的原因。
2019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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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住房”真的不能执行吗?——历史沿革+法律规定+16个最新案例!

并且被执行人认为,《夫妻债务案件通知》于2017年2月实施,《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5年实施,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当优先适用《夫妻债务案件通知》,请求法院中止对涉案房屋的执行。
201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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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迅猛的普惠金融,银行是最赚钱的么?

所以,目前看起来这些普惠金融贷款不良率很低,但实际上普惠金融才刚刚开始高速发展,放款只是开始,能够全额收回本息,才是做信贷的终极目的。等到转贷或者因为各种原因压缩的时候,有些问题才能真正暴露出来。
2019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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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干货丨消费者居住权对抗银行抵押权法律指引(2019)

(1)购房主体上必须是自然人。因为只有是自然人才有购房用来满足居住的用途,才能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的消费者的要求。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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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了!最高法院:已办网签备案的买受人能否排除其他人对房屋的强制执行?

二、德州中院在执行(2013)德中商初字第43号民事判决时,查封了刘希波、邓杰向三沅公司购买办理了商品房网签备案的房屋一套,该房屋刘希波、邓杰并未实际占有,也仅支付了一小部分房款。
2019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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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千千万,银行最难干,择业入错坑,空留两行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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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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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费与利息之和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能否获得法院支持?(附16典型案例)

裁判要旨:诉讼费和律师费用系张琼为追偿借款而发生的必要费用,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义务承担,该约定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故涉案的诉讼费、律师费由新森公司承担。
2019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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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小微贷款打好“预防针”,四大案例分析民营企业倒闭原因(上)

早期的民营企业主相对而言,文化水平较为有限。在获得一定成就后,把当年的进取之心放在一边,开始慵懒无度,甚至养成了不良嗜好,导致企业内部经营出现严重问题,逐步走向下坡路,甚至倒闭。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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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一聊银行的无还本续贷业务!

近期无还本续贷业务成为金融行业内的关注点。比如在2018的8月6日,《央视新闻联播头条报道德州“无还本续贷”:稳金融实践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文章成为金融圈热文,使得无还本续贷引起较大的关注。
2019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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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断TA是不是银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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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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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心理健康报告:银行职工最焦虑,超1/5人有抑郁倾向!

建行行长曾经在两会上说过:“银行是弱势群体!”当时引来大家善意的微笑!然时至今日,关于身心健康调查结果一出,才发现,他们真的是弱势群体!因此,对于银行职员兄弟姐妹们,大家应引以重视,关心爱护他们!
2019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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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银行跳槽出来的人,普遍混得都不好?

这些人进来之后,待个三五年你再看,跟他们的同学相比,基本上属于混得比较差的人了。这些人要么就是沾染了官僚作风,要么就是在基层沉沦。并非我看低基层行,而是在银行,基层行处于食物链最底端。
2019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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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详细了!借条这样打才合法有效!(必加2句话,省钱、省时间!)

由于借条属于实践性合同,即款项实际交付才生效。司法实践中,涉及大额借款或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时,债权人还要承担实际交付的举证责任,如果是现金交付就很难举证。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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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裂”推荐2本信贷人必看的专业书籍!

“信贷风险管理”微信公众号四年精选,4大模块110篇精华文章50余万字,作者均为一线业务人员,内容实操、实战、实用,是信贷从业人员必备书籍!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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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薪5万的银行客户经理相亲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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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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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突发:银保监会发布通知:抓紧建立“敢贷、愿贷、能贷”机制,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三)银行要加快处置不良资产,将盘活资金重点投向民营企业。加强与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机构的合作,通过利益融合、激励相容实现增信分险,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多服务。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大对民营企业债券投资力度。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