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了解银团贷款及其审查审批要点!
出品:信贷风险管理
作者:梁琰
概念总览
银团贷款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银行基于相同贷款条件,依据同一贷款合同,按约定时间和比例,通过代理行向借款人提供的本外币贷款或授信业务。
按照在银团贷款中的职能和分工,可分为牵头行、代理行和参加行等角色,也可根据实际规模和需要以副牵头行、联合牵头行等名义参加银团,并按照银团贷款合同履行相应职责。
牵头行:是指经借款人同意,负责发起组织银团、分销银团贷款份额的银行,是银团贷款的组织者和安排者。
代理行:是指银团贷款合同签订后,按相关贷款条件确定的金额和进度归集资金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接受银团委托按银团贷款合同约定进行银团贷款事务管理和协调活动的银行。
参加行:接受牵头行(安排行)的银团贷款邀请,并按照协商确定的贷款份额提供贷款的银行。银团参加行主要职责是参加银团会议,按照约定及时足额划拨资金至代理行指定的账户;在贷款续存期间应了解掌握借款人的日常经营与信用状况的变化情况,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代理行。
特点总结
1、多边贷款方式,基于相同的贷款条件,使用同一贷款协议。
2、授信对象多为大型客户和大型项目的融资。包括项目融资、企业并购、资产重组、进出口贸易、发行股票债券等过程中的过渡性融资需求及结构性融资需求等。
3、筹资金额大、贷款期限长,由多家银行参加组成,可以提供巨额的信贷资金,克服了单家银行资金和贷款规模的限制。
4、多家银行按照各自贷款的份额承担贷款风险,通过多边审查、多边制衡、多边监督的机制,有利于共同防范贷款风险,且银团贷款大都明确约定贷款份额可以在银团内外自由转让,有利于银行提高资产流动性。
5、可以有效避免同业过度竞争,维持市场秩序,提高银行信贷产品的定价议价能力,提高银行配置信贷资源的效率。
6、可以提高银行特别是牵头行和安排行的影响和知名度,同时增强了各贷款银行间的业务合作。
7、相对于借款人与各家银行单独谈判并签订一对一借款合同的贷款方式,筹资时间较短,筹资成本较低。
银团贷款主要文件包括银团贷款邀请函、随附贷款条件清单、接受邀请格式、信息备忘录、保密声明、银团贷款协议等。在授信审批阶段申报行应至少提供:向总行公司业务部的报备资料或总行公司业务部的立项批复、牵头行发出的参团邀请函、经借款人及担保人签署的“对信息备忘录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声明的贷款信息备忘录、贷款条件清单等。
银团贷款业务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鉴于银团贷款一般期限较长,应注重对趋势分析的审查,包括对市场等外部环境的趋势变化以及公司未来主要财务指标/财务杠杆的趋势变化情况进行审查,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交易及关联方之间相互担保的风险。根据银团贷款信息备忘录的内容,在全面掌握借款人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做出是否参加银团贷款的决策。当备忘录信息不足以满足潜在银团贷款参加行的审批要求时,可要求牵头行追加提供相关信息或提出相关工作建议乃至直接进行相关调查。
审查牵头行和其他参加行是否存在与借款人的利益关系,特别是否存在沉没贷款和投资。如果是二手受让的银团贷款,必须审查转让的原因,特别审慎对待出让银行对该项目的授信风险判断发生变化而出让的项目。如有可能,应同时参考主要评级机构对授信主体以及授信项目评级情况的变化,如果评级越来越低,则应更加审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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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中投公司68亿欧元并购银团贷款成功实现投放。该交易由中国主权财富基金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CIC)发起,作价122.5亿欧元从黑石公司(BlackStone)手中收购欧洲物流地产企业Logicor全部股权,本项目是欧洲迄今为止规模第二大的不动产并购业务,也是中国海外收购史上第四大交易案例,某银行在此次银团中承担欧元、英镑、瑞典克朗三币种总计折合约1.5亿欧元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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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小镇融资常见模式
一般而言,特色小镇的投资建设呈现出投入高、周期长的特点,纯市场化运作难度较大。因此需要打通三方金融渠道:保障政府的政策资金支持,引入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资金。三方发挥各自优势,进行利益捆绑,在特色小镇平台上共同运行,最终实现特色小镇的整体推进和运营。项目融资属于资产负债表外融资,出于风险隔离及可操作性考虑,特色小镇投融资应以项目为主体,以未来收益和项目资产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和安全保障,融资安排和融资成本直接由项目未来现金流和资产价值决定。通过设立SPV(特殊目的公司),根据双方达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确定风险分配,进行可行性研究、技术设计等前期工作以及项目在整个生命周期内的建设及运营,相互协调,对项目的整个周期负责。由SPV根据特色小镇项目的预期收益、资产以及相应担保扶持来安排融资。融资规模、成本以及融资结构的设计都与特色小镇项目的未来收益和资产价值直接相关。可用的融资方式包括政策性(商业性)银行(银团)贷款、债券计划、信托计划、融资租赁、证券资管、基金(专项、产业基金等)管理、PPP融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