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西风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4月13日公布的判决书,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002774)老板罗某在上市前遭到公司前财务部长等人的1200万巨额敲诈。
根据判决书,案犯谭立宏,男,1972年7月21日出生,汉族,大专文化,原系东莞市快意电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长。因涉嫌犯敲诈勒索罪于2017年3月11日被羁押,同年3月12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19日被逮捕。
快意电梯注册地广东省东莞,于2015年5月4日申报IPO,2017年1月6日更新招股书申报稿,1月23日被证监会主板发审委审核通过,并于2017年3月24日正式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公司董事长罗爱文、总经理罗爱明,两人系姐弟关系,为快意电梯共同控制人。
根据判决书认定的事实,2016年12月,谭立宏和参加聚会时认识的孙洪波商量,利用谭立宏之前在快意电梯公司担任财务部长时私自带走的财务资料,趁快意电梯公司即将上市的机会,威胁该公司董事长被害人罗某以索要钱财。
2017年1月2日开始,孙洪波通过手机给罗某发短信、财务资料照片,向罗某索要人民币1200万元以交换快意电梯公司的财务资料。
罗某在同年2月18日答应人民币12万元交换财务资料,孙洪波没有答应,后两人多次讨价还价,孙洪波提出一次性给付人民币960万元或分两次给付人民币1000万元的方案,3月11日罗某答应支付人民币960万元。
2017年3月11日,孙洪波联系谭立宏到深圳市商量收钱事宜,谭立宏携带快意电梯公司的财务资料赶往深圳市与孙洪波见面。公安人员根据线索于当日在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鹤祥苑小区门口将孙洪波、谭立宏抓获。
一审判决谭立宏、孙洪波犯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13年6个月有期徒刑、每人还被判罚金5万元。二审将两犯分别改判9年有期徒,罚金不变。
附:谭立宏、孙洪波敲诈勒索二审刑事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