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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公示

2016-09-22 江苏省法学会 朝酒晚茶

为进一步创造优秀青年法学人才脱颖而出和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激励我省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开展法学研究,为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新贡献。省法学会开展了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

经个人申报、初评单位推荐、省法学会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审核,确定符合参评条件的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38名,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9月29日。

如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以真实身份署名寄至省法学会研究处。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大院10号楼,邮编:210013,联系电话:025-83393952,电子邮箱:

江苏省法学会

2016年9月22日


第四届江苏省优秀青年法学家候选人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1王志坚

男,41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南京大学—约翰斯•霍普金斯大学中美文化研究中心兼职教授、中国水利学会水法专业委员会委员。主要从事国际河流法、国际水政治、海洋法(南海问题)等领域的研究。出版专著《水霸权、安全秩序与制度构建——国际河流水政治复合体研究》、《国际河流法研究》。曾获江苏省教育厅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著作类)三等奖。

2王承堂

男,38岁,中共党员,扬州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兼任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从事经济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代表学术专著有《宏观调控行为的可诉性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等刊物发表《政治问题理论的衰落与重构》等论文三十余篇。曾获教育部霍英东教育基金会第十四届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三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三等奖等奖项。

3王禄生

男,3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兼任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司法大数据研究基地”执行主任。独立或合作出版了《刑事案件的过滤机制》《中国基层司法财政变迁实证研究(1949-2008)》《中国基层法院法官任用机制研究》等著作3部。在《法学》《现代法学》《法商研究》等各类刊物发表《法院人员分类管理体制与机制转型研究》《相马与赛马:中国初任法官选任机制实证研究》等论文30余篇。2015年入选“中国法学年度高产作者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中国法学会等各级课题11项,其中省部级以上课题5项。荣获首届卓越联盟高校青年教师授课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各类教学奖项6项。运营法律类微信公众号“数说司法”,原创文章阅读量超过150万次。曾在牛津大学、哥伦比亚大学、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都柏林大学访学。

4王静

女,40岁,中共党员,三级高级法官,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审委会委员,兼任中国保险法学研究会理事、南京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等职。入选江苏省第五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中政委、教育部首批“双千计划”。主要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及司法制度。出版2部个人专著《保险类案裁判规则与法律适用》、《保险案件司法观点集成》,参编其它专著3部。在《法制与社会发展》等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如何编制法官员额—基于民事案件工作量的分类与测算》、《厘清法官员额制改革中的认识误区》等50余篇。曾获第二届全国青年法官案例评选活动一等奖、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二等奖等奖项。

5王蕴

男,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四级高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学。代表学术专著有《证据排除规则研究-以民事诉讼为中心》。在《江海学刊》、《学海》等核心期刊发表《论对上市公司恶意收购的法律规制》、《民事诉讼中自认的法律规制》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省法院办案先进个人、江苏省法院第四届“十佳法官”等荣誉。

6叶巍

男,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副庭长,兼任最高法院常设讲师团首批教师、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主要研究领域刑法,刑诉法。独著《刑事诉讼中的私有财产权保障》,参著参编法学著作教材3部。在《江海学刊》等省级以上学术期刊发表《新刑法溯及力问题的理论与实践探微》、《侵犯网络财产行为的刑法规制》等论文70余篇。曾获最高人民法院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另获省级以上各类奖项的学术成果20余项。

7吕复栋

男,3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教导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现代化。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社会科学家》等核心期刊发表发表《民俗习惯司法适用的理论基础》、《论行政解释中的克制主义》、《民俗习惯与国家法的冲突与解决》、《论刑事和解的法理基础》等学术论文10余篇。

8李川

男,36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会理事、江苏省刑事诉讼法学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与刑事司法学。出版学术专著《刑罚目的理论的反思与重构》,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修复、矫治与分控:社区矫正机能三重性辩证及其展开》等论文十余篇。曾获江苏省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论文一等奖等荣誉。

9李中原

男,44岁,法学博士,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兼任苏州仲裁委员会和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民法学。代表学术专著有《欧陆民法传统的历史解读:以罗马法与自然法的演进为主线》、《多数人侵权责任分担机制研究》。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的反思与更新》等学术论文数十篇。曾获苏州大学第9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三等奖,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江苏高校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

10李昌庚

男,45岁,民革成员,法学博士,南京晓庄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基础理论、国有财产暨国有企业法等方面。出版学术专著《国有财产法原理研究》、《国有财产法基本制度研究》等,在《法学论坛》、《政法论丛》、《河北法学》等刊物发表《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国际经验与中国选择》、《国家公产使用研究》等论文70余篇。被评为江苏省“333工程”、“青蓝工程”人选。曾获得南京市优秀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南京市优秀教育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11李祎恒

男,31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河海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水利学会水法研究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不动产法、水法。代表学术专著有《不动产财产权征收衡平补偿研究》。在《法学论坛》、《学海》等核心期刊发表《住房分配机制中限购令政策的法经济学解析》等学术论文10余篇。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七届学术大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第九届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优秀论文奖。

12李勇

男,37岁,中共党员,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一级检察官。系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江苏省检察业务专家。主要研究方向为刑法学。出版专著《结果无价值论的实践性展开》,编著有《审查起诉的原理与方法》。在《河北法学》、《人民检察》、《检察日报》、《人民法院报》等期刊、报纸发表《以审判为中心的精髓与支柱》、《坚守印证证明模式》等文章近百。曾获全国检察理论研究人才、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第十届中国青年法学论坛二等奖、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三等奖、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16年优秀论文一等奖、全省优秀公诉理论调研文章二等奖等称号和奖项。

13杨晓蓉

女,43岁,中共党员,博士在读,四级高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兼任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江苏省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劳动法学。在《人民法院报》、《法律适用》等报纸、刊物发表《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界定与实务问题探讨》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人民法院报社、《人民司法》编辑部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合同法适用征文活动三等奖、全省法院优秀调查报告三等奖等奖项。

14吴卫星

男,4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兼教学研究委员会会员、中国能源法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从事生态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教学与研究。代表学术专著有《环境权研究——公法学的视角》。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等期刊发表《环境权可司法性的法理与实证》等学术论文40余篇。曾获南京大学第七届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江苏高校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15宋立军

男,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研究中心主任、副教授,兼任江苏省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监狱社会学与人类学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司法。主编《科学认知监狱》,参编《法律原理》等著作。在《法律和社会科学》等刊物发表《监狱:封闭的“活地”》等学术论文20余篇。曾获第二届“长三角”监狱学(学术)论坛一等奖等奖项。

16宋亚辉

男,3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江苏紫金传媒智库研究员、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研究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和规制法。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现代法学》发表《环境管制标准在侵权法上的效力解释》、《公共政策如何进入裁判过程》等论文30余篇。曾获中国法学会首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提名奖、江苏省学位办江苏省百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教育部第一届博士生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17宋 晓

男,41岁,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兼任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私法、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法。代表学术专著有《当代国际私法的实体取向》。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发表《判例生成与中国案例指导制度》等学术论文数十篇。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

18张峰振

男,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兼任江苏省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行政法学。代表学术专著有《违法行政行为治愈论》。在《法学》、《政治与法律》等期刊发表《不当行政行为救济方式的立法完善》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江苏省司法厅、教育厅等共同授予法律援助先进个人(优秀指导教师)、江苏师范大学“师德模范”、江苏师范大学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19陆晓燕

女,40岁,中共党员,博士在读,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庭副庭长,兼任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研究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商法学。在《人民司法·应用》、《法律适用》等核心期刊发表《动产“动态质押+第三人监管”模式下权利冲突的解决路径——以直接占有人他物控制与他主介绍的内容而作识别》等多篇论文。曾获全国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一等奖、全省法院第二十七届学术讨论会特等奖等奖项。

20陈小炜

男,35岁,中共党员,博士在读,南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兼任苏州大学刑事司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在《中外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检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复杂状况及几点建议》、《如何推进检察机关自身廉政建设》等论文39篇,曾获“法治中国与社会发展”征文比赛全国一等奖、苏州大学卓越人才计划学术新人奖等奖项。

21欧阳本祺

男,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刑法学。代表学术专著有《刑事政策视野下的刑法教义学:探索中国刑法教义学与刑事政策的贯通构想》、《目的犯研究》,副主编江苏省“十二五”规划重点教材《刑法学(上、下)》、参编《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办案一本通》。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法学家》等核心刊物发表学术论文40余篇,其中法学类最高刊物《法学研究》上发表论文3篇。曾获教育部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三等奖、江苏省政府第十二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

22岳彩领

男,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四级高级法官,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院长,全省审判业务专家,江苏省“333”工程高层次人才,兼任东南大学硕士生导师、江苏省法学会工程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民事诉讼法。代表学术专著有《人民法院体制改革的路径与方法》等。在《法学》、《当代法学》等核心期刊发表《从“无法可司”到“合法性修辞”——论创制型案例裁判的经验与方法》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中国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二等奖、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3年年会优秀论文等奖项。

23周绪平

男,40岁,中共党员,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兼任镇江市法学会副会长、刑法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检察理论。在《人民检察》、《检察日报》、《检察研究》等省级以上知名刊物发表文章10余篇。曾获最高检检察文化理论与实务研究征文活动三等奖、省哲学社会科学界第八届学术大会论文二等奖、全省公务员优秀调研报告三等奖。

24单平基

男,3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东南大学法学院教研室副主任,副教授,兼任江苏省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民商法学。代表学术专著有《水资源危机的私法应对——以水权取得及转让制度研究为中心》。在《法律科学》、《法商研究》、《清华法学》、《法学》、《当代法学》等法学及其他核心期刊发表《我国水权取得之优先位序规则的立法建构》、《论我国水资源的所有权客体属性及其实践功能》等学术论文30余篇。曾获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二等奖、中国民法学“佟柔民商法发展基金青年优秀研究成果奖”,环境保护部、中国法学会优秀论文一等奖等奖项。

25单锋

41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南京大学住宅政策与不动产法研究中心副主任,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法理学与宪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等职。主要研究方向为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出版专著《经济法视域下的公益诉讼研究》、《法治秩序论》。在《管理世界》等一流期刊和核心期刊发表《法治经济的司法保障》、《公共利益的法哲学透视》等论文23篇。曾获中国法学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征文二等奖、江苏省优秀博士论文奖,江苏省微课比赛一等奖、全国微课比赛二等奖等奖项。

26段晓娟

女,42岁,中共党员,博士在读,四级高级法官,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在《人民司法》、《法律适用》等刊物发表《资本制度改革后债权人保护机制之完善》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江苏省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年会优秀论文二等奖、江苏省法院优秀法律文书一等奖、全省法院优秀庭审二等奖等奖项。

27姜涛

男,40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博士后,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法治发展战略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法学会廉政法制研究会副会长、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律研究会副会长、董必武法学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会理事等职。研究领域为刑法学、法学理论。出版独著《劳动刑法制度研究》、《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施的基本原理》等3部,参著4部。在《中国法学》、《中外法学》、《法学家》、《政法论坛》等刊物上发表《立法阻却事由的理论界定与制度前景》、《后果考察与刑法目的解释》等学术论文180余篇,在江苏省委宣传部《智库专报》等发表智库类成果7篇。曾获第二届董必武青年优秀法学成果一等奖、2014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优秀成果二等奖、2015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优秀成果二等奖、中国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首届青年优秀法学成果一等奖等奖项。

28桂万先

男,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检察委员会委员,兼任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客座研究员、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特邀研究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司法制度、检察学。出版专著《北洋政府时期审判制度研究》、译著《文化民粹主义》,参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丛书·法治篇》等多部,在《南京社会科学》《人民检察》《中共中央党校学报》等刊物发表《检察制度的引进与近代中国司法发展》等学术论文30余篇。曾获第三届江苏省法学优秀成果专著类一等奖、全国检察基础理论优秀成果二等奖等奖项。

29钱玉文

男,45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教授,兼任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劳动法学。出版独著《消费安全的法律规制研究》、《消费者权利变迁的实证研究》。在《法学》、《现代法学》等核心刊物发表《消费者权的法律解释》等学术论文数十篇。2010年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14年被评为江苏省“青蓝工程”中青年学术带头人。

30钱宁峰

男,41岁,中共党员,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所长,兼任江苏省法学会港澳台法研究会副会长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宪法与行政法学。出版专著《统治权类型:权力一元化法律文化观的宪法表达》、《行政组织法立法论研究》。在《法学》、《中外法学》、《法商研究》等核心期刊发表《论国家荣誉制度的宪法基础》等学术论文多篇。曾获2014年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优秀论文二等奖等奖项。

31倪斐

男,34岁,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兼任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区域法治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江苏省法学会社会法学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出版译著《德国劳动法与劳资关系》。在《法学研究》、《法商研究》、《法律科学》等核心期刊发表《地方先行法治化的基本路径及其法理限度》等学术论文数十篇。曾获中国法学会第二届“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二等奖、江苏省人民政府第十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等奖项。

32高军

男,44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江苏理工学院教授,兼任常州市法学会副秘书长、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经济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出版独著《纳税人基本权研究》、《法治中国问题研究》。在《苏州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刑事和解:自生的司法秩序》等学术论文20余篇。2010年被江苏省教育厅确立为“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2014年被江苏省教育厅确立为“青蓝工程”学术带头。曾获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大会优秀论文二等奖、第十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征文奖”三等奖等奖项。

33郭兴利

男,41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淮阴师范学院法律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兼任淮安市地方立法研究中心主任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法理学,主持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中国法学会部级研究课题指导项目等课题7项,出版专著《论不平等的法律调控》,在《政治与法律》、《法学杂志》等核心期刊发表《乡政府诉失学儿童家长案的法理困境》、《死刑犯器官或尸体捐赠的立法保护》、《论阿玛蒂亚•森的不平等理论及现实价值》等学术论文20余篇。曾获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青年骨干教师、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孙国华法学理论青年优秀学术成果奖”优秀奖等奖项。

34黄海英

女,31岁,中共党员,沭阳县人民检察院未检科科长。主要研究领域为刑事诉讼法学、未成年权益保护。《依法治国背景下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中的定位》收录于未成年人检察改革的理论与实践论文集,《浅议刑事司法中危险废物的认定及法律适用问题》载于《法制与社会》理论版。被评为江苏省“优秀公诉人”、“宿迁市检察机关未检业务能手”、护苗行为先进个人。

35梁志文

男,42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导,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学。代表性专著有《论专利公开》。在《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法律科学》以及Journal of copyright society of  USA(SSCI)、IIC(SSCI)等杂志发表《论演绎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延伸性集体许可制度的移植和创制》、 《Between the Freedom of Commerce and Protection of Moral Rights: The Chinese Experience and a Comparative Analysis 》等论文100余篇。曾获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八届全国知识产权(专利)优秀调查研究报告暨优秀软课题研究成果三等奖。

36梅术文

男,41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理工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助理、副教授,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法学会知识产权法研究会理事等职。主要研究领域为知识产权法学。出版专著《著作权保护中的消费者运动与制度创新》、《著作权法上的传播权研究》。在《法学》、《知识产权》等期刊发表《信息网络传播权合理使用的立法完善》、《商标法理论叙事的多维度展开》等学术论文20余篇。入选第二批国家知识产权专家库专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四批百名高层次人才培养人。曾获“王力杯”2013年全国知识产权法学术征文优秀奖等奖项。

37彭岳

男,43岁,中共党员,法学博士,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主要研究领域为国际经济法学。出版专著《贸易补贴的法律规制》、《跨境证券融资的法律规制:以境外公司在境内上市的监管为视角》。发表《贸易与道德:中美文化产品争端的法律分析》、《众筹监管论》等学术论文60余篇。曾获“江苏省第十一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第十一届法学青年论坛主题征文”一等奖等奖项。

38熊伟

男,40岁,民进会员,法学博士,盐城工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兼任江苏省法学会农业与农村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盐城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等职。主要从事法学理论研究。代表学术专著有《问题及阐释:现代法之合法性命题研究》。在《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等核心期刊发表《法律理性化悖论的现代性批判——一个正当性论证的视角》、《面向法律正当性基础重构的公共理性》等论文多篇。先后入选江苏省“333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江苏省高校“青蓝工程”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盐城工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多次被盐城工学院评为优秀教师,被盐城市法学会评为第一届“盐城市优秀法学人才”。

(原载《江苏法制报》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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